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XD-2024CS-FW05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因有资金68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
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梳自治区本级改务信息化项目开展项日评审、评估、酸收及后评价等工作,并出具
相应的正式咨询报告。(001)拟开展自治区木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
咨询项目(34万元)(002)报开展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市、评估、验收及后评价
咨询项目(3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咨询项目;002)自治区本
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咨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Ep.B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搬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愿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m)
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1
(www.cCgP.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
区暂里木路文苑广场文苑大厦A座1802室)获取竟争性碳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文
苑广场文苑大厦A座18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丝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暂里木路文
苑广场文苑大厦A座1802室)
七、其他
(一)获取竞争性碰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此项目,则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
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被授权人身份证、③项目名称、④项目
编号)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刷本: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08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近半年(2024年02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以纳税银行的回单凭证
或者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或缴纳税收承诺函
5.近半年(2024年02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以缴纳银行的回单凭证
或者社保局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缴纳社保承诺函):
的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者近1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资
信证明:
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Bp.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情形”的承诺函。
法在获取竞争性碳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2份并逐页加盖公章,文件不全或不
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分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gg.nmgztb..com.cn、小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p:/www.cebpubservice,.coml/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人:张宏强
电话:0471-4827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兑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东南角文苑大厦A
座1802室
联系人:包小妹
电话:15924513042
电子邮件:nmghx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快(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