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24年高标准粮仓项目第二次
广安市2024年高标准粮仓项目第二次
广安市2024年高标准粮仓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广安市市本级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总建设面积为*****平方米,主要建设5万吨高标准粮食储备库,配套仓间置棚、扦样化验室和低温库设备、智能化设备。;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50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涉及的预算、监理、施工、审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5.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8-20 00:00至2024-08-23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8-20 00:00至2024-08-23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单位业绩要求: 2021年7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分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2、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同时具有及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2021年7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参与1个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分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2)拟派专职技术人员3名,均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方章)。 【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申请人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及比选申请单位2024年1月(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证明。】 二、竞选方式及评分办法 本次比选将采用评分的方式确定最终中选人,各投标单位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比选系统报名成功后,自行将比选公告要求的相关人员证书及相关截图等资格证明材料以及用于接收评分标准等信息的邮箱号单独传于此邮箱号:*********@qq.com,因投标人邮箱错误等自身原因造成未成功获取评分标准等信息的,责任自负。(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 | ||||||
联系人 | 苏老师 | 联系电话 | 0826-******* |
标签: 高标准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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