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防讯物资招标公告
2016年防讯物资招标公告
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虞城县水务局的委托,就虞城县水务局2016年防汛物资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虞城县水务局2016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6】097号;
3.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卫星电话14台,汽油3吨,柴油4吨,机油1吨,黄油0.5吨,液压油2吨,编织袋20000条,木桩20立方米,铁丝5吨,毛竹1000根,救生衣500件,铁锹100把,救生绳50根,橡皮艇4艘,冲锋舟1艘。(详细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预算控制价:42.82万元。
5.资质要求
5.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通讯器材、塑胶制品、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
5.2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谈判文件的发售
7.1 发售时间: 2016 年 8 月29日至 2016 年 9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15:00至 18: 00。
7.2 发售地点: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财政局410室)。
7.3 报名处联系电话:****-*******。
7.4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谈判响应人为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谈判响应人为公司法人其他组织需复印件须加盖谈判响应人红色公章)。报名时留存的谈判响应人资料不作评标使用。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对谈判响应人资格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响应人谈判响应资格的最终认定,开标时将有竞争性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谈判响应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供竞争性谈判小组审验。
8.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9.谈判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8000元,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9月1 日下午18:00时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现金存单。谈判响应人须在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虞城县木兰国际大酒店北100米运河人家楼下邮政储蓄银行开据标有法人或被委托代理人姓名的银行存单,凭其银行出具的现金存单到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报名处换取谈判保证金交纳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交纳收据,未能提供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人应于 2016 年9 月2 日上午9:3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 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原会计局三楼),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11.谈判开始时间、地点
本次竞争性谈判将于 2016 年 9月2日上午9:30时在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原小学路会计局三楼)开标,谈判响应人代表应出席谈判会议。
12.对谈判文件的质疑
谈判响应人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谈判响应人针对该项目谈判文件的质疑。
13.项目咨询电话
招标人:虞城县水务局 宁先生 138*****633
集中采购机构: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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