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7年度摩托车驾驶人考试考场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2027年度摩托车驾驶人考试考场服务招标公告
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租赁2024年-2027年度摩托车驾驶人考试考场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租赁2024年-2027年度摩托车驾驶人考试考场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024-08
项目名称: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租赁2024年-2027年度摩托车驾驶人考试考场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摩托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项目包括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序号 | 内容 | 预计考试人数(人/年)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 | 备注 |
1 | 科目二考场 | 2500 | 12 | |
2 | 科目三考场 | 2500 | 12 |
注:(1)每年以实际参加考试(科二、科三)人数为准,据实结算;(2)以上项目费用包含场地、设备设施、考试服务人员、网络等社会考场全部费用。(3)结算时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中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采购单位不接受投标总报价及投标综合单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及上限综合单价的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3.3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8土地及场地道路要求:
(1)承接购买考场服务的主体应拥有合法的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合法土地使用许可手续,且无其他权利瑕疵;
(2)考场用地应不属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验收备案的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
(3)科目二、科目三考场使用面积不少于2亩;
(4)考场建设在县城城区周边8公里范围内;
(5)土地属于租赁的,从中标之日起,使用权限不少于本项目提供服务期限。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
方式: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2)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售价:¥6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质量要求:提供服务的社会考场应当符合《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考场建设必须通过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的批复资料;考试服务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同时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及服务要求。
2.合同履行地点:永平县县城区内。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本项目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或云南永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30*****211*****
联系人:王秋婷 联系电话:133*****160
4.付款方式:以实际参加考试(科二、科三)人数为准,每月据实结算一次(采购人将在云南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系统中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录入,由财政集中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支付时间为准)。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永安路
联系方式:施显胜(138*****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
联系方式:闫正(151*****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正
电话:151*****672
招标
|
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