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七号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说明

?化德县七号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说明


七号镇人民政府

内蒙古恩维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1指导思想 1

1.2规划原则 1

1.3规划依据 2

1.4规划范围 5

1.5规划期限 5

第二章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 6

2.1现状特征分析 6

2.2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 11

2.3规划实施评估及风险评估 15

2.4主要存在问题 18

第三章规划定位与目标 20

3.1总体定位 20

3.2规划目标 20

第四章总体格局与结构 24

4.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24

4.2控制线约束 25

4.3规划分区 33

4.4用途结构调整 43

第五章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46

5.1耕地资源 46

**%20">5.2水资源与湿地资源 49

5.3林地资源 52

5.4草地资源 54

5.5矿产资源 57

5.6建设用地资源 59

第六章镇村统筹发展 62

6.1人口与城镇化 62

6.2镇村体系规划 64

6.3产业发展与布局 67

6.4历史文化保护 71

6.5特色风貌塑造 72

第七章中心镇区规划 73

7.1用地规模与布局 73

7.2住房建设 83

7.3绿地系统与开敞空间 87

7.4中心城区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88

7.5城市更新与人居环境整治 90

第八章综合支撑体系 95

8.1综合交通 95

**%20">8.2公共服务设施 97

8.3市政公用设施 100

8.4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10

第九章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123

9.1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123

9.2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127

第十章规划传导与实施 130

10.1规划传导 130

10.2近期建设与重点建设项目 136

10.3实施保障 140

第一章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机融合上位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总方针,不断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兴农兴牧、质量强农强牧、品牌富农富牧,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结合七号镇实际,实现基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全局性与规划方案实施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科学支撑。

1.2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低碳减碳的基本方针,落实并细化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空间格局与管控要求,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意识,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和生态安全底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科学布局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盘活苏木乡镇空间与产业资源,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能力与水平,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自治区东、中、西部地区苏木乡镇发展实际,深入挖掘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历史文化和特色产业等特征,突出地域特色,传承地域文化。

全域管控,集约节约。强化自然资源统筹利用和用途管制,探索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的内涵式发展路径,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上下结合,强化实施。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核心指标,并将指标分解至村庄。强化规划实施时序,提出分阶段调控要求,确保近期项目可实施可管控,同时为后续发展预留条件,确保乡镇规划可实施、城乡发展可持续。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统筹规划编制工作,建立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三级联动和部门协同机制。强化规划编制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障规划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1.3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河道管理条例》;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国家和自治区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标准规范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国家和自治区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3)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号);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转换、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办发〔2021〕204号);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办发〔2021〕572号);

国家、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其他相关文件。

(4)相关规划

《乌兰察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4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七号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包括镇域和中心镇区两个层次。

镇域:辖13个行政村,包括七号村、安业村、九号村、林场村、苏计村、崩红村、毕力克村、白音卜拉村、团结村、达拉盖村、小公乌素村、达盖滩村和德胜村。镇域总面积440.10平方千米。

中心镇区:划定中心镇区的规划范围面积为91.1856公顷,东至现状住宅东、西至现状养老院西、南至集通铁路、北至布尔嘎斯图河。

1.5规划期限

规划的期限为2021年-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二章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

2.1现状特征分析

2.1.1现状概况

(1)地理区位现状

七号镇隶属于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位于县域最东端,距化德县城长顺镇60公里。北、东部与锡盟镶黄旗、正镶白旗毗邻,南部与河北省康保县交界。

镇域内有G510(围察线)、呼—满省际大通道S105与集—通铁路横贯全境,穿行全域,康七线与S304省道在七号镇交汇。境内交通便利,是化德、正镶白旗、康保三旗县商品交换的集散地,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

(2)行政辖区

七号镇辖七号村、安业村、九号村、林场村、苏计村、崩红村、毕力克村、白音卜拉村、团结村、达拉盖村、小公乌素村、达盖滩村和德胜村13个行政村,共计44个自然村。

2.1.2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1)气候条件

七号镇气候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冬季漫长严寒,春季干旱多风,秋季凉爽多雨,全年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日照充足,无霜期短。多年平均气温2.7℃。生长期年平均112天。无霜期年平均99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054.8小时。年平均降水量340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6—8月,8月最多。

(2)地形地貌

七号镇地处内蒙古高原的南缘,阴山山脉东端的北侧,地势西北侧高、中部低、南侧略高,地形有河谷洼地、山间洼地、山间盆地、高平原、缓坡丘陵和低山丘陵,以洼地、高平原、缓坡丘陵为主。海拔高程为1216.63-1759.77米。

(3)自然资源

七号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钨、萤石。其中三胜村钨矿储量294吨,徐家营子多金属矿床共有6个矿脉带,分别长300米、400米、500米不等,宽3—5米,最宽20米。

(4)水资源

地下水量较丰富,地下水储水量4500万立方米,最大允许开采量282.5万立方米。

七号镇有位于阿拉腾格达斯水系的河流布尔噶斯图郭勒(七号河)流经,布尔噶斯图郭勒(七号河)河长55.248km,流域面积719.01km2,发源于化德县德包图乡长春沟,流经德包图乡、白音特拉乡、七号镇,主要做防洪、蓄水之用。

(5)文化资源

序号

名称

行政辖区

级别

类别

备注

1

小公勿素遗址

七号镇小公勿素村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

2

七号农业学大寨水利设施

七号镇七号村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灌溉工程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3

大黑沙图古井

七号镇毕力克村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

4

大黑沙图遗址

七号镇毕力克村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

5

高家营子城址

七号镇林场村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

宋辽金、元

6

向阳城址

七号镇团结村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

7

永新石刻

七号镇德胜村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

2.1.4主要特征

(1)区位特征

七号镇位于化德县东北部,与河北省康保县、锡林郭勒盟白旗、黄旗部分苏木毗邻,是三个旗县的交通要道,区位条件特殊。

(2)自然地理条件

草原风貌富足,天然牧草地条件优越,草地面积占镇域总面积的54.91%。

耕地资源较为整合,适宜形成土地流转模式,改善因人口老龄化导致的土地投入少产出低的现状。

(3)人口特征

人口结构特征:人口总体呈外流趋势、青壮年外出务工比例大、受教育程度低、老龄化及少子化。

民族特征:七号镇人口以汉族、蒙古族为主,二者在总人口中占比约达到99%,与化德县基本一致。

人口地理水平分布:人口分布较为均匀,中心镇区较为密集。

2.1.5人口与社会经济状况

(1)人口现状

2022年,七号镇户籍人口*****人,常住人口3445人。常住人口以老年人为主,全镇已基本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2)经济发展状况

七号镇共有林地19.406亩,草场面积37.846亩,其他土地19.707亩。可用耕种土地面积12.493亩,其中水浇地面积2.716亩。截至2021年7月初,全镇共有基础母羊*****只,年出栏羔羊*****只。基础母牛2455只,年出栏牛犊1192只。七号镇自然资源赋存匮乏,工业基础薄弱。镇域内无大型企业工厂,全年无财政收入。全镇经济发展主要靠传统种植业与养殖业,其中肉羊养殖是七号镇农牧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2020年七号镇全镇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元。

(3)社会发展状况

1)文化体育发展现状

互助幸福院4所;招待所1座;养老院1座;健身广场5个。

2)教育事业发展现状

小学1所。

3)医疗卫生发展现状

化德县七号中心卫生院1所;疾控中心1所;防疫站1座;兽医站1座。

4)交通设施发展现状

七号镇镇域内有一个七号汽车站,现状已废弃;加油站1座。

5)产业发展现状

镇区有草原福泉食品公司;冷库1个。

6)其他设施发展现状

电信局1个;市场监督管理局1个;派出所1所;内蒙古农村信用社1座。

2.1.6基础设施发展状况

(1)道路交通建设状况

七号镇镇域内有G510(围察线)、呼—满省际大通道S105横贯全境,集—通铁路穿行全域,康七线与S304省道在七号镇交汇。

(2)给水设施状况

七号镇镇区已经配备集中供水设施。

(3)排水设施状况

七号镇镇区现状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排水设施主要是主干路两侧的排水沟,镇区无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电力设施状况

七号供电所:七号镇内有35KV七号变电站911黑沙图线、912达盖滩线、914收图线、915九号线。110KV丰满变电站917六号线、918新民线等6条线所带配变及低压。

(5)供热设施状况

现状仅七号镇镇政府有集中供热设施。

(6)邮电通讯状况

现状电信线路以架空线路为主,镇域内有电信局1个,并设有多处移动基站。

2.2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

2.2.1双评价与规划空间格局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双评价,认识区域资源环境禀赋特点,找出其优势与短板,发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可能的资源环境风险,确定生态保护、农(牧)业生产、城镇建设等功能指向下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级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程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布局提供支撑。因此,在《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对《化德县七号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此项内容进行评估。

2.2.2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

国土开发适宜性是在维系生态系统健康和国土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等要素条件,特定国土空间进行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适宜程度。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基于特定发展阶段、经济技术水平、生产生活方式和生态保护目标,一定地域范围内资源环境要素能够支撑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最大合理规模。

依据《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题研究》,七号镇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结果如下:

七号镇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面积为143.70平方千米,占七号镇镇域总面积的32.65%,占化德县县域总面积的5.67%;

