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0MW)机组2017-2018年度石灰石招标公告
(2×660MW)机组2017-2018年度石灰石招标公告
国投哈密电厂(2×660MW)机组2017-2018年度石灰石采购
招标公告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哈密电厂(2×660MW)机组2017-2018年度石灰石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供货地点:国投哈密电厂生产现场指定堆放地。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按合同计划分批次供货)实际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概况: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60MW)工程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采用一炉一塔,对锅炉100%烟气进行脱硫处理。脱硫装置年利用小时为7000h,设计服务寿命为30年。
脱硫系统所使用的石灰石采用汽车运输到厂内石灰石棚,或直接卸至石灰石卸料斗。石灰石通过卸料斗后经给料机、波纹挡边输送机送至石灰石贮仓内,再由称重给料机和皮带输送机送到湿式球磨机内磨制成浆液,石灰石浆液用泵输送到水力旋流器经分离后,大尺寸物料再循环,溢流物料存贮于石灰石浆液池中,然后经石灰石浆液泵送至吸收塔。
每套脱硫装置连续运行的石灰石消耗量满负荷约为 12 t/h,2套脱硫装置连续运行的石灰石耗量满负荷约为24 t/h。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标书款 (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ZTZB-16-004-009 | 国投哈密电厂(2×660MW)机组2017-2018年度石灰石采购 | CaO≥51.5%;MgO≤2.0%;SiO2≤1.5%;Al2O3≤0.34%;哈氏可磨性指数≥80;粒径6-20mm;详见技术规范书 | 13万吨(1.5年用量) | 1000元 | 6万元 |
货物需求一栏表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最近三年(自2013 年- 2015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 投标人需自有矿产资源并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 发售时间: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110室。
(二)购甲方式
1、来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
(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请将报名资料按招标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以整个WORD文档形式发至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格式:招标编号ZTZB-…+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名称)。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注意:请购买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购买招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
E-mail:ZBZXGL@sdicc.com.cn
(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磊
电 话: ***-********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若有,此项保留)
联 系 人:付红林
(六)其它事项
1、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6年9月26日15:00(24小时制)。
截标/开标地点:北京国谊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一号)迎宾楼3层第一会议室。
2016年8月29日
附件:(以下粘贴到一个word文档中)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项目名称 | ||||
标段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投标人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
购买方式 | □电汇 □现场 | |||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开标前领取 □邮寄 | |||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相关人员 |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 (即授权代表人,必填) | 本次项目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姓名 | ||||
手机 | ||||
座机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发票付款单位名称 | ||||
付款银行名称 | ||||
付款金额 | 元 | |||
标书款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否;此处若不填写,将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予退换 | |||
若中标,招标服务费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否;此处若不填写,将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予退换 | |||
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帐号 | ||||
备注: 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将于开标时统一交与投标人或邮寄给投标人。 2、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票一经开具,概不退换(以个人名义汇款、开票信息填写不全或不选择发票类型,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特别提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并自查确认满足资格要求后再报名。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年审有效期内,粘贴到WORD文档中);
(5)电汇凭证(扫描件,现场购买时无需提交,粘贴到WORD文档中)。
附件:货物需求一栏表(可选,此表可扩展)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需求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ZTZB-16-004-009 | 国投哈密电厂(2×660MW)机组2017-2018年度石灰石采购 | CaO≥51.5%;MgO≤2.0%;SiO2≤1.5%;Al2O3≤0.34%;哈氏可磨性指数≥80;粒径6-20mm;详见技术规范书 | 13万吨(1.5年用量) | 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 | 国投哈密电厂生产现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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