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标段三三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标段三三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标段三)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d*****x*****)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境内
1. 招标条件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已在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代码2301-******-04-05-******,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标段三)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境内,拟建场地地貌总体地势北高南低,自西向东呈下降趋势。地貌类型以平原为主,部分区域为丘陵。风电场本期建设容量100万千瓦,装机规模为单机容量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100台,配置150MW/300MWh储能装置。
本项目新建2座升压站,分别为1座有人值守500kV/220kV升压站和1座少人值守220kV升压站,少人值守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联络线路串接到有人值守500kV/220kV升压站,220kV联络线路导线选用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联络线路长度约22km。有人值守500kV/220kV升压站以1回500kV出线接入阿旗北500kV变电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方案的审查意见为准)。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境内。
2.3规模:100万千瓦风电。
2.4工期:计划于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5年8月10日升压站安装调试完成并反送电,2025年9月30日全容量并网,暂定工期为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2.5.1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工程施工划分为三个标段。
2.5.2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标段三):本标段为PC总承包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人值守500kV/220kV升压站、少人值守220kV升压站(含两站之间1回220kV联络线路)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送电等工作。
(1)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本标段所需的有人值守500kV/220kV升压站和少人值守220kV升压站(含两站之间220kV联络线路)500kV主变、220kV主变、储能主变、预制舱、各电压等级配电装置、SVG、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风功率预测设备等)、计算机监控与保护、通信、通讯及计量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同时,承包人负责本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含堆场)、场内外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包括升压站区域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货、保管及安装。
(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所有建筑(含地基处理)、安装和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负责配合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工程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等,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负责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施工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详细划分界限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等)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3)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设备及保护定值整定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一次调频装置性能测试并通过电网验收,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稳控装置、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和输入、SVG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通信工程技术服务,电能质量测试、场站/SVG设备电磁暂态仿真建模、场站/SVG设备机电暂态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涉网试验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提供的设备须高度开放通信接口,开放系统的通信协议,满足招标人系统集成的需求,并且可以免费配合招标人完成系统集成平台的开发工作。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场站命名、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电力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4)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理等工作。
(5)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6)负责项目范围内大件运输道路的平整及处理,大型设备运输所需场内外的交通运输改、扩建、加固、拓宽、扫空障碍、道路修复(恢复)、二次倒运场地租赁及相应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按照要求完成项目专项审批和验收手续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手续办理。(详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8)负责在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9)负责项目的智慧场站建设、5G网络全覆盖。按照下发的《新能源场站5G网络覆盖技术要点》、《新能源场站智慧化技术要点》执行。
(10)本标段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详见附件《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同时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监控平台(视频中台)、内蒙古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管控平台、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少人值守220kV升压站、有人值守500kV/220kV升压站和两站之间220kV联络线路,以及与本标段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承包人 | 发包人 | 说明 |
1 | 项目立项、核准文件 | √ | ||
林地草地使用批复、用地计划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农用地转征地手续、永久性用地征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及复垦手续。 | √ | |||
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永久/临时征地费用及相关税费 | √ | |||
地质灾害评估、洪水影响、压覆矿产资源、文物、军事设施、净空审核、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 | √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建设意见书、施工备案、临时用电手续、并网手续、电力业务许可证等手续办理 | √ |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和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及备案。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及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编制、评审及备案。 | √ | |||
节能评价、验收及备案(如需) | √ | |||
委托编制接入系统方案和取得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方案。 | √ | |||
向各级电网公司报送设备资料、试验资料等,取得《风电场接入系统批准书》和《关口计量点设置通知》 | √ | 发包人配合 | ||
联系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缴纳注册费用,并组织工程各阶段监检 | √ | 承包人配合具体工作 | ||
委托项目施工监理 | √ | |||
组织召开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 | √ | |||
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协议》、《供用电合同》等 | √ | 需经发包人确认 | ||
办理并网检测(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等),并取得电网公司认可的报告或证书 | √ | 承包人所采购设备必须能通过上述检测 | ||
承包人负责超出发包人征地范围用林(草)用地,包括承包人超出发包人征地范围施工用地,生产、生活临建等用地,进场道路、施工道路、220kV联络线路临时用地及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用地协议签订并支付相关的征租用地费用。用地征地范围外出图、划线,办理土地、林地相关手续及协调费用。 | √ | |||
发包人征地范围内的迁坟、坟墓打扰费、拆迁补偿费用(如果有) | √ | |||
征用土地地上物的拆改、青苗补偿费用 | √ | |||
土地复原、复耕、复绿等相关费用 | √ | |||
2 | 可研报告 | √ | ||
测量控制网复测及维护 | √ | |||
3 | 本标段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行、消缺。 | √ | ||
本标段升压站所有涉网设备(含计量、通信、涉网自动化、调度数据网、保护等)的采购、安装、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检测(含第三方评审)。 | √ | |||
本项目场站、设备仿真建模及涉网试验(出具满足电网公司最新要求的报告)。 | √ | |||
全部场站设备(含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箱变)保护定值委托计算及调试整定、输入。各级调度申报资料、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讯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技术和售后服务等。 | √ | 负责投产三年内保护定值的校核、调整 | ||
4 | 办理施工许可证(如需) | √ | ||
办理平交道路占用许可、220kV联络线路施工跨(穿)越(公路、铁路、林地)许可、地方施工备案手续 | √ | 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费用(含押金) | ||
一切运输手续和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如超大件或超重件)办理,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解决城乡公共道路与施工现场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并支付相关费用。 | √ | |||
