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阳西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阳西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阳西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20 17: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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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阳西县司法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阳西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5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
第一条:法律服务内容:1、甲方因业务需要,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司发通[2020]72号)等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律师在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驻阳西县看守所值班;2、(1)群众接访工作;(2)纠纷调解工作;(3)提供法律咨询;(4)帮助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6)办理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含法律帮助案件,根据相关标准另外支付费用);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办公场所及相关的办公用品;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3、甲方指定詹立超为法律服务的联系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文件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值班律师;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安排三名律师作为甲方值班律师,乙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联系人的安排和指挥;2、乙方律师每周到甲方指定地点值班2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年值班不少于100天;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4、乙方律师应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咨询群众的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7、乙方律师每天值班要做好值班日志;8、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个月的工作台账和值班小结;年终要提交值班工作总结。 1 55,0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20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第一条:法律服务内容:1、甲方因业务需要,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司发通[2020]72号)等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律师在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驻阳西县看守所值班;2、(1)群众接访工作;(2)纠纷调解工作;(3)提供法律咨询;(4)帮助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6)办理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含法律帮助案件,根据相关标准另外支付费用);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办公场所及相关的办公用品;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3、甲方指定詹立超为法律服务的联系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文件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值班律师;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安排三名律师作为甲方值班律师,乙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联系人的安排和指挥;2、乙方律师每周到甲方指定地点值班2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年值班不少于100天;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4、乙方律师应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咨询群众的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7、乙方律师每天值班要做好值班日志;8、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个月的工作台账和值班小结;年终要提交值班工作总结。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詹立超 0662-*******

采购单位:阳西县司法局

2024年0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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