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询价公告
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法律援助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10: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助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66*****333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某单位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助理166*****3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XJBJ-F4197
项目名称: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聘请法律顾问 | (一)常态提供法律咨询,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及时解答我部人员法律疑惑,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二)常态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我部委托,代理我部人员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申诉或仲裁。(三)接受我部委托,代理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四)应我部要求,协助审查不涉及秘密的各类合同,提出合法性的修改建议。(五)应我部要求,就我部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合法的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六)应我部要求,定期开展普法活动,每季度由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对我部人员进行法纪授课、到我部为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对我部法律骨干进行法制培训。(七)应我部要求,协调处理好我部人员家庭的涉法问题。(八)接受我部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塔什库尔干县 | 一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开标前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线上
方式:(一)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在报名截止之日后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某单位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某单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喀什某单位
联系方式:张助理166*****33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助理
电 话: 166*****333
标签: 聘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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