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某部自动售货机引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某部自动售货机引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巴彦淖尔某部自动售货机引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NMBY-F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巴彦淖尔某部自动售货机引入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巴彦淖尔市

1年

说明:

  •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计划服务期限1年,入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签订2年,招标人依据中标人服务质量等因素决定合同是否续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无固定预算金额

3.服务内容:主要经营我单位人员日常所需的饮料、方便面、零食、简单生活用品等,不得出售含酒精饮料、酒精零食等违禁物品,或向我单位人员提供违反单位安全管理的超范围服务。标示价格由市场参考价结合优惠率确定,优惠率不低于8%,所售商品按照市场价和优惠价比对的形式进行公示。

★4.供应商和自动售货机数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供货商在巴彦淖尔市7个旗(县、区)我部10个点位投放自动售货机,自动售货机投放总数不少于22个,自动售货机应包含冷藏功能,支持微信、支付宝支付,应确保商品不断供情况下定期补充商品,且常用商品上架率保持在95%以上,不得未经审批擅自上架、变更商品价格、品牌和规格。供货商必须有独立配送能力,7个旗(县、区)自动售货机内商品必须统一由中标单位统一配送,统一商品、种类、价格,不允许中标后在各旗(县、区)当地签订协议商超转包分包进行配送,巴彦淖尔市各旗(县)距离较远,潜在报名供应商报名时要充分考虑履约配送能力。如配送过程中发现转包分包,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协议,取消乙方供货资格。经营过程中消耗的电费、网络费用、自动售货机维护费、线路改造费和电表安装费由供货商自理,且必须符合我单位安全管理和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巴彦淖尔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2021年、2022年、2023年),成立不足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

8.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纳税及社保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回单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无需纳税的出具纳税零申报证明);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11.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即公告第四条第(五)项;

注: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资格进行实地考察,如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排序补入供应商。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3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先生

移动电话:151*****580

传真://

地址:巴彦淖尔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先生

移动电话:182*****492

采购机构:内蒙古巴彦淖尔某部

2024年08月20日

,巴彦淖尔

标签: 自动售货机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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