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20*****5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双桥河镇
一、招标条件
本 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5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30.******万元、 自筹:35.******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主要包括新建日光温室2个,保暖式钢骨架大棚1个,总建筑面积为1200平米,轻钢结构,最大跨度为15米。
2.2.建设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新建日光温室2个,保暖式钢骨架大棚1个,总建筑面积为1200平米,轻钢结构,最大跨度为15米。
2.4.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20 09:00:00至2024-08-26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投标人需提供农交所平台关注本项目截图、营业执照、资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09 14: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09 14: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层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
联系人:孙忠彪
联系电话:136*****5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5*****62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设施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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