葛石、泗店高清科技法庭设备、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单反相机招标公告
葛石、泗店高清科技法庭设备、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单反相机招标公告
葛石、泗店高清科技法庭设备、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单反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葛石、泗店高清科技法庭设备、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单反相机
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NY2016-0152
2、项目名称:葛石、泗店高清科技法庭设备、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单反相机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葛石、泗店高清科技法庭所需庭审主机、书记员系统、语音系统、电脑等相关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4、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62.00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能力;
5.3需提供庭审主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准入证明(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5.4需提供庭审主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同类项目中出具的科技法庭对接测试证明(与其他系统对接无效)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
公章;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8月30日起至2016年9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3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
【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或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报名并领取
采购文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9月9日14时00分起至15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15时0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开标厅;
8.4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宁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文化路与海力大道交叉口
E-mail: nyfycw@126.com
邮政编码:271400
电话:****-*******
联系人:张彤
9.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海山
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中兴时代大厦18楼
E-mail: tajkzx@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建行泰山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96 0080 5000 2168
10、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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