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口腔医院口腔修复科义齿加工及口腔正畸科加工项目口腔修复科义齿加工、口腔正畸科加工-采购/资审公告
鞍山市铁东区口腔医院口腔修复科义齿加工及口腔正畸科加工项目口腔修复科义齿加工、口腔正畸科加工-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铁东区口腔医院口腔修复科义齿加工及口腔正畸科加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 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鞍山市铁东区口腔医院口腔修复科义齿加工及口腔正畸科加工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其中 001包(口腔修复科义齿加工):*******元;002包(口腔正畸科加工):******元。
最高限价:按费率进行报价,最高费率100%
采购需求:鞍山市铁东区口腔医院口腔修复科义齿加工及口腔正畸科加工,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该项目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 12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2、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yczb-046@yichengzhaobiao.com。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包组中排名第一,按开标包组自然顺序(开标包组编号:001、002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铁东区口腔医院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61号
联系方式:150*****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366号(千圆创业园)北楼205室
联系方式:156*****053
邮箱地址:yczb-046@yichengzhaobiao.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05 0154 740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波、任彩侠、闫爽、魏海峰、李媛媛、郑连峰、苏春颖、王娜
电 话:15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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