生态保护重要区面积为91.93平方千米,占七号镇镇域总面积的20.89%,占化德县县域总面积的3.63%。

七号镇镇域北部的浑善达克沙地防风固沙地区确定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南部为生态保护重要区。

(2)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

依据《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题研究》,七号镇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结果如下:

七号镇种植业不适宜区面积为60平方千米,占七号镇镇域总面积的13.63%,占化德县县域总面积的2.35%;种植业适宜区面积328平方千米,占镇域总面积的74.53%,占化德县县域总面积的12.92%;

畜牧业不适宜区面积4.58平方千米,占七号镇镇域总面积的1.04%,占化德县县域总面积的0.18%;畜牧业适宜区面积73.64平方千米,占镇域总面积的16.73%,占化德县县域总面积的2.90%。

(3)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依据《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题研究》,七号镇的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如下:

七号镇城镇建设适宜区面积为393.42平方千米,占七号镇镇域总面积的89.39%,占化德县城镇建设适宜区的16.21%,化德县域比重的15.52%;

城镇建设不适宜区面积为46.68平方千米,占七号镇镇域总面积的10.61%,占化德县城镇建设不适宜区的43.85%,化德县域比重的1.84%。

2.2.3资源环境承载力

依据《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题研究》,在土地资源约束下七号镇可承载耕地规模面积为102.18平方千米,见表2.2.3-1。

表2.2.3-1土地资源约束下化德县可承载耕地规模评价结果汇总表

单位:面积,平方千米;比重,%

区域

现状耕地规模

比重

面积



七号镇

0.13

102.18

化德县农业用水量为0.314×108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72,亩均耕地灌溉用水量为4842.8571m3,现状化德县耕地面积为1490.73平方千米,在水资源约束下化德县可承载的耕地规模为764.04平方千米(其中灌溉耕地面积为798.52平方千米,雨养耕地面积为692.21平方千米),见表2.2.3-2:

表2.2.3-2水资源约束下化德县可承载耕地规模评价结果汇总表

情景

农业用水量(亿m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亩均耕地灌溉用水量(m3/亩)

可承载的耕地规模

现状耕地面积

合计

其中:灌溉耕地面积(km2)

其中:雨养耕地面积(km2)

(km2)

(万亩)

(km2)

(万亩)

0.3140

0.72

4842.8571

764.04

114.61

798.52

692.21

1490.73

223.6095





































七号镇现状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3.58平方千米,在土地资源约束下七号镇城镇建设承载规模面积为0.03平方千米,见表2.2.3-3。

表2.2.3-3土地资源约束下化德县城镇建设承载规模评价结果汇总表

单位:面积,平方千米



可承载建设规模

现状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七号镇

0.03

3.58

化德县城镇可用水量为0.46×108m3,城镇人均需水量为116.05m3/a,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150㎡/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5.19平方千米,在水资源约束下化德县可承载城镇建设承载规模为26.30平方千米,见表2.2.3-4:

表2.2.3-4水资源约束下化德县城镇建设承载规模评价结果汇总表

单位:面积,平方千米;比重,%

情景

城镇可用水量(亿立方米)

城镇人均需水量(立方米/年)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平方米/人)

可承载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千米)

现状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千米)

0.46

116.05

150

26.30

5.19





















2.3规划实施评估及风险评估

(1)《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总体规划(2017—2035)》

1)2017版总体规划回顾

①城镇职能结构现状

城镇职能结构规划中七号镇是县域东部的畜牧产品、皮毛交易的中心,定位为商贸为主、农贸为辅的城镇。

②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化德县城镇体系空间布局总体为:“一心、两轴、四片区”。

一心:指县城长顺镇。长顺镇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中心是全县发展的重点。

两轴:区域城镇重点发展轴、城镇职能培育发展轴。

四片区:西部片区公腊胡洞乡;南部片区长顺镇、朝阳镇;中部片区德包图乡,白音特拉乡;东部片区七号镇。

③城镇人口规模等级规划

城镇名称

城镇人口

长顺镇

Ⅰ级(10万人以上)

朝阳镇

白音特拉乡

Ⅱ级(1-2万人)

七号镇

公腊胡洞乡

德包图乡

Ⅲ级(1万人以下)

2)2017版总体规划评估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绕镇公路建设问题。七号镇政府所在地七号村与河北省康保县、锡林郭勒盟白旗、黄旗部分苏木毗邻,是三个旗县的交通要道,省际通道“一改高”后,进入村主干道的车辆逐步增多,村里常住户548户、临街商铺87家,各种车辆穿行其中,2公里长、9米宽的主街道经常拥堵不堪,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2020年镇政府与村民充分协商后,完成征地并挖开路基。绕镇公路共计3.1公里,因资金问题到现在项目未能开工建设。

――七号镇七号村主街两侧排水工程问题。七号村主街两侧排水沟,2020年进行过一次较为全面的清理疏通。但因出入大型车辆较多,导致20%的盖板又被压碎。一是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杂物掉落导致排水不畅。同时各种污水随渠排放,不能作无害化处理,夏季蚊蝇乱飞,急需作妥善处理。(附《七号镇污水管网工程可性行研究报告》)。

――其他方面。据实地调研统计,全镇现有25户仍然居住C、D级住房,集中分布在苏计、九号、安业、毕力克、七号、林场、团结七个行政村。尚有返乡居住够一年的群众,有18户无住房,需要积极争取危改政策。据全面摸排,七号移民新村140户自来水仍存在冬季冻胀现象。八号自然村自来水浑浊,2020年新打饮水井,但问题仍未解决,共涉及58户群众。整体来看,全镇地下水位下降严重,与域内水浇地用水和白旗铁路用水有关,下一步,需要通过全面清除喷灌圈、实施阶梯水价等办法解决。通讯方面仍有赛乌素、沟外、收图、三胜等4个自然村未全部实现4G覆盖。

――公共服务建设方面

林场、崩红、达盖滩、德胜、达拉盖、小公勿素等六个自然村无健身广场和健身器材。

13个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中,具有完善的便民服务场所的只有七号、毕力克2个,有场所无服务大厅的9个,无场所2个(德胜、达盖滩),党群服务中心功能不全。

镇文化站的图书室、阅览室功能有待提升,全镇现有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除七号、九号、达盖滩、毕力克4个村有一定基础外,其他9个村是下一步提升的重点。

镇中心卫生院功能急需完善,七号镇距县城70公里,上县就医太远,因缺乏全科医生许多业务不能很好开展,常见病得不到很好救治,给群众带来诸多不便。

全镇现共成立志愿服务队21支,队员213人,队员平均年龄52岁;共划分60个网格,有网格长13名,网格员60名,平均年龄50岁。

全镇共有31个自然村没有安装路灯,9个村有部分路灯损坏且数量不够。

2.4主要存在问题

2.4.1空间利用方面

自然格局:区域为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全年降水量少,蒸发量大,因此地方常年缺水。

废弃采矿用地需整治:现状镇域内有多个采矿用地,废弃采矿用地面积为111.97公顷,占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2.67%。

土地问题:土地耕种率不高,耕作条件有限。

废弃厂房:现状七号镇镇区内有废弃厂房未利用,原为草原福泉食品公司。

2.4.2产业发展方面

镇域品牌未打响,一、二、三产业无联动:区域产业发展仍以农牧业发展为主,集体经济建设主要以养殖为主,种植为辅,加工产业发展初加工,村民增收渠道未打开,现状区域产业发展未形成品牌效应;

在药材种植方面,实验药材品相良好,但无销路。

2.4.3配套设施方面

交通基础设施及配套缺乏:省际通道“一改高”后,进入七号村主干道的车辆逐步增多,村里常住户及临街商铺较多,各种车辆穿行其中致使主街道经常拥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资金问题,现状七号村绕村公路还未完成建设。

基础设施缺乏:七号镇现状无污水处理设施,无集中供热设施,无供气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缺乏: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部分闲置,空间利用不到位,镇中心卫生院功能急需完善,医疗资源不足,医护人员稀缺。部分行政村缺少健身广场,普遍缺少活动场地,养老服务能力薄弱,图书室功能不够建全。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8.78公顷,占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的0.99%。

第三章规划定位与目标

3.1总体定位

分析《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化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七号镇交通区位、自然资源、产业发展、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确定七号镇发展定位为:县域东部的畜牧产品交易的中心、绿色生态农产品示范基地、生态能源绿色基地。

3.2规划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指标要求,综合考虑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现状和任务,提出以下目标:

规划至2025年,七号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624.81公顷,耕地保有量为9682.47公顷,林地保有量为8639.60公顷,基本草原面积为*****.10公顷,湿地面积为105.5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96.81公顷,化德县用水总量1885亿立方米(指标未分解)。规划至2025年,各级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体系建立;农业产业格局得到优化,耕地保护指标得到落实;城乡发展格局基本奠定;

规划至2035年,七号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624.81公顷,耕地保有量为9682.47公顷,林地保有量为8639.60公顷,基本草原面积为*****.10公顷,湿地面积为105.5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02.36公顷,化德县用水总量1855亿立方米(指标未分解);基本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绿色生态农产品示范基地。

空间底线:

