磻溪镇新并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磻溪镇新并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磻溪镇新并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宝鸡高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7: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纸质版递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文件获取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在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西段宝鸡港务区707室领取磋商文件 | ||
预算金额 | ¥6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经办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897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凤鸣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5*****9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振超翔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西段宝鸡港务区7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897 |
磻溪镇新并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在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西段宝鸡港务区707室领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XY-CG******
项目名称:磻溪镇新并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磻溪镇新并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5,972.9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饮水安全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636,000.00 | 635,972.9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磻溪镇新并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磻溪镇新并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缴纳至少3个月养老保险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文件获取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在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西段宝鸡港务区707室领取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纸质版递交
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人为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公告以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人民政府代发,最终政府采购合同与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
名称: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凤鸣村
联系方式:155*****956
名称:陕西振超翔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西段宝鸡港务区707室
联系方式:153*****897
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153*****897
陕西振超翔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
标签: 饮水安全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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