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文化和旅游局采购戏曲进乡村豫剧演出服务

天桥区文化和旅游局采购戏曲进乡村豫剧演出服务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天桥区文化和旅游局采购戏曲进乡村豫剧演出服务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035717*****0005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035717*****0005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5.7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提供服务方要求 1.服从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和旅游局统筹安排的演出时间、地点、场次等。2.按照各村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演出背景、灯光、音响,确保演出质量。3.原则上做到每村必演,100%覆盖。4.按照要求,负责每场演出的照片资料及宣传报道。5.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具备应对演出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确保演出前中后全过程不出现任何事故。制定《演出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参与演出活动的所有人员人身安全、设施设备、交通、用电及演出安全,如出现上述安全事故采购人概不负责。6.应加强队伍管理,建立人员保险机制,树立良好的演出形象。与当地村委做好协调沟通服务,演出结束填报《回执单》。 (二)演出节目要求 1.演出以戏曲、综艺、小戏小剧为主,每场演出时间不低于90分钟。2.严把节目政治关、质量关,演出内容要健康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时代主旋律、正能量。3.实行点单服务,根据各村需求,提供戏曲演出曲目或综艺演出节目单,并签订承诺书。如演出不符合各村需求或随意调整改变,演出水准差异较大,将不予支付费用。 4.严禁转包。 (三)演出设备要求 1.提供服务方必须备有背景、音响、灯光、地毯、电缆、布景、服装、道具、交通工具等设施设备。在文化惠民戏曲演出过程中,演出背景须按照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求设计使用(背景尺寸根据舞台尺寸),出现损坏应及时更换。2.演出时间以实际演出日期为准。3.演出地点为济南天桥区管辖区域中的农村。 (四)其他要求 作为群众性集体活动,需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资质要求 1.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具有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的能力。 2.拟定承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定向委托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3日0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鲁能领秀城领秀e中心2号楼2单元808室 3.方式:现场领取,拟定承接主体领取定向委托文件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演出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请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售价: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08-26 00:00:00至2024-08-26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鲁能领秀城领秀e中心2号楼2单元807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校麟

联系方式:13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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