三条控制线全面管制,严守水资源利用,落实林地保护目标,严格林地用途管制。

空间结构与效率:

构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共融的总体格局。

增质提效:提升产业附加值,提高土地价值。

综合整治:增减挂钩,提升土地质量,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空间品质:

设施提升:补足短板,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品质提升:提升空间绿色景观,塑造特色风貌。

规划指标体系表

编号

指标

规划基期年

2025年

2035年

指标属性

指标层级

一、空间底线

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49

*****.49

*****.49

约束性

全域

2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1980(县域)

1885(县域)

1855(县域)

约束性

全域

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7624.81

7624.81

7624.81

约束性

全域

4

耕地保有量(公顷)

9682.86

9682.47

9682.47

约束性

全域

5

建设用地总面积(公顷)

883.43

796.81

802.36

约束性

全域

6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304.75

331.07

336.62

约束性

全域

7

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265.37

272.74

276.29

约束性

全域

8

林地保有量(公顷)

8655.05

8639.60

8639.60

约束性

全域

9

基本草原面积(公顷)

*****.10

*****.10

*****.10

约束性

全域

10

湿地面积(公顷)

106.24

105.59

105.59

约束性

全域

11

自然和文化遗产(处)

7

7

7

预期性

全域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12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0.39**、0.058

0.3940、0.0601

0.3961、0.0660

预期性

全域、镇区

13

户籍人口规模(万人)

1.6035

1.5992

1.5963

预期性

全域、镇区

14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14.73%

15.25%

16.66%

预期性

全域

15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100.00、934.54

142.51、1147.92

145.27、1066.29

约束性

全域、镇区

16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1.65

2.5

2.5

预期性

镇区

17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公里)

1.05

1.17

1.17

约束性

镇区

三、空间品质

18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92.00%

94.00%

94.00%

约束性

镇区

19

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81.25%

82.85%

82.85%

预期性

镇区

20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583.13

630.37

574.02

预期性

全域

21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

-

-

预期性

镇区

22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24

9

23.77

预期性

镇区

23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

7.9

11

15

预期性

全域

24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6.45

6.93

7

预期性

全域

25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20%

30%

45%

预期性

镇区

26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29%

60%

80%

预期性

全域

第四章总体格局与结构

4.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总体格局:规划镇域范围内形成“一轴一心三空间”的总体格局。

一轴:沿S105省际通道为镇域发展主轴线。

一心:以七号镇镇区为发展中心,向周边辐射发展。

三空间:农业生产空间、城乡建设空间、生态保护空间。

4.1.1农牧生产空间

农牧生产空间是主要承担农业生产和生活功能的地域,分为农牧业生产空间和农牧业生活空间。农牧生产空间主要是指承担农村生产活动,发展特色农产品,实现农业现代化等功能的区域。农业生活空间主要是指承担农村居住、生活、服务等功能活动的地域。农业空间应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等农业空间分布。

根据七号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村域南部均为农(牧)业生产适宜区,根据未来农业发展需要,刨除重要的生态空间浑善达克沙地防风固沙,预留给城镇发展、乡村振兴发展用地外,全域划定农牧业空间*****.00公顷,占区域总面积的46.49%。

4.1.2生态保护空间

生态空间应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重要山体、重要河流、重要湖库、生态林地等区域。根据七号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镇域北部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主要为浑善达克沙地防风固沙,南部为生态保护重要区,东部为生态保护一般区。

本次划定的生态空间面积为*****.30公顷,占区域总面积的51.71%。

4.1.3城乡建设空间

城乡建设空间是重点进行城镇建设和发展城镇经济的地域,包括已经形成的城镇建成区和规划的城镇建设区以及一定规模的开发园区。根据七号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七号镇南部区域均为城镇建设适宜区,根据未来发展需要,本次规划划定建设空间面积791.71公顷,占区域总面积的1.80%。

4.2落实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主体功能分区,七号镇主体功能定位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重要区域。

基于七号镇本底条件特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以乡镇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作为确定功能布局、用途分区、要素配置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定化德县长顺镇为城市化地区,该地区为县域经济发展核心区,是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要承载地区。结合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叠加功能区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朝阳镇为农产品主产区。该区域是全县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发展现代化农牧业、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区域。结合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叠加功能区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七号镇、德包图乡、公腊胡洞乡、白音特拉乡为重点生态功能区。该区域是加强阴山生态屏障功能,完善防沙治沙体系,维护林草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产品服务价值的重点区域。其中德包图乡叠加功能区为能源资源富集区。

4.3控制线约束

4.3.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按照“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布局稳定”的原则对永久基本农田内存在的现状问题图斑及与国土空间规划冲突图斑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并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保障将优质耕地优先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并保障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和数量。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及耕地保有量落实:

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7624.81公顷,占区域总面积的17.33%;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面积9682.47公顷,占区域总面积的22%。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求:

①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一切城乡开发建设活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③对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内存在非农建设用地或者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为耕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④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⑤禁止闲置、荒芜、破坏和污染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企业或畜禽饲养场直接向区内农田排放废水、废气等。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生态建设和生态退耕项目,在能够完成补划的前提下,优先将项目区内耕地质量等级低、坡度大、布局分散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退耕。建设项目选址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严禁通过擅自调整旗、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

4.3.2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防护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海岸侵蚀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经评估目前虽然不能确定但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应调整。

生态保护红线落实:

根据七号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及下发生态保护红线,确定七号镇内具有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浑善达克沙地防风固沙作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49公顷,占区域总面积的**.81%。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按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发布的管理制度和保护性规划进行管理,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管控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

①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②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察,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④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⑤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⑥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⑦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⑧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4.3.3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框定总量,限定容量,防止城镇无序蔓延。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有开发空间。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湖面、滩地。

城镇开发边界落实:

城镇空间是重点进行城镇建设和发展城镇经济的地域,包括已经形成的城镇建成区和规划的城镇建设区以及一定规模的开发园区。根据七号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全域均为城镇建设适宜区,根据未来发展需要,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面积56.55公顷,占区域总面积的0.13%,主要分布在中部的镇区。本次规划七号镇镇区范围面积为92.32公顷,占区域总面积的0.20%。

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

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实施后,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各类城镇集中建设活动的选址,各类非农产业园区的设立等,严格限定在城镇开发边界内。

4.3.4村庄建设边界

通过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形成建设空间,基于自然生态要素保护要求形成生态空间,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之外为农牧业空间,实现空间全覆盖而互不交叉,明确村域开发保护格局。其中,建设空间内设置村庄弹性发展区,在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预留建设用地总量的一定比例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通过设置“留白”空间合理引导村庄建设,形成相对集中集聚集约高效的村庄建设布局。

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安排村庄建设边界时出现冲突的,村庄建设布局应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村庄建设边界划定:

应划定相对集中的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留白用地等用地为村庄建设边界。规划村庄建设边界面积为242.35公顷。

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要求:

村庄各类建设尽量在村庄建设边界内进行建设,合理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引导村民有序建房,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

4.2.5其他控制线

1)基本草原

基本草原落实:

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基本草原保护边界,将能够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的草地划入,规划落实七号镇基本草原的面积为*****.10公顷。

基本草原管控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的性质和用途,严禁植树造林、开垦、挖草皮和其他破坏草地的行为。经审批必须要占用的草地实行严格的占补平衡,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原为禁牧区,区域内禁止放牧,强化草原保护。生态红线外草地兼顾保护和放牧利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畜牧业生产活动;落实草畜平衡政策,以草定畜,合理安排放牧强度,完善草畜平衡监测措施;采用轮牧休牧等方式保护和恢复面临一定生态风险草地。经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在基本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禁止在不适宜种植的基本草原上翻耕原生植被建设人工草地和饲草料基地,保证草地优先发挥生态功能。采取围栏封育、补播改良等自然恢复或人工修复措施提高草地覆盖度,提高草地生态和生产功能。

2)耕地后备资源

耕地后备资源落实:

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将能够通过土地开发、改良、整理等方法将非耕地资源转化为耕地资源的土地,规划落实七号镇耕地后备资源60.11公顷。

耕地后备资源管控要求:

应对耕地后备资源内的新增耕地的数量、质量及种植情况进行管护等,要求新增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不得闲置撂荒,不得被建设或绿化占用。

3)历史文化保护线

历史文化保护线落实:

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七号镇内有期初历史文化遗址,虽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仍对其实施管控,规划七处遗址的管控范围总面积为61.39公顷,各处遗址周边的管控范围面积均为9公顷,其中永新石刻遗址的管控范围面积有7.40公顷在七号镇内,其余位于化德县白音特拉乡范围内。

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当地人民政府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办理审核手续。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4.4规划分区

七号镇镇域内的国土空间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六大类规划分区,其中生态控制区分为生态保育区、生态修复区、生态保留区三小类规划分区;乡村发展区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和牧业发展区三小类规划分区;城镇发展区内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小类规划分区;矿产能源发展区内均为矿产资源开采区小类规划分区。

4.4.1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区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包括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的区域。

依据《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化德县县域内无自然保护地,即七号镇镇域内也无自然保护地,因此,七号镇内生态保护区仅为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浑善达克沙地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七号镇的生态保护区面积为*****.49公顷。

