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门架等基础设施赋能智能化运营服务试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TC门架等基础设施赋能智能化运营服务试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TC门架等基础设施赋能智能化运营服务试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ETC门架等基础设施赋能智能化运营服务试点项目已由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ETC门架等基础设施赋能智能化运营服务试点项目

2.2招标编号:GSZ-2024-182

2.3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

2.4项目的规模:针对泉厦高速收费站、重点拥堵路段、服务区、隧道、交通枢纽等区域的运行实际问题,实施以下内容:一、对重点路段采取智能化管理,加密苏厝、山头拥堵点监控设施,监测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交通事件;二、在隧道试点实施ETC监测与应用,在隧道内外布设ETC天线和摄像机;三、增设重点路段RSU信息发布点位;四、后台系统对采集数据进行分析后将信息推送至上游门架、车载OBU、情报板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元。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共设 1 个标段;本次招标 1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范围及工程规模

工期(月)

1

标段范围:K2230+742 ~K2312+637 ,全线的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工程等供货、安装、调试、缺陷修复及保修。

工程规模:7 个收费站,1 个服务区,4 座隧道等。

2个月(至交工),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名,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1名,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投标人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内在投标人本单位连续缴交3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交通工程、电子、电气、计算机、通信、智能控制、自动化、自动化控制、电力、供配电、机电、机电一体化、交通机电、软件、信息工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网络工程等。

(3)投标人业绩条件:2019年1月 1 日至本项目递交截止之日止独立地成功完成过 1 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且单一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850万元人民币。

(4)信誉良好,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最多可参投 1 个合同段,最多只能中 1 个合同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若对同一合同段组投标,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表5.2.1的规定,确定关联企业各成员参投的具体合同段,每个合同段只能分配给关联企业的一家单位参投,当每个合同段都分配到关联企业的一家单位后,其它关联企业成员自动失去参投该合同段组的资格。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以及招标代理单位、同一标段内已中标的监理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项目经理和总工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等信息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方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sean@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4182

5.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5.3未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6.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http:///)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港头路333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58*****1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8*****289

电子邮箱:fzgsglzbdl_sean@163.com

监督部门: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

电 话:0592-*******

2024年8月20日

标签: 运营服务 施工招标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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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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