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系统后续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岐山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系统后续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岐山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系统后续维保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区域 岐山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19: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穆工
项目联系电话 0917-*******
采购单位 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 岐山县凤鸣西路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7-*******
代理机构名称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1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7-*******
项目概况

岐山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系统后续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MFD-2024-ZC-028

项目名称:岐山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系统后续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系统后续维保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聘请第三方单位对岐山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系统进行运行维护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24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系统后续维保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系统后续维保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4年3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 2024 年3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起至开标截止前任意一天内的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提供书面承诺);(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bj.sxggzyjy.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报名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责任自负。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如有供应商因不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等,应及时联系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指导完成相应操作(信息技术科联系方式: 0917-*******);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

6、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磋商或二次报价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8、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开标时还应密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便在线上交易系统出现故障、电子化开评标无法进行时,适时启动纸质评标,以应急解决项目的及时交易问题,开标室详见当天开标大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岐山县凤鸣西路49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1303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工

电话:0917-*******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


标签: 综合监控系统 生态环境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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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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