七号镇生态保护区以防风固沙为主要导向,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其管控要求如下: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勘查项目。

——功能不降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保持相对稳定,退化生态系统功能不断改善,质量不断提升。

——面积不减少。生态保护红线边界保持相对固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性质不改变。严格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禁随意改变用地性质。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察,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4.4.2生态控制区

生态控制区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地自然区域。

七号镇镇域内生态控制区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地和水域等自然区域,将此范围划定为生态控制区,七号镇内划入生态控制区的用地主要有林地、湿地、陆地水域及其他土地,生态控制区面积为5672.05公顷。

依据上述划入生态控制区的用地,提出生态控制区的管控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对七号镇镇域内的林地进行保护与利用,其主要管控要求如下: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的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指标。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修订)》(2018年修正版)、《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条例,对七号镇镇域内的河流水面等进行管控,应对七号镇内的布尔嘎斯图郭勒(七号河)进行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各类修建性工程必须经相应层级的河道主管机关及工程建设涉及的各部门审查同意后再实施。

在布尔嘎斯图郭勒(七号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GB/T *****——2023等法律、规范,对七号镇镇域内的湿地进行管控,在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发挥湿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

禁止下列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

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

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过度放牧或者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过度施肥、投药、投放饵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

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1)生态保育区

将具有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等重要作用的区域划入,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外围,林地、草原植被覆盖度较好的区域和重要水源地、生物栖息地,面积为5530.83公顷,占生态控制区面积的97.51%。

(2)生态修复区

将生态环境较脆弱的区域,需要通过人工措施提升服务功能的待修复区域纳入,主要包括土地沙化区、退化区,水土流失区等,面积为57.68公顷,占生态控制区面积的1.02%。

(3)生态保留区

将沙漠、戈壁、重要河流、湖泊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纳入,面积为83.54公顷,占生态控制区面积的1.47%。

4.4.3农田保护区

农田保护区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

将七号镇镇域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均划入农田保护区,面积为7624.81公顷,均为七号镇镇域内的耕地。

农田保护区管控要求: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要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当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的补划基础;要建立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管护、改良和建设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贴,调动广大农民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要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审计,严肃执法监督,切实落实地方各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

4.4.4乡村发展区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乡村发展区面积为*****.22公顷。

乡村发展区管控要求:乡村发展区是以农民生活、农林业生产为主导用途的国土空间,严控大规模的城镇建设。

乡村建设区应在符合其他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乡镇政府组织编制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管控,各项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尽量少占耕地。

村庄建设区准入宅基地、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农畜产品加工仓储、农家乐、民宿、休闲农牧产业、乡村旅游配套设施等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用途。原则上禁止大型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商务酒店开发等大规模城镇建设用途。

村庄建设区允许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畜禽养殖设施用地准入,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严格控制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畜禽养殖设施用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优先保障农村宅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建设需求,公共服务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进行建设。

(1)村庄建设区

村庄建设区面积为951.79公顷,主要为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用于居住及生活配套,占乡村发展区总面积的7.01%。

(2)一般农业区

一般农业区面积为236.36公顷,主要为发展农业的耕地,占乡村发展区总面积的1.74%。

(3)牧业发展区

牧业发展区面积为*****.07公顷,主要为发展草原畜牧业的草地,占乡村发展区总面积的91.25%。

4.4.5城镇发展区

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

规划城镇发展区总面积为56.55公顷,占国土总用地面积的0.13%。其中: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为56.55公顷,占城镇发展区总面积的100%,七号镇城镇发展区内不涉及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

城镇集中建设区管控要求: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建设应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引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落实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

城镇集中建设区应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建设要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定的指标要求;海英符合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强化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复合利用,鼓励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鼓励城市地下空间的互联互通。

(1)城镇集中建设区

居住生活区:将村庄内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纳入,规划面积为32.27公顷,占城镇发展区面积的57.06%。

综合服务区:将以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以及综合商业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纳入,规划面积为7.48公顷,占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13.23%。

商业商务区:将以商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纳入,规划面积为4.15公顷,占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7.34%。

工业发展区:将工业用地及其配套产业纳入,规划面积为1.40公顷,占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2.48%。

物流仓储区:将物流仓储用地纳入,规划面积为2.57公顷,占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4.54%。

绿地休闲区: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等纳入,规划面积为2.69公顷,占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4.76%。 交通枢纽区:将交通运输用地纳入,规划面积为5.97公顷,占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10.56%。

4.4.6能源资源发展区

规划能源资源发展区主要为矿产资源开采区,面积为27.18公顷,占国土总用地面积的0.06%,为白音卜拉村、小公乌素村、达盖滩村和七号村内的采矿用地,矿产种类为安山岩。

能源资源发展区管控要求:在采矿证、探矿权期限内对区域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依法依规合理开采,开采结束后,对矿山地质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

任何单位及个人从事矿产开采活动,均需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

4.5用途结构调整

规划镇域农业设施建设用地409.2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335.31公顷,其中城镇用地58.32公顷,村庄用地276.99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437.8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7.87公顷;陆地水域144.17公顷;其他土地117.08公顷。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用地用海分类

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变化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耕地

9682.86

22.00%

9682.47

22.00%

-0.39

林地

8654.54

19.67%

8639.24

19.63%

-15.30

草地

*****.11

54.89%

*****.82

54.78%

-50.29

湿地

106.24

0.24%

105.59

0.24%

-0.64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乡村道路用地

262.59

0.60%

323.14

0.73%

60.55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5.23

0.01%

15.71

0.04%

10.48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23.26

0.05%

70.43

0.16%

47.17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

居住用地

25.48

0.06%

26.97

0.06%

1.4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54

0.01%

7.05

0.02%

0.51

商业服务业用地

0.08

0.00%

4.98

0.01%

4.90

工业用地

2.62

0.01%

1.89

0.00%

-0.73

仓储用地

1.35

0.00%

2.57

0.01%

1.23

城镇道路用地

1.81

0.00%

5.30

0.01%

3.50

交通场站用地

0.00

0.00%

0.39

0.00%

0.39

公用设施用地

0.57

0.00%

2.11

0.00%

1.5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93

0.00%

5.68

0.01%

4.74

留白用地

0.00

0.00%

1.39

0.00%

1.39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215.78

0.49%

216.71

0.49%

0.9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24

0.01%

1.84

0.00%

-0.40

商业服务业用地

2.07

0.00%

1.64

0.00%

-0.43

工业用地

14.96

0.03%

16.45

0.04%

1.49

仓储用地

2.40

0.01%

2.40

0.01%

0.00

乡村道路用地

26.56

0.06%

27.95

0.06%

1.39

公用设施用地

0.75

0.00%

4.75

0.01%

4.0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61

0.00%

2.39

0.01%

1.78

留白用地

0.00

0.00%

4.16

0.01%

4.16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铁路用地

205.21

0.47%

205.15

0.47%

-0.05

公路用地

205.15

0.47%

204.32

0.46%

-0.83

水工设施用地

28.41

0.06%

28.40

0.06%

-0.01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0.77

0.00%

0.69

0.00%

-0.08

采矿用地

139.15

0.32%

27.18

0.06%

-111.97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29.48

0.07%

29.45

0.07%

-0.03

坑塘水面

111.43

0.25%

110.17

0.25%

-1.26

沟渠

4.56

0.01%

4.56

0.01%

0.00

其他土地

盐碱地

43.52

0.10%

74.16

0.17%

30.64

裸土地

42.78

0.10%

42.92

0.10%

0.14

第五章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5.1耕地资源

5.1.1控制指标

落实上位耕地指标;严格保护耕地,严格制止耕地非农化,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严禁超标准占用耕地建设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守“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谁占谁补”的要求。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期末耕地质量等级不降低。

依据《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本规划的控制性内容传导,七号镇耕地保有量为9682.4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624.81公顷。

依据化德县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规划到2035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面积不低于7624.81公顷。

5.1.2保护规划

5.1.2.1耕地补偿制度要做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谁占谁补”,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到2035年,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总体质量不降低。

土地整治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渠道,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主要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因地制宜,采取耕作层剥离和移土培肥技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等多种方式,使新补充与被占用的耕地数量质量相匹配。

5.1.2.2严格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全程管理,统筹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核定工作,确保新增耕地核定及时、结果准确、真实可靠。对各级各类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对新增耕地(即通过项目建设将非耕地变成耕地)和提质改造耕地(即通过项目建设将旱地改造为水浇地、旱地改造为水田、水浇地改造为水田以及地类未变化仅提升耕地质量等别)的核定,应根据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情况,对新增水田、水浇地、旱地的平均质量等别进行确定,并计算新增耕地指标、新增水田指标及新增产能指标。

各级土地整治等相关专业机构要发挥技术优势,在新增耕地核定、耕地质量评定、统一上图入库、土地变更调查等方面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5.1.2.3七号镇位于内蒙古高平原东部,镇域内耕地多位于地形平坦处,因此适宜采用秸秆还田的方式进行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规划。

(1)农作物秸秆是贵重的有机肥资源,秸秆中不仅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还含有丰富氮、磷、钾、镁、钙、硫等养分元素。一亩(按600公斤计算)玉米秸秤还田腐熟后,相当于施入土壤精制有机肥500公斤、尿素6.5公斤、过磷酸钙20公斤、标准硫酸钾20公斤。

