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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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国资(公开招标)2024-029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346.705616 万元,招标人为信阳美好未
来社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1 包);
(002)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2 包);
(003)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3 包);
(004)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4 包);
(005)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5 包);
(006)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6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1 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
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
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
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
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
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或无欠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
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包段进行投标,并可同时中标。;
(002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2 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
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
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
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
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
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或无欠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
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包段进行投标,并可同时中标。;
(003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3 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
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
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
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
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
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或无欠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
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包段进行投标,并可同时中标。;
(004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4 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
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
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
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
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
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或无欠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
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包段进行投标,并可同时中标。;
(005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5 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
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
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
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
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
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或无欠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
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包段进行投标,并可同时中标。;
(006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6 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
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
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
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
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
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或无欠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
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包段进行投标,并可同时中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 CA 数字证书服务
商,线上、线下办理 CA 数字证书。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XYZF
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
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厅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
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国资(公开招标)2024-029 号
2、项目名称: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467056.16 元。
最高限价:23467056.16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信国资(公开招标)2024--029 号-1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
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1 包) 3306007.80 3306007.80
2 信国资(公开招标)2024--029 号-2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
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2 包) 3967163.88 3967163.88
3 信国资(公开招标)2024--029 号-3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
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3 包) 4742406.26 4742406.26
4 信国资(公开招标)2024--029 号-4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
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4 包) 8900201.25 8900201.25
5 信国资(公开招标)2024--029 号-5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
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5 包) 1757337.81 1757337.81
6 信国资(公开招标)2024--029 号-6 美好未来社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用家具、厨房设备
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6 包) 793939.16 793939.16
5、采购需求:
5.1 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分为 6 个包,其中:
1 包:信阳市第三小学美好校区校用家具等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
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2 包:信阳市百花幼儿园美好校区、信阳高中教育集团美好校区(初中部)校用家具等货物
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
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3 包:信阳市第三小学美好校区功能室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
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
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4 包:信阳高中教育集团美好校区(初中部)功能室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
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5 包:信阳市第三小学美好校区厨房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
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
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6 包:信阳市百花幼儿园美好校区厨房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
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
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5.2 交货期:
1 包:自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40 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所属批次设备。
2 包:自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40 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所属批次设备。
3 包:自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40 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所属批次设备。
4 包:自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40 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所属批次设备。
5 包:自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40 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所属批次设备。
6 包:自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40 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所属批次设备。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
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
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
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
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
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或无欠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
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包段进行投标,并可同时中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3.方式:
3.1 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 CA 数字证书服务
商,线上、线下办理 CA 数字证书。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XYZF
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3.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
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0 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厅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投标人无需
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
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
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
保证电话保持畅通。由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
入库,再下载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信阳美好未来社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 56 号
联 系 人:王建明
电 话:17837663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 30 号中材地勘河南总队北配楼 2 楼
联 系 人:张祺
电 话:0376-6809601 1861376516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祺
电 话:0376-6809601 18613765166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监督一科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9953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信阳市财政局监督一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美好未来社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 56 号
联 系 人:王建明
电 话:178376638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 30 号中材地勘河南总队北配楼 2 楼
联 系 人: 张祺
电 话: 0376-680960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厨房设备 幼儿园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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