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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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招标控制价:140万元;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根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管理体系建设、应用体系建设、数据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最新政策为指导,以建设新型城市治理体系与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水平为目标,从群众需求和城市治理的突出问题出发,充分利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信息化建设基础,搭建“一网统管”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城市运行应急处置向事前预防预警转变,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为民服务向精准精细转变,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系统建设,并提供三年的基础服务。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等),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需满足的质量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确保采购人正常工作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若有最新标准,请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8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宁阳县东街139号

联 系 人:许科长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人:许磊

联系方式:0538-*******

附件: 需求方案.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行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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