(2)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秸秆还田经过微生物作用腐熟后,可以增加土壤水稳性团粒构造和总孔隙度,降低容重,增加通透性,进步土壤蓄水保肥才能。

(3)进步土壤生物活性。秸秆还田能够增加各种微生物的活性。分解释放出CO2,使土壤表层CO2浓度进步,加速近地面叶片的光合作用。

(4)降低病虫害发生率。深耕和秸秆还田,转变了土壤的理化性能,破坏了玉米瞑及其他地下害虫的寄生环境,大大减轻虫害发生率。一般可使玉米瞑虫的危害程度下降30%以上。

(5)优化环境,防治污染,降低事故,保障平安。秸秆还田使秸秆中的有机质得到充分的利用,防止大量燃烧秸秆而造成的环境污染,有利于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开展。

(6)节本增产增收。秸秆还田后,农作物可增产,保水抗旱能力提升,耕地质量提升。

5.1.3管控要求

镇域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其管控要求如下:

(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2)严格控制占用区内耕地进行非农建设,严格限制与农业生产生活无关的建设活动,禁止占用耕地建房、建坟或擅自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农田的行为。

(3)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耕地生产条件;对低效利用的土地,如闲置、撂荒、低收入、低生产的土地利用行为要严格加以限制。

(4)严禁可能导致农田污染、盐渍化、水土流失等破坏土地环境的经营活动。

(5)合理进行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旅游开发建设及特殊用地建设,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和影响范围。

5.2水资源与湿地资源

七号镇所在化德县有三大水源地,一是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新区水源地,位于化德县G510国道以北,肖家村西侧,二是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欣荣水源地,位于化德县欣荣村西多道南北两侧,三是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向阳水源地,位于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向阳水源地位于化德县向阳村南面,S304省道与S105省道交汇处以西,均为一级保护区。七号镇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七号镇内有四个水库,分别为三合水库、黑沙图水库、崩红水库和二里沟水库。

七号镇镇域内河流水系有布尔嘎斯图郭勒(七号河)、大庙河、照阳河、十七号河、小西沟、黑沙图沟、二里沟、白银不拉沟。

5.2.1保护规划

七号镇镇域范围内地表水系不发育,河流水面均已干涸,河流水面面积为29.45公顷,主要为南部的大庙河和东北部的布尔嘎斯图郭勒(七号河),湿地保护面积为105.59公顷,规划期内应加强对河流水域资源的保护,加强对湿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调节径流,改善水质,调节小气候,并落实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实施污染治理和总量控制。加快河道综合治理,加强推进废水综合治理工程,完善各类污水处理基本设施。

将镇域水源确定为水源涵养,由于地区水资源匮乏,无常年性河流,全为季节性泄洪通道,因此规划对降水进行截留、渗透、蓄积,并通过蒸发实现对水流、水循环的调控。并对河流水面周边生态进行整治,恢复周边植被,开展沿岸生态带建设,达到控制土壤沙化、降低水土流失的目的。建设河流“截、蓄、导、用”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综合治理河流生态环境,加强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普及教育,树立水资源的忧患意识,最终成为节水型社会,实现区域内其他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5.2.2管控要求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对本次规划河道进行管控,管控措施如下:

1.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新建、改建、扩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2)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3)擅自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4)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5)围湖造地;

(6)违法取用水资源;

(7)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

(8)弃置、倾倒、堆放、掩埋固体废物;

(9)向河湖排放、倾倒、处置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污染物等;

(10)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禁止围垦河道。

3.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要求、河湖保护和管理规划以及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不得妨碍河道行洪输水、航运畅通,不得威胁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

4.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

5.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滩地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以及岸线分区保护和管理要求。

6.主河槽区内不得新增农作物种植面积,已经种植的应当逐步退出。

7.耕地占补平衡用地和耕地后备资源不得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补充,影响行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耕地应当逐步退出。

5.3林地资源

5.3.1保护规划

依据《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基期年七号镇林地保有量为8655.05公顷,规划至2035年,七号镇林地保有量不小于8639.60公顷。规划林地按以下规定进行管控:

林地使用权可出租、转让、抵押,需上报批准,但不能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必须获得林地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不得办理。征用、占用生态公益林地的,必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核同意,并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申请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提交文件、资料;经依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缴纳费用。

建立林地总量控制制度,采取措施稳定和扩大林地面积。禁止毁林开垦。对毁林开垦的林地,谁破坏谁恢复,限期退耕还林。

5.3.2管控要求

(1)天然林管控措施

建立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依托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培育大径材和珍贵树种,维护国家木材安全。

严管天然林地占用。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

(2)公益林管控措施

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级管理、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原则。

国家级公益林不得随意调整。

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应当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管护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国家级公益林标牌,标明国家级公益林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林权权利人、管护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和要求、监管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规定完成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国家级公益林的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制定防控预案,实现减灾防灾。

5.4草地资源

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基本草原保护边界、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

依据《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基期年七号镇基本草原面积为*****.10公顷,规划到2035年,基本草原面积不低于*****.10公顷。

5.4.1管控要求

自治区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对基本草原实施严格管理。

禁止开垦草原。各级人民政府对水土流失严重、有沙化趋势、需要改善生态环境的已垦草原,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草;已造成退化、沙化、盐碱化、荒漠化的,应当限期治理。

自治区对草原实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草畜平衡核定由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每三年进行一次,并落实到草原所有者和使用者。

已经承包经营的国有草原和集体所有草原,依据核定的载畜量,由拥有草原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单位与草原承包经营者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未承包经营的国有草原,由草原使用者与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未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草原,由草原所有者与苏木乡级人民政府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

自治区依法实行退耕、退牧还草和禁牧、休牧制度。禁牧、休牧的地区和期限由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予以公告。不得在禁牧、休牧的草原上放牧。

实施草原建设项目以及草原承包经营者建设小面积人工草地需要改变草原原生植被的,应当符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不得在下列草原地区建设旱作人工草地:

(1)年平均降水量在250毫米以下的;

(2)坡度20度以上的;

(3)土质、土壤条件不适宜种植的。

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荒漠化和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

禁止采集、加工、收购和销售发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出入通道设置临时检查站,查堵外出或者进入草原地区采集发菜的人员。

自治区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草原上采集甘草、麻黄草、苁蓉、防风、黄芩、柴胡等野生植物的管理工作。禁止采集和收购带根野生麻黄草。草原野生植物的采集、收购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严禁在草原上进行非法捕猎活动。禁止在草原上买卖和运输鹰、雕、猫头鹰、百灵鸟、沙狐、狐狸和鼬科动物等草原鼠虫害天敌和草原珍稀野生动物。

因建设征收或者征用草原的,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草原环境保护方案。

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应当报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采矿产资源的,并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在草原上从事本条第一款所列活动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区域内,按照准许的采挖方式作业,并采取保护草原植被的措施。在他人使用的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的,还应当事先征得草原使用者的同意。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生态环境的管理,防止废水、废气、废渣及其他污染源对草原的污染。造成草原生态环境污染的,当事人应当接受调查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5.5矿产资源

规划保留白音卜拉村、小公乌素村、达盖滩村和七号村内的采矿用地,面积共27.18公顷;依据《化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化德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现状仅白音卜拉村、小公乌素村的采矿用地的采矿权在有效期内。

规划镇域国土空间内废弃的采矿用地进行整治,加强矿山灾害防治,面积为111.97公顷,规划提高矿山“三率”水平。矿山开采应建立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监测与信息化管理,降低矿产资源发展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矿山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利用能够最大限度地防止矿山地质灾害;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标,鼓励绿色矿山企业及时复垦盘活存量工矿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

在采矿权到期后,应科学有序地退出,并统筹推进工矿废弃地平整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区土壤污染治理、土地整治等工作,将废弃矿山治理用于补充草地、林地和耕地。

加强矿产资源管控,强化开采规模准入管理,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水平,推进矿山规模化发展,促进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提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措施:需要做大经济规模,缩小资源消耗规模,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规模,主要途径是转方式、调结构、靠技术、优布局、挖潜力。

(1)坚决削减淘汰过剩产能

坚持上大与压小相结合、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消化和转移一批过剩产能。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逐步实现非资源型产业对资源型产业的替代,从高资源消耗型向低资源消耗型转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产业关联企业,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通过整合、参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实施兼并重组,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产业集中度。

(2)增加投入,突破技术瓶颈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创新投入机制,着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基础技术。扩大新技术、新产品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修改完善落后于发展实际的技术标准。

(3)优化来源结构

提高利用国外资源的比重,制定完善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支持政策。鼓励进口国内紧缺资源和产品,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情况下,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排放、资源性产品及初级深加工产品出口。

(4)限制资源消耗过快增长。

实施资源消耗增长总量控制制度,研究制定资源消耗零增长的时间表。选择条件合适的区域,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支持建设若干资源基础雄厚、产业链完整、特色鲜明、资源高效利用、环境友好的示范基地。鼓励矿山综合利用,中低品位矿产资源、再生资源的回收和综合利用。

5.6建设用地资源

5.6.1控制指标

至202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98.5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329.78公顷(包括城镇建设用地规模56.94公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272.83公顷);

