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多经点位共享充电宝招商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

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多经点位共享充电宝招商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


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多经点位共享充电宝项目招商公告(第二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在广州海洋馆园区内指定位置摆放共享充电宝设备,为游客提供自助付费充电服务。主要租赁方案:①按现状出租;②本次拟出租场地面积合计为4.62㎡,共17个点位的具位置《共享充电宝点位规划》里面标识的点位布置为准;③拟出租用途均为场地(共享充电宝);④租金含增值税,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租赁双方税费各付;⑤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付后用;⑥承租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租金底价4396元/月,拟定租期2年,租赁期内不递增。租赁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标的业态以共享充电宝为主,报名者业态需符合要求。
2、共享充电宝设备外观形象设计符合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品牌形象,需经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审定后方可实施。
3、标的履约保证金包含两个月租金(月租金标准以合同期最后一年为准),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月租金和电费周转金。
4、共享充电宝设备须通过国家质量管理部门质量认证,具备一种或多种相关安全证书,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产品认证证书(CQC)、欧盟CE认证等,能提供不少于1000万的产品责任险保单或商业综合责任险保单(投放的充电宝产品型号须包含在产品责任险保单内),需提供有效的质量认证通过文件、保单。
5、意向方具有机场、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4A级或以上景区、知名大型酒店等大型、密集场所经营共享充电宝设备的成功运营案例不少于五个,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或合同关键页。
6、意向方具有广阔的网络,铺设在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附近商圈/沿线地铁站租还点覆盖至少5个,能基本满足用户的借还需求,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或合同关键页(报名主体与合同签署主体须一致)。
7、意向方有独立的运营团队,保证及时充足提供充电设备的补充、维护、系统升级、故障排除、破损设备更换、售后服务等。
8、意向方需提供设备及经营品牌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或授权书,意向方保证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9、本项目不得转租或分租。报名主体为最终签订合同主体,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变更,请选择合适主体参与报名。
10、最终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需自行办理经营相关证照及其他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7:0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小姐

联系电话:134*****95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20号广州动物园内临近北门区域

采购方: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标签: 多经点位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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