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汕尾市城区2024年耕地轮作项目工作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汕尾市城区2024年耕地轮作项目工作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汕尾市城区2024年耕地轮作项目工作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汕尾市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和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秤综合利用)、《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汕财农〔2024]55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4]56号)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建设。现就项目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2024年耕地轮作项目。

二、实施内容:汕尾市城区2024年耕地轮作面积规模597亩。持续推广“早稻+晚稻+冬种绿肥(油菜花)”轮作休耕种植模式。

(一)试点区域

结合我区种植结构特点和区域发展,在辖区内开展耕地轮作试点,承担轮作试点任务。

(二)轮作休耕试点区物化补助

开展肥料物化补助面积597亩,为有效提高绿肥种子的出苗率,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增施有机肥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增进土壤微生物的活动,促进肥料利用率的提高,有机肥补助主要采取以物化补助的形式发放,有机肥每亩补助量为40kg。

(三)轮作休耕试点区技术路线

采用“稻稻薯”“稻稻油”“稻稻绿肥”等水旱轮作种植模式。

1.试点区域连片实施面积不小于50亩。

2.试点区域内必须种植双季稻和一季冬种作物,冬种作物原则上为紫云英、苕子、油菜、蚕豆、马铃薯、番薯等绿肥和粮食作物。绿肥单播或混合种子撒播量原则上不少于1kg/亩,以保证一定的生长量。种植薯类的,要求尽量采用稻草秸秆覆盖种植。

3.对试点区域进行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对项目区内实施前后各采集一个土壤样品,分析轮作后耕地地力变化。

4.建立试点区域台账,登记试点区域面积、区域位置、涉及经营主体信息、种植作物信息、所补助作物种植和长势影像图片资料、补助信息等。

三、实施期限

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

四、资金规模:8.9546万元。

五、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7日至8月21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六、遴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于截止日期前向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1份,使用档案袋封装)。资料邮寄或送达汕尾市城区通港路中段区直机关大楼6楼601(联系人:赵文贤,联系电话:137*****833)。

(二)评审。由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和公示情况,初定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交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

七、项目管理

申报单位被定为项目实施单位后,严格按照项目目标和资金安排,规范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投入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财税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由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与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


附件:项目评分表



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项目评分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权重(%)

分值

1

基本材料

1.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企业信用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出具报告,涵盖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内容)。

上述三项指标,不提供资料不得分。

10

10

2

项目整体服务方案

根据申报主体提交的整体服务方案对整体技术方案说明、人员安排、配送方案、飞播计划、耕地质量评价方案及重点与难点分析等进行评分,优得20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得5分,未提供得0分。

20

20

3

产品质量保证

申报主体提供的绿肥种子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得5分;

申报主体提供的绿肥种子所对应生产厂家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

申报主体提供的绿肥种子具有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证书得5分;

申报主体提供的绿肥种子所对应生产厂家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注:以上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厂家公章及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20

20

4

相关业绩证明

申报主体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农业类项目,每提供一项业绩的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不提供资料不得分。

10

10

5

服务能力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农业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5分。注: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人员证书及近3个月内出具的任意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如是外聘团队需提供外聘合作协议)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没有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的,每投入一名得0.5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扫描件、相关操作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的不得分。

10

10

6

售后服务

申报主体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人员安排、服务响应方式、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打分。优得20分,良得10分,中得5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20

20

7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0

10

合计

100

100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swchengqu.gov.cn/swcqnsj/gkmlpt/content/1/1072/post_*******.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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