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家山中心小学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姜家山中心小学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我单位 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中心小学 定于2016年 9月 2日在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衢州市裕丰大厦724)确定姜家山中心小学道路改造工程 的承包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项目位于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中心小学校园内。投资额约为10万元。施工工期 20日历天,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范围:包括校门口土石方及道路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2111元,最高限价为:93942元。投标报价在93942元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四舍五入,精确到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暂列金*1.1107)×85%+暂列金*1.1107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79850元(精确到元)。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开标时,需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内衢州市以外企业须提供《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报名及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 9月 2 日,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内衢州市以外企业须提供《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项目负责人B证复印件(须盖公章)及交纳交易保证金现金1800元(用信封袋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单位(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裕丰大厦724室)。投标人不按规定报名或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现场退还。
4、投标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9月 2 日 15时 00分,地点为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衢州市裕丰大厦724)。资料费100元/份。
5、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
机械设备、人员等进场经业主核实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工程预付款,以合同价为基数。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后,扣回合同价的10%工程预付款。
6、本工程款支付方式:
(1)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在完成总工程量50%时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的40%的工程款;
(2)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的75%的工程款;同时扣回合同价10%的工程预付款。如工程一次性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扣除合同总价的10%工程款,且施工方须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3)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后一年内付至工程审计价的95%,余下5%款项作为保修金。
(4)保修期2年(自竣工验收结算结束之日算起),在这期间保修金不计息.保修期满无施工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5%保修金。
7、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缺项、漏项、设计变更等。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等规定执行。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增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8、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内向发包人递交履约金,支付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方式),缴存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的项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违约,按以下条款执行。其中:
(1)工程质量占:30%,若未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整改时间除外)或未实现本合同综合的质量目标,扣罚工程质量部分的100%保证金。
(2) 工期占:30%,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承包方每日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上不限额;如工期延误超出10天的,发包人还将没收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的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交纳风险控制保证金的,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除支付上述履约保证金中的工期违约金外,同时再从风险控制保证金中按每日2000元人民币扣除工期违约金,直至扣完60%风险控制保证金。
(3)项目负责人到位占:10%,确保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每周5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1000元/天扣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每周6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600元/天/人罚款,直至扣罚项目班子的100%保证金;如果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每违法更换一次罚款10000元;
(4)安全生产占:10%,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扣罚安全生产事故部分的100%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
(5)管理制度占:5%,在合同实施中,因承包人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无效时,可视情节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系列经济损失;
(6)设备的到位率:5%,机械设备的到位率100%,如未达到,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进行扣罚;
(7)廉政保证金占:10% ,按实际发生计取,上限额为30万元;施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工程相关管理单位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一经查实扣除贿赂款5倍的廉政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发包方并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9、在今年学校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次以上或项目验收过程中出现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今后两年内不得参加柯城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中心小学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昕 电话:****-*******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
2016年8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道路改造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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