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180m3/h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

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180m3/h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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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180m³/h 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
(招标编号:RHXM2024097-202421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180m³/h 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75 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180m³/h 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
人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招标。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180m³/h 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现计划聘请
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一年期运营服务,投标人负责对 180m³/h 中水回用零排放项目建设区域
红线内所有设施进行运营(考虑到第一年系统处于调试运行阶段,预计处理总水量为 75 万 m³
/年、6.25 万 m³/月)。投标人负责除设备备品备件以外的所有项目,包含但不局限于人工、
技术服务、药剂、装卸、包装(含包装物)、污泥转运、盐转运、化验、清洁保养、维修维
护等;能耗和污泥处置由招标人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180m³/h 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180m³/h 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自 2021 年 7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
额 500 万元及以上(或年处理总水量 50 万 m³/年及以上)的中水回用系统运营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①合同复印件和②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或收款记录水单或验收
记录(报告)复印件,合同需包括关键页、签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通过邮件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银行汇款
打款(公对公)后,请发邮件(15158031891@163.com)并在邮件中提供①打款凭证(汇款
时备注招标编号),②报名项目名称,③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邮箱,④营业执照扫描件。
招标代理在收到报名邮件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杭州市文
一西路 1218 号恒生科技园 1 号楼 4 楼 413 室。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交
纳账户: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户名: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331001024012010016141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
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
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物产中大集团官网、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2、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
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金额:壹拾捌万元。(2)交纳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营业部,户名: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56980100100813450;(3)投标保证金的
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之后未到账的视为未递交;采用银行保函的,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
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一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将被拒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物产中大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
限公司综合办公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52483045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文一西路 1218 号恒生科技园 1 号楼四层
联 系 人: 梅工
电 话: 0571-88270355
电子邮件: 36928471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水回用 运营服务 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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