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仪器招标公告
2016年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仪器招标公告
乌拉特后旗政府采购中心受旗环保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其2016年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仪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拉特后旗环保局2016年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仪器政府采购
批准书号:乌政采办执【2016】974号
项目编号:WHQZFCG(2016)-ZB-A013
2、采购内容及要求:仪器明细及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预算:*******.00元。
4、付款方式:投标人需先期垫资,三年分期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有关文件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仪器仪表营业范围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近两年(2014年-2015年)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六个月内纳税证明和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须有仪器仪表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委托代表投标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7、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对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查询结果为“近三年(2013年-201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有效期范围内)。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全自动流动注射仪、土壤样品研磨机、纯水机、超净工作台、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烟气重金属采样仪、烟气汞综合采样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原件。
10、保证金回执单原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
11、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生产、办公场所、机构设置、技术力量、技术装备、服务能力、管理制度建设等;
12、能够真实反映经销商近两年来环保行业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等;
13、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它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有“*”资质证明文件为重要证明文件,未提供重要文件原件或提供的重要文件原件过期失效的,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6:00时到乌拉特后旗政府采购中心(党政综合大楼西313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账户名称:乌拉特后旗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22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拉特后旗支行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 下午3:30
投标地点: 乌拉特后旗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开标时间: 2016年9月19日 下午3:30
开标地点: 乌拉特后旗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拉特后旗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那木拉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乌拉特后旗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吴永慧
联系电话:189*****866
乌拉特后旗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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