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龙岩二中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拆除及替代点评估论证服务采购公告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龙岩二中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拆除及替代点评估论证服务采购公告

  我局拟决定对我市龙岩二中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进行替代点评估论证并对原站点仪器设备进行拆除。现就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龙岩二中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拆除及替代点评估论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凤凰北路1号。

  3.采购项目服务内容:龙岩二中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拆除及替代点评估论证服务采购项目。结合龙岩二中站点情况,对我局已建成的三座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监测数据进行评估论证,确定其中一个站点为龙岩二中站点的替代点,并对原站点仪器设备进行拆卸搬运。

  4.采购项目工期: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实际开始施工时间起计。

  5.最高控制价:人民币4.5万元(含税)

  6.提交成果:按要求提供站点替代评估论证报告并通过技术专家评审,并按要求对原站点仪器设备进行拆卸和搬运。

  7.保密: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对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采购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采购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采购人在资金、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自身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有圆满完成本项目服务的经验。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相关资料办法:项目相关内容要求参见本公告要求,也可在2024年8月22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向我局咨询(需现场了解情况的,我局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现场查勘)。

  四、投标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下午18:00。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一式贰份)并加盖公司印章密封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法规科技科),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需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政处罚等的书面声明。

  3.项目服务团队整体情况及施工安排计划。

  4.项目实施方案。

  5.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服务的数量、单价等详细信息,报价应包含仪器配备、人工费、交通运输费等与履行本项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六、采购结果的确定

  1.评标方法: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投标文件,按照项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2.中标人

  在收到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方联系,商议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法规科技科

  联系人:麻伟斌

  联系方式:0597-*******

  电子邮箱:kjf0597@163.com

  附件:项目评分细则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
项目评分细则.doc

标签: 论证 评估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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