负责与自然资源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协商永久征地和临时用地赔偿、补偿标准 | √ | |||
负责与林草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协商林地补偿标准 | √ | |||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村民、村集体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阻工、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施工和生活垃圾、堆放渣土、扬尘及噪音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 √ | |||
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施工过程的监测、评估、验收。最终取得水务部门认可的意见或文件。 | √ | 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 ||
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应急预案编制、组织验收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或备案文件 | √ | 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 ||
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保持施工环境卫生 | √ | |||
环境保护工程实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 √ | |||
5 | 自备施工临建区及生活区电源、水源 | √ | ||
发包人临建生活、办公区及水源、电源 | √ | |||
施工电源10kV线路引接(如果需要)(含施工箱变及开关、计量表等附件),办理用电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备发电车。 | √ | |||
少人值守升压站10kV备用电源引接(线路、箱式变压器、开关、计量表附件等)、有人值守升压站10kV线路和10kV备用变压器切改,办理用电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按照永临结合实施。 | √ | |||
施工水源(打井或附近买水,办理用水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 √ | |||
少人值守升压站打深井,办理用水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按照永临结合实施。有人值守站水源管道接入,按照永临结合实施。 | √ | |||
施工通讯网络接入 | √ | |||
新能源场站5G覆盖及智慧化建设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新能源场站5G网络覆盖技术要点》、《新能源场站智慧化技术要点》执行 | √ | |||
本标段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详见附件《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 | √ | |||
本标段施工通行、设备材料运输所涉及的场内外道路修建、维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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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础沉降观测(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 √ | 观测期限为投产后一年 | ||
6 | 建设期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升压站(含220kV联络线路)设备标识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标识指示牌的制作、悬挂等。 移交生产时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 √ | ||
7 | 质量监督检查协调 | √ | ||
完成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消防验收、消防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完成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证书 2)防雷接地、防雷监测手续办理,并取得专项验收合格证书。 | √ | |||
3)计量系统验收、当地电力公司送电前的验收(含地调、中调、网调)、电力报装、型式认证、高低电压穿越认证。 4)项目达标投产。 5)竣工验收。 6)工程档案验收,取得相关批文 | √ | |||
8 |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 √ | ||
其他保险 | √ |
注:表格中未明确,但为保证本工程完整性所不可或缺的工作由承包人承担。
2.5.3甲供设备、材料划分
本标段甲供设备材料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其他材料由投标人采购。
2.5.4施工界线划分:
35kV线路终端塔至有人值守升压站35kV配电柜接线端子电缆、光缆由本标段施工。
35kV线路终端塔至少人值守升压站35kV配电柜接线端子电缆、光缆由其他标段施工。
少人值守升压站打深井、永临结合10kV线路及站备变(包括有人值守升压站10kV临时电源及站备变压器切改)由本标段施工。
有人值守升压站全部围墙(含站内隔离围栏)、大门和进站道路由本标段施工,站内道路以储能区域铁艺围栏为分界点(详见附图标注)。
少人值守升压站进站道路及站内全部道路由本标段施工。
储能系统标段与本标段分界点:
1)电缆沟以储能区域铁艺围栏为分界点(详见附图标注)。
2)电气连接点以本标段35kV、380V配电柜和二次盘柜的接线端子为分界点。
3)给排水及消防设施以储能区西侧道路外边缘1m为分界点(详见附图标注)。
调相机系统标段与本标段分界点:
1)电缆沟以调相机厂房墙体外一米为分界点。
2)电气连接点以本标段35kV、380V配电柜和二次盘柜的接线端子为界。
3)给排水及消防设施以调相机厂房四周墙体外边缘1m为分界点。
在实际施工中分界点不明确处以发包人和监理人现场确认为准。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本项目施工单位可以作为独立投标人进行投标。
3.2.1.1 施工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3.2.1.2 施工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50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项目新建整站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至少2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体现签订时间、该合同有效发票一张及该发票的查验截图),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1.3 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为本单位,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本单位连续12个月以上(2023年5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项目建筑或安装工程,需提供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或已投产证明)扫描件、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施工联合体投标人是本标段的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根据联合体协议承担各自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4)联合体成员方必须是具备主变设备、GIS设备、预制舱、综合自动化设备直接生产制造能力的设备制造商之一。
3.2.2.1 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
3.2.2.1.1 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3.2.2.1.2 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50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项目新建整站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至少2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体现签订时间、该合同有效发票一张及该发票的查验截图),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1.3 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为本单位,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本单位连续12个月以上(2023年5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项目建筑或安装工程,需提供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或已投产证明)扫描件、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2 联合体成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2.2.2.1 主变设备厂家联合体业绩要求:设备联合体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0台500kV电压等级及以上、额定容量1000MVA及以上(单相按334MVA及以上计为1台)同类型电力变压器的国内供货合同业绩(需附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
3.2.2.2.2 GIS设备厂家联合体业绩要求:设备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个设备厂家列入投标方案,每个设备厂家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累计10套500kV及以上GIS电气组合的国内合同业绩。
3.2.2.2.3 预制舱设备厂家联合体业绩要求:设备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个设备厂家列入投标方案,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个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电气设备预制舱(GIS设备舱或35kV一次舱或二次设备舱,每个舱需包含相应设备)的国内合同业绩。非预制舱式的升压站业绩如:集成式(钢结构)模式的变电站、土建模式的变电站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2.2.2.4 综合自动化设备厂家联合体业绩要求:设备联合体投标人综合自动化设备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个设备厂家列入投标方案,每个设备厂家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累计10套500kV及以上的国内合同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0471-*******。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 其他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口镇八家村001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5*****113
电子邮件:mnxnycfz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爱平
电话:153*****213
9. 行业监督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王沁东
投诉受理电话:186*****113
投诉受理邮箱:cdq********@163.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邮箱:neimeng.*****.gov.cn。
10. 其他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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