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年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文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2024-3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白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文化服务项日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文化服务项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文化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文化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
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
加投标活动: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
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邮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发送以下材料(格式PDF)至内蒙古鼎业项
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nmgdy1001@126.com):(2)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将上述
资料一式三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藏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贵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
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
厨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竿区阿
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
七、其他
2024年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文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2024-3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文化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
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鼎业项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
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日名称:2024年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文化服务项日
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招标内容:2024年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文化服务项目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4年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文化服
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
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日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
加投标活动: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日
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A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内蒙古鼎业项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靠)
3、方式:(1)邮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发送以下材料(格式PDF)至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邮箱(nmgdy1:001@126.com):
①《项日登记表》: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
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一式三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
4、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61510501421000170
行号:313191000175
注:汇款时请务必备注:“项日名称+单位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日12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
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子
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白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nmgye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投标人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
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场地服务费
1、本项目中标人须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可缴纳交易场所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下的按500元/标段收取,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按中标价的1%收取】
2、框架入围的中标单位,场所服务费为1000元/标段/次。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
公转联。中标公示期结束之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
知书的发放。(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
场地服务费缴费账户:
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吓和洲特分行营业部(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代理机构名称及
开标日期)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法
1.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2.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
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八、联系方式
过
招标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联系人:蔚可
电话:0471-461124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联系人:王亚洲庞楚娟
电话:0471-518916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眷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联系人:蔚可
电话:0471-46112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占鼎业项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十楼1001室
联系人:王业洲庞楚娟
电话:0471-5189163
电子邮件:nmgdy10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1:
项目登记表
项目名称
2024年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文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DY2024-32
项目简况
受理时间
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
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人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
(盖章)
口法定代表人
口授权代理人
(签字)
比选申请人
移动电话
鑫
邮箱号码
登记时间
家
备注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一
年龄:一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童)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单位名义参加(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在项目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童)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