至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04.0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335.32公顷(包括城镇建设用地规模58.33公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276.99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要进行严格管控,各行政村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留白用地不得超过现状村庄建设用地的5%的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表(单位:公顷)

行政区

规划基期年

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建设用地总规

城乡建设用地

规模

城镇建设用地

规模

村庄建设用地

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

城乡建设用地

规模

城镇建设用地

规模

村庄建设用地

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

城乡建设用地

规模

**" valign="center">

城镇建设用地

规模

村庄建设用地

规模

七号村

177.75

64.50

**.87

25.63

168.99

89.15

57.90

31.26

170.37

90.54

**" valign="center">

57.90

32.64

德胜村

27.15

19.87

0.00

19.87

24.19

21.26

0.00

21.26

25.18

22.25

**" valign="center">

0.00

22.25

达盖滩村

57.91

17.76

0.00

17.76

55.40

17.61

0.00

17.61

56.30

18.51

**" valign="center">

0.00

18.51

小公乌素村

34.05

10.88

0.19

10.70

21.83

11.52

0.17

11.35

22.66

12.36

**" valign="center">

0.17

12.19

毕力克村

114.64

33.97

0.02

33.95

98.50

34.17

0.00

34.17

98.50

34.17

**" valign="center">

0.00

34.17

白音卜拉村

45.99

16.48

0.00

16.48

**.10

16.48

0.00

16.48

**.10

16.48

**" valign="center">

0.00

16.48

林场村

66.48

19.96

0.00

19.96

62.04

20.32

0.00

20.32

62.47

20.74

**" valign="center">

0.00

20.74

九号村

117.82

31.48

0.26

31.22

112.03

31.24

0.26

30.98

113.04

32.25

**" valign="center">

0.26

31.99

崩红村

48.80

21.45

0.00

21.45

37.27

21.40

0.00

21.40

37.27

21.40

**" valign="center">

0.00

21.40

达拉盖村

22.27

17.69

0.00

17.69

19.53

17.69

0.00

17.69

19.53

17.69

**" valign="center">

0.00

17.69

团结村

21.65

20.**

0.00

20.**

20.59

20.**

0.00

20.**

20.59

20.**

**" valign="center">

0.00

20.**

安业村

127.40

14.08

0.04

14.03

117.09

13.60

0.00

13.60

117.09

13.60

**" valign="center">

0.00

13.60

苏计村

21.49

16.24

0.00

16.24

21.25

16.24

0.00

16.24

21.25

16.24

**" valign="center">

0.00

16.24

合计

883.43

304.75

39.**

265.37

796.81

331.07

58.33

272.74

802.36

336.62

**" valign="center">

58.33

278.29

第六章镇村统筹发展

6.1人口与城镇化

6.1.1镇域人口现状

2021年,全镇总人口为*****人。

近年镇域人口一览表

年份

户数(户)

总人口(人)

2017

7022

*****

2018

7131

*****

2019

7067

*****

2020

7004

*****

2021

6942

*****

6.1.2镇域人口规模预测

(1)镇域人口预测

综合增长率法

Qn=Q0*(1+K)n+P

其中:

Qn为预测期末总人口;Q0为基年总人口数(人);

K为规划期内的年平均增长率(%);n为规划期限(年);P为机械增长数。

依据《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人口与城镇化专题研究及相关资料,结合七号镇的未来发展趋势,确定近期和远期的人口增长规模如下;

化德县人口流出规模远超过人口流入规模,但净流出增量呈缩小趋势。2016年化德县流出人口*****人,其中流向区内其他盟市**089人、流向外省市22363人;流入人口1455人,其中来自本盟其他旗县市731人、来自外省市573人。综合来看,乌兰察布市缺少人口吸引力,导致化德有大量人口流向其他盟市和外省地区。同时结合七号镇2017-2021年的人口年均增长率及地理、交通、经济、产业发展情况,人口流失和产业发展对人口增长的带动作用,考虑未来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等因素带来的人口吸引力增加,确定远期(2025-2035年)综合增长率为-0.07‰。

带入综合增长率法预测公式可得:

P2035=*****(1-0.07‰)14≈16020(人)

综上所述,预测七号镇近期户籍人口为7148户16020人;远期户籍人口为7136户16020人。

2)城镇化率预测

七号镇近远期城镇化人口预测需综合考虑全市城镇体系规划的城镇化水平、察右中旗旗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城镇化水平、总耕地面积,农业发展所需劳动力及剩余劳动力数以及随着七号镇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城镇化水平必然会得到快速提高,考虑未来城镇化进程放缓,预计2020—2035年年均增长0.14个百分点,2021年七号镇城镇化率为14.73%,由此测算七号镇城镇化率2025年约为15.25%,2035年约为16.66%。2021年七号镇城镇人口2362人,按照0.8%增长率考虑,2025、2035年城镇人口自然增长至2439人、2660人。

6.2镇村体系规划

6.2.1镇村体系现状

七号镇共辖13个行政村,七号镇政府位于七号村。村镇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镇域村镇职能分工与村镇等级体系不明确;

乡村风貌不突出,人居环境相对较差。

各行政村发展参差不齐,不利于改善基础设施和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6.2.2规划原则

尊重村民意愿。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前期阶段方案形成后,应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

区域性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发展,遵循村镇发展客观规律,适当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建立空间组织有序、职能分工明确、规模结构适宜,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镇村体系,使其成为全镇发展的有力支撑和空间依托。

结合《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七号镇的城镇职能结构规划为县域东部的畜牧产品、皮毛交易的中心,定位为商贸为主、农贸为辅的城镇。本次规划应依托上位规划及现状资源条件进行分析与规划。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用地,保护耕地。镇域内产业应向集聚区集中,走规模化的经营道路。

6.2.3镇村体系发展战略

1.强化镇区发展,增强镇区实力和辐射能力

七号镇镇区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它具有带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

2.调整镇村发展方式,积极发展中心村

结合村庄布局情况,积极发展中心村,提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带动周边自然村发展。

3.加强镇村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

镇域村镇基础服务设施普遍不完善,严重影响着村镇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以及各村的发展。因此,要提高村镇质量,首先要加强和完善村镇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改善居住环境,推动镇域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6.2.4村镇等级规模

1.村镇等级

结合《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根据对现有各行政村的交通、经济、规模及空间区位等条件的分析,规划七号镇村镇体系等级结构划分三级:中心镇区—中心村—基层村。

中心镇区:现状七号镇镇区。

中心村:镇区辐射较好的村庄,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一定商业基础,主要服务周边村庄,为七号村、毕力克村、林场村、九号村和崩红村。

基层村:共8个基层村,分别为达盖滩村、小公乌素村、白音卜拉村、德胜村、达拉盖村、团结村、安业村和苏计村。

2.村镇规模

根据镇域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结合村庄现有人口规模合理预测村镇人口规模。

规划至2035年,七号镇户籍人口16020人。

七号镇村镇规模规划一览表

等级

名称

人口规模(人)

用地规模(公顷)

镇区

七号镇镇区

500-1000人

89.66

中心村

毕力克村

0.1-0.5万人

4079.49

林场村

500-1000人

2011.42

九号村

0.1-0.5万人

3431.65

崩红村

0.1-0.5万人

4424.33

基层村

达盖滩村

0.1-0.5万人

2073.8

小公乌素村

500-1000人

1742.91

白音卜拉村

0.1-0.5万人

4652.45

德胜村

0.1-0.5万人

3011.35

达拉盖村

500-1000人

4166.8

团结村

0.1-0.5万人

3913.28

安业村

500-1000人

4275.7

苏计村

500-1000人

2593.45

七号镇村镇规模规划一览表

3.村镇职能

结合村镇实际情况,规划村镇职能分为综合型、农牧型、农业型、牧业型和农牧旅型五类。

镇村等级

个数

名称

人口规模

职能分工

备注

镇区

1

七号镇镇区

500-1000人

综合型



中心村

4

毕力克村

0.1-0.5万人

农牧旅型



林场村

500-1000人

农业型



九号村

0.1-0.5万人

农牧型



崩红村

0.1-0.5万人

农牧型



基层村

8

达盖滩村

0.1-0.5万人

农牧型



小公乌素村

500-1000人

牧业型



白音卜拉村

0.1-0.5万人

农牧型



德胜村

0.1-0.5万人

农牧型



达拉盖村

500-1000人

农牧型



团结村

0.1-0.5万人

农牧型



安业村

500-1000人

农牧型



苏计村

500-1000人

农牧型



6.3产业发展与布局

6.3.1镇域产业发展现状

2021年七号镇总播种面积11.363万亩,其中小麦1.0434万亩、燕麦4.355万亩、马铃薯0.576万亩、菜0.152万亩、饲草料1.813万亩、其他3.537万亩。乡镇从事种植业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112家(企业4家、合作社19家、种植大户90户),其中新型经营主体种植面积1.769万亩,其中小麦0.02万亩、燕麦0.69万亩、马铃薯0.513万亩、菜0.09万亩、饲草料0.24万亩、其他2.5646万亩。乡镇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105家(企业2家、合作社18家、种植大户84户),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羊1.1641万只(肉羊1.1221万只、基础种羊0.3264万只),出栏1.5695万只;牛0.1165万只,出栏0.6449万只。养殖生猪0.1585万只,出栏0.316万只,家禽0.248万只,出栏0.062万只。乡镇下游产业共3家,分别为淀粉加工厂、肉羊养殖场和棉被加工厂。此外,腰带山位于七号镇北端,由六棚村、达拉盖村、水泉村、团结村、长河村(已整村拆迁)五村环抱,山的西部半山腰上自然形成一条高有5米、宽3米石条块镶立在山坡上,全长1000多米。七号村西北修建有长约5千米的垄道,这条垄道使七号镇5000亩水浇地得到供水保灌。

