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的批复》(冀高创〔2024〕28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冀高建〔2024〕431号) 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 冀交招核字[2024]E035号 ;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燕赵驿行集团太子城服务区、涞水服务区、石家庄东服务区和柏乡服务区。

2.1.2 建设规模:绿色能源系统: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3625.98KWp,风力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200KW,风光互补路灯68个,光伏树6台,光伏垃圾桶14个,步行发电道60米,地埋式太阳能人行步道灯100米,运动发电设备10套。

智慧储能系统:储能系统总容量2150KWh。

碳普惠减碳系统:依据碳普惠标准和方法学,对绿色低碳行为进行量化,确定碳普惠减碳量。

林业碳汇系统:种植382株固碳能力高的灌木。

节能改造系统:四个服务区已完成改造,本项目不再考虑改造。

污水处理系统:四个服务区已完成改造,本项目不再考虑改造。

能源管理系统:新建1套能源管理系统,在柏乡服务区、涞水服务区和太子城服务区各新增1套智能硬件;石家庄东服务区利用现有平台。

服务区

光伏发电系统(KW)

风力发电系统(KW)

风光互补路灯(个)

储能系统

(KWh)

林业碳汇系统(株)

能源管理系统(套)

绿色能源设施

石家庄东服务区

1262.22


20

860

130

1套能源管理系统。智能硬件新增3套,利旧1套。

光伏树6台

涞水服务区

624.44


14

430

86

光伏垃圾桶14个

柏乡服务区

1065.3


16

430

80

步行发电道60米

太子城服务区

674.02

200

18

430

86

地埋式太阳能人行步道灯100米,运动发电设备10套

合计

3625.98

200

68

2150

382


2.1.3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为29个月,包括施工期、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开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个月,试运行阶段监理期3个月、,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1.4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1.5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个。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21 日上午9:00至2024年 8 月 27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 10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32号澳怡大厦

联系人

李峥

电话

150*****530

招标代理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系人

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

电话

189*****796/132*****006


电子邮件



8.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双盲”评审政策,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4年8月21日

附件.docx


标签: 施工监理 服务区 零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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