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消防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消防工程,共四层,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三层,一层为营业厅,二、三层为办公区。2.1.2建设地点: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1至2024-08-27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资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1 09:00:00,地点为沧州运河区浮阳南大道11号(沧州宏泰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2.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规定采用“双盲”方式评审。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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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消防工程 | 无 | 0 |
标签: 邢台分行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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