制约七号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如下:农牧业发展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低端化;农牧业产品加工深度不足,产品结构初级化;农牧业产品加工深度不足,经营规模小微化,经营组织松散化,发展的集中连片度和规模化、集群化、产业化及品牌标准化不够;农牧业人力资源总体短缺,农村牧区人口老龄化、村镇空心化现象严重;传统文化与自然资源景观的利用较为原始粗犷,景观缺乏深入构思,旅游系统尚未形成。

6.3.2产业发展思路

以粮食产业为基础,大力发展高效现代农业,以实现粮食生产、畜牧养殖和林下经济的综合发展为核心。利用县域的土壤土质条件,重点开展谷子、马铃薯等特色作物的种植,打造特色农产品和绿色生态农产品示范基地。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基地,通过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或土地流转的方式,扶持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同时,发展规模化的青贮玉米和饲草基地,建立订单式、目标化的养殖模式,促进畜牧养殖业的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为引领,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立足镇区及周边种植区域和自然生态环境特色,积极发展康养大健康产业。整合特色农业和农业休闲观光园,发展认养农业、体验农业、科普性种植业、观光农业等文旅融合新业态。聚合文旅资源,整合旅游景点、民宿设施、文旅产品和特色美食等多元素,打造智慧文旅生态。提供丰富的文化和旅游体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村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繁荣和农民生活质量提升。

6.3.3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四区”的集群化、规模化产业发展布局。

一心:七号镇综合型服务中心。

六区: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畜牧养殖区及林下经济发展区。

6.3.4产业优化

七号镇综合型服务中心:作为七号镇的经济、文化和公共服务中心,依托地理位置与镇域交通的优势,结合村庄田园风光和地方特色,探索农产品销售与乡村餐饮相结合的商业发展模式,提升镇域市场及综合服务功能,带动全镇经济发展。

粮食主产区:着力打造优质绿色农产品基地,推广高新农业、打造粮经统筹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探索主粮化加工生产线、蔬菜精深加工及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以满足现代农业产业化需求。

畜牧养殖区:以饲草种植及牛羊养殖为基础。在青玉米为主体的饲草作物的基础上,积极尝试苏丹红、冰草、石斛草等饲草作物种植,保证游牧与半舍饲、舍饲养殖相结合。重点发展畜牧业基础设施服务,如棚圈改造、机井技术等。发现代化养殖技术,推进废污排放的回收利用,使畜牧业反哺于农业。此外,畜牧发展区以大面积草地为主,幅员辽阔,风能源条件良好,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可大力发展风电项目。

林下经济发展区:发展具有乡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林下产业,如特色农产品、传统手工艺品、林木种植加工等,鼓励农民种植中草药、果树等各类经济作物,引进技术指导和优质幼苗,提高农作物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同时,利用乡镇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林地风光,规划开发提供农事体验和生态游览活动,吸引游客前来休闲度假,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

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达盖滩一带有丰富的铅、锌及萤石矿等矿产资源。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要着力优化矿产布局和调整产业结构,鼓励矿山企业进行资源和产业联合,全面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水平。

6.4历史文化保护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各类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原址保护。划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分级分类保护。文物建筑均应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严格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风貌及环境。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落实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划核心保护区半径为100米,建设控制地带150米。在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分类保护。对保护范围内有碍景观的非物质建筑的拆除、改建以及为文保单位本身复原、配套而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经物质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如确需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在文物保护范围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取土、开矿、采石、拦河截流、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违章搭建、私设广告和其他有碍观瞻、破坏环境风貌的活动。

七号镇现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盘炕、莜面手工艺、柳编手工艺、面塑手工艺、剪纸手工艺等。针对区域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广泛普查,通过文字、影像等方式收集保存;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认定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传习活动,通过举办展览、节庆活动、手工艺品加工、恢复老字号等方式,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6.5特色风貌塑造

自然景观风貌区:避免大规模的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农业景观风貌区:以保持绿水青山格局为底线,利用起伏的地形和不同类型的林地,开展立体种养殖。打造立体农业循环示范区,实现空间利用的同时,满足资源的循环利用。

人文景观风貌区:提升镇区生活服务质量,延续街道肌理、控制整体风貌,强调“显山露水、引绿入城、融城于田”,打造场镇生活与农业生产、仓储、交易等一体化发展区。在建筑风貌上,针对片区传统风貌较好、现代风貌较好、风貌一般和风貌较差进行分类改造整治。村庄建筑风格体现当地建筑的风格特色,不建议一味模仿修建西式建筑。提升乡村风貌建设的管控力度,加强村口空间、村委会空间和庭院空间的规划建设,整治乱搭乱建,提升环境景观品质。

第七章中心镇区规划

7.1用地规模与布局

7.1.1镇区现状

七号镇镇区位于镇域中南部,依托省道S304发展形成,镇区为七号村(中心村)所在地,2022年底,镇区常住总人口580人;建成区面积58.68公顷。

镇区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1)镇区开发强度低,土地浪费严重

镇区建设主体主要是居民,建筑以一层为主,建设强度较低,部分用地未得到有效利用,土地浪费严重。

(2)现状镇区建设缺乏特色,镇区内交通体系不够完善

镇区大部分道路是在村庄原有道路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道路分级不明,路面宽度普遍较小,两侧建设基本未退道路红线,街道空间狭窄拥挤,并且街道线型不畅,断头路多,交通通行能力低。

(3)镇区基础设施不完善,供热、排水设施不成系统。

现状建设用地汇总表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类别名称

基期年面积(公顷)

比例(%)

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6.0858

10.34%

0601

乡村道路用地

6.0858

10.34%

07



居住用地

33.8194

57.49%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24.7395

42.05%

0703

农村宅基地

8.6002

14.62%

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797

0.82%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4533

10.97%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0.66

1.12%

0804

教育用地

1.9641

3.34%

0806

医疗卫生用地

0.1327

0.23%

0807

社会福利用地

3.6965

6.28%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0.0814

0.14%

0901

商业用地

0.0814

0.14%

10



工矿用地

3.5686

6.07%

1001

工业用地

3.126

5.31%

1002

采矿用地

0.4426

0.75%

11



仓储用地

1.3468

2.29%

1101

物流仓储用地

1.3468

2.29%

12



交通运输用地

5.774

9.81%

1202

公路用地

3.9664

6.74%

1207

城镇道路用地

1.8076

3.07%

13



公用设施用地

0.6919

1.18%

1301

供电用地

0.5691

0.97%

1309

环卫用地

0.1228

0.21%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0104

1.72%

1403

广场用地

1.0104

1.72%

合计

58.8316

100.00%

7.1.2城镇性质

(1)区域角色定位

县域一般镇。

(2)城镇职能

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宜居城镇。

7.1.3城镇规模

(1)人口规模

2022年底,镇区现状常住总人口580人。

综合递增率法:

Pn=Po(1+m)t

Pn为预测期末总人口数,Po为基期总人口数,m为综合增长率,t为预测年限。

七号镇属农牧商贸型城镇,参照近年来的人口变化情况,分析该镇不同发展阶段人口变动趋势,未来七号镇人口增长主要是内生的,同时,按照现状发展情况,镇域内的人口将会大量转移。转移的方向主要是向镇区、其他发展条件相对较优越的村庄及其他城镇或者市区转移,即镇区商业区的建设将带动大量的人口流动。

根据化德县国土空间规划人口与城镇化专题研究分析可知,预计2021-2030年自然增长率将保持在0.9%以内。总体来说,随着镇区商业区打造以及城乡统筹工作的开展,人口向镇区集中的趋势加大,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镇域常住人口有所增加。

则P2025=580×(1+0.9%)4≈601人

则P2035=601×(1+0.9%)10≈660人

(2)用地规模

1)土地使用现状

七号镇镇区现状建设用地面积58.8316公顷,常住人口580人。人均建设用地1014.34平方米。在镇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公共绿地比较少的情况下,人均指标明显偏高,这主要是由于居住用地的建设过于粗放,并且镇区规划范围内有变电站、工业加工厂和奶牛园区等。近几年来,中心镇区建设用地增长明显加快,主要通过镇域土地占补平衡调整镇区建设用地。

2)镇区用地规模分析

镇区建设用地规模坚持“节约土地,少占耕地”的原则,既要满足于镇区各类用地发展需要,又要保证用地结构的合理调控,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3)城镇用地规模

镇区规划范围面积为91.1556公顷,其中农用地19.5253公顷、城镇用地57.1922公顷、村庄用地10.4360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3.000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0090公顷和其他土地0.9924公顷。

