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公安局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荣县公安局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荣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荣县公安局拟在348国道自荣段荣县辖区,启用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区间测速。现将拟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路段点位名称及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序号 设备点位名称 区间实测距离 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 348国道1664公里995米至1662公里175米(观斗山至快速路口)区间测速 2600米

小型汽车限速70km/h,大型汽车和摩托车限速60km/h



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2 348国道1662公里175米至1664公里995米(快速路口至观斗山)区间测速 2600米
3 348国道1660公里50米至1656公里901米(望佳加油站至双石上场口)区间测速 3000米
4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348国道1656公里855米至1660公里50米(双石上场口至望佳加油站)区间测速 3000米
5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348国道1653公里351米至1651公里500米(金台玉章至七十一公里)区间测速 1760米
6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348国道1651公里500米至1653公里351米(七十一公里至金台玉章)区间测速 1780米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4年8月27日起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荣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启用交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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