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改造提升项目钢管询价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改造提升项目钢管询价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中铁十四局三公司/喀什项目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20 19:03:08
投标截至时间:2024-08-23 19:00:00
内容:

询价文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拟组织施工所需钢管询价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使用单位为:生态环境改造提升项目。

一、工程概况

1、城北片区雄安大道(城东大道以西)、山东路、城东大道、空港四期交叉口等区域土方开挖,种植土换填及水系管网等。

二、采购人信息

需用单位:生态环境改造提升项目

联系人:姓 名:万广扩 电话号码:133*****996

邮 箱:**********@qq.com

地 址: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大道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镀锌钢管

DN100*4

2622

约31吨

2

镀锌钢管

DN200*5.75

1560

约48吨

2)技术规格书:

规范标准:

国标

验收要求:

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约定是点数理计,安装后以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大道

交货日期:2024.8.25

五、合格的报价人(可以约定只允许生产商或是可允许代理商)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是要求垫付资金20万元)。

六、产品报价

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到站单价为固定单价或是浮动价,若是采用浮动价约定基准价、比较价、固定差额及查询网站。

3)结算周期:每月10日至下月10日。

七、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或是银行承兑等方式。

2)货款结算及付款:货到工地完成安装验收后两个月支付60%,剩余35%六个月内结清,5%为质保金运行一年无问题后支付。

八、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23时前将报价单及资质发送指定邮箱。

九、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通过技术、服务、报价等评审委员会(项目部成立设备物资领导小组)对各报价人综合评审,出具书面会议纪要确定中标人。


,喀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提升 生态环境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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