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谷软件产业成果展示宣传影片项目采购公告
软件谷软件产业成果展示宣传影片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软件谷软件产业成果展示宣传影片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雨花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5: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08:45 至 11:20 下午:13:45 至 17:2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1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337 | ||
采购单位 | 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1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林 |
项目概况 软件谷软件产业成果展示宣传影片项目 JSZC-******-HXZC-G2024-006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0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XZC-G2024-0067
项目名称:软件谷软件产业成果展示宣传影片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软件谷软件产业成果展示宣传影片项目,项目内容主要为制作序厅、主厅两条影片,用于南京软件产业博览馆对外的展示和宣传,通过多元化的表现方式,运用成熟影视艺术语言突出南京首座“中国软件名城”的地位,以及中国(南京)软件谷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外知名度。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8:45-11:20,下午13:45-17:2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
方式: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1)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人:赵工 ;(2)联系电话:025-********-801。
售价:100.00元
2024-09-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3.本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项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7.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8.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2诚信档案系统及信用承诺运用:
(1)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本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项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一式贰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9.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0.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1.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