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班车服务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班车服务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职工班车服务的采购项目已批复,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价采购。
见《附件1 服务需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法人或经营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和相应的人员服务能力;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近3年应至少具有3个与本次询价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绩(累加金额不少于本次询价金额),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主要业绩清单,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及清单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响应。
(4)当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当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前未被列入铁路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清单;当前未被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当前未被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当前未被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最高限价:一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3%);
3. 供货要求:报价人应于合同签订后依据采购人合同要求完成服务,服务地点为天津市武清区。
4.报价人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如下文件:
6.其他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照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经评审的总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优选资质较优供应商。
报价人报价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以未税合计金额进行评定。
结算方式采用先用车后结算,按季度结算。甲方每季对乙方安全、服务进行考核且对费用清单核实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与清单费用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上季度班车运输费用。
采购人: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源和道20号
联系人:刘浩川
联系方式:158*****599
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20日
标签: 班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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