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服务器软硬件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宁晋县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服务器软硬件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1.项目名称:宁晋县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服务器软硬件采购 项目

2.采购内容:

根据2024年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发布的国疾控综规财函【2024】72号《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软硬件环境配置的通知》和《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做好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软硬件环境配置的通知》中服务器配置清单要求,我院采购一台专用传染病前置服务器,并提供独立的数据备份存储空间,服务器软硬件运行配置的基本要求如下:

1、CPU:采用国产自研CPU,物理核数≥32核;

2、内存:≥128GB;

3、存储空间≥1T,存储介质类型:SSD;

4、配置双网卡,方便连接院内网络环境和外部网络;

5、GPU或NPU支持并可选配;

6、操作系统:使用麒麟、欧拉、统信等国产操作系统的服务器版;

7、数据库支持:前置软件统一配备了OpenGauss或同等架构的数据库,服务器需支持运行此架构数据库。

8、卡巴斯基(kaspersky)中小企业版安全解决方案、服务器杀毒软件、网络盒装版、3个服务器25个客户端3年服务。

3.服务质量/参数要求:合格,满足行业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

4.质保期:合同签订后 三 年。

5.预算限价: *****元人民币,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预算控制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人员和能力;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报名时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9点前

9.报名地点:宁晋县医院信息科

10.采购人联系方式:宁晋县医院信息科,电话:*******

11.谈判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10点

12.谈判地点:宁晋县医院第一会议室

13.院纪检质疑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监测 传染病 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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