7.1.4镇区功能结构

根据规划范围整体空间特点,规划结构可概括为:“一廊、两心、四区”。

(1)一廊:指南北向交通干道形成的交通廊道。

发展主轴:由现状十字交叉的对外公路形成视线廊道。

(2)两心:以村委会为中心的重要综合服务点。

(3)四区:指三个功能分区:生活片区、综合服务片区、商业片区和养殖产业片区。

生活片区:该片区以居住为主要功能,因地势平坦,生态环境较好,规划生态组团式居住小区。

综合服务片区:是镇区镇政府、村委会、防保站、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院、养老院和学校为主的片区。

商业片区:主要为沿街商业。

养殖产业片区:该片区规划以畜禽养殖为主的奶牛园区。

7.1.5居住用地规划

(1)现状及存在问题

现状居住用地33.8194公顷,占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的57.49%,人均用地583.09平方米。

存在的主要问题:生活设施配套不完善,建筑布局较为杂乱,缺少绿化、游憩用地,以一层住宅的独家小院为主,大部分居住用地密度大,道路狭窄,环境质量较差,未形成良好的居住小区环境。同时建筑风貌不统一,有砖红色坡屋顶、蓝色坡屋顶、灰色坡屋顶、蓝色平屋顶,风格各异,缺乏停车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多沿公路布局,使用存在诸多不便。

(2)规划原则

1)居住用地以集中布局为原则,避免因分散布局给配套设施带来资源浪费,使资源整体利用最大化居住区建设要确保市政基础设施与配套公建同步建设,形成高效率、高质量的居住区;

2)居住用地按照居住小区模式进行规划建设,形成规模具备、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小区;

3)住宅设计体现地域性和多样性,以满足不同居住水平的居民对住宅的需求,充分考虑人与环境的关系,倡导建设生态型居住区。

(3)规划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35.3299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50.02%,人均535.30平方米。

居住用地为35.3547公顷,其中包含城镇住宅用地24.3105公顷、农村宅基地8.6761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433公顷。

其中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含七号村村委会、图书室,现状能够满足需求,规划保持现状。

规划地势较为平坦,规划开发以低层住宅建筑为主的生态小区,建议中低强度开发,容积率为0.5-2.0,居住建筑限高24米。利用现状的地形地貌与自然植被,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的、服务设施齐全的居住区。

7.1.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

(1)现状及存在问题

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4533公顷,占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的10.97%,人均106.77平方米。

存在的主要问题:现有的公共设施规模比重较高,分布零散,且未形成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增长速度差距较大,导致公共设施系统失衡较为严重,不适应中心镇区发展要求和发挥中心镇区辐射带动作用,更重要的是缺乏与外部竞争的大型设施,如高标准体育设施、服务水平较高的商贸服务区和多层次的医疗卫生设施。

(2)规划原则

1)结合镇区空间结构,积极引导中心镇区公共设施的合理布局,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提升镇区的区域辐射功能,强化分担功能,完善服务功能。

2)坚持公共设施布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现状设施实施改造和功能提升,新建设施适度超前,方便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

3)合理确定各类公共设施总量与分布,形成分工合理、功能明晰的各级各类中心。

4)以人为本,健全和配套建设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等公益性公共设施。

5)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完善便民服务设施,特别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服务。

(3)用地规划

1)机关团体用地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总面积1.2253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1.73%,人均用地18.57平方米。

规划保留现状镇政府办公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关团体用地。

2)教育用地

规划教育用地总面积0.4873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2.79%,人均用地29.88平方米。

现有中心小学一处,位于镇区中北部,学校内部配置齐全,能够满足七号镇就学需求,规划保持现状。

3)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总面积0.4873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0.69%,人均用地7.**平方米。

现状有一处镇级卫生院,位于镇区中部,规划保持现状。

4)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总面积3.3623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4.76%,人均用地50.94平方米。

镇区现有幸福院一处,内部配置图书室、卫生室和活动室,位于镇区中部。

7.1.7商业服务业用地

(1)现状及存在问题

现状商业用地为镇区北布置的加油站,面积为0.0814公顷,占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的0.14%。

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余商店等均依托现状居民住宅设置,用地不属于商业用地。因此商业用地分布及面积不合理。

(2)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

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改造与新建相统筹的原则;

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与中小商店并存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规划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的原则;

镇区级商业服务设施单独占地集中设置,居住小区级应沿街设置。

(3)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用地4.9825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7.05%,人均用地75.49平方米。

规划在镇政府西南侧一处商业区,在七号村新村北侧规划三层综合商业区,在镇区中心304省道与241省道交叉口西南设置沿街餐饮商业区。并对依托现状居民住宅开设商店等用地进行修改。

7.1.8工矿用地

(1)现状

现状工矿用地3.5686公顷,占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的6.07%。

(2)规划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1.8858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2.67%。保留镇区内草原福泉食品公司加工厂工业用地。

7.1.9仓储用地

(1)现状

现状仓储用地1.3468公顷,占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的2.29%,为镇区北侧蔬菜收购装卸平台及南侧冷库。

(2)规划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2.5740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3.64%,保留镇区内冷库及镇区北侧蔬菜收购装卸平台。

7.1.10交通运输用地

(1)现状

现状交通运输用地5.774公顷,占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的9.81%。

(2)规划布局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8.6952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12.31%。规划社会停车场一处,用地面积约为0.0891公顷。

7.1.11公用设施用地

(1)现状

现状公用设施用地0.6919公顷,占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的1.18%,主要为镇区北侧防洪坝、七号35kv变电站和环卫用地。

(2)规划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2.1119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2.99%,人均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26.18平方米。

7.1.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现状

现状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104公顷,占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的1.72%,人均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17.42平方米。

(2)规划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5.1999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7.36%,人均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78.79平方米。规划新增公园绿地0.2119公顷、防护绿地3.6484公顷和广场用地0.3292公顷。

7.2住房建设

7.2.1住房现状

现状镇区城镇住宅用地和农村宅基地面积共33.3397公顷,建筑风貌较为统一,布局较为集中,村内建筑以独院为主,主要采用围合布局,人均居住用地面积574.82平方米。

7.2.2住房规划

(1)住房规划

根据七号镇镇区住房现状建设情况结合乡镇建设发展要求,规划在镇区区域内采用不同的住房用地开发强度控制指标。

1)城镇住宅用地

规划期内,城镇住宅用地为26.3105公顷,主要布置在镇区中北部。

2)农村宅基地

规划期内,农村宅基地面积8.6761公顷,主要为镇区南侧新村和奶牛园区。

(2)建筑风貌控制原则

(1)尊重小镇原有格局,盘活土地存量,避免大拆大建

延续并传承小镇传统布局形式,注重建筑风格、色彩、材质等方面的连续性,使新老建筑形成有机整体,同时提升主要景观界面风貌,加强地域特色。改造为先,盘活小镇原有土地存量,使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小而精,小而美,杜绝大拆大建,无端扩展小镇用地边界。

(2)控制建筑体量,保持小镇适宜尺度

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及体量,住宅应以低层、多层为主,高度不宜超过24米,宽度不宜超过40米。营造宜人街巷空间,高宽比宜为1:1至2:1,前后进退,高低错落,同时多规划贴近生活的街头绿地。建设小尺度开放式街区,延续小镇居民原有邻里关系,尺度宜为100-150米。

(3)传承地域文化,彰显当地特色

保留并传承当地特色建筑,提取相关特色元素、颜色、结构形式等,对小镇沿街立面进行提升改造,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且和谐统一的建筑风格。注重建筑周边场地及广场特色景观的点缀,侧面烘托建筑地域特色。

(4)注重优美天际轮廓线的塑造

一般城市天际轮廓线整体呈现中间高,四周低的变化格局,建筑高度变化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在进行天际轮廓线塑造时,应注重结合场地地形,或结合广场、绿地等,形成形态起伏、过渡平缓、富有韵律变化的天际轮廓线,不应单纯考虑建筑本身,应与周边环境统筹考虑,互相协调。

(3)建筑风貌分区控制及引导

(1)传统城镇风貌区控制及引导

传统乡镇风貌区重点考虑老镇区原有的空间肌理格局,保证老镇区原有的空间尺度及建筑风貌,使城镇建设始终具有历史性及传承性,同时又展现一定的时代精神风貌。

建筑形态:考虑传统空间肌理格局的延续。商业建筑可以群体组合为主,结合轴线进行组织;注重各体块间的协调,建筑形体变化丰富,体量不宜过大。

建筑风格:该区建筑风貌要进行严格控制,建筑风格以传统建筑为主,同时融入豫北地方特色,形成简约、实用,但又富有文化底蕴的建筑风格。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建筑材料:建议以砖、石材、混凝土、红瓦等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注意传统材料砌筑工艺的运用和材料质感、肌理的处理。部分商业建筑可适当采用质感涂料以及可塑性强、有现代感和光泽的金属为建筑材料。

建筑色彩:以红色调为主(延续现状城镇色彩),辅以冷色系列,形成冷暖变化,局部点缀较亮的色彩,烘托镇中心气氛。商业街区可选用较丰富的色彩。

(2)现代宜居风貌区控制及引导

该风貌区位于镇区北部,南北向主干道穿越该区,是城镇发展扩展区。规划将该区打造成以公共服务、居住为主的、展现宜居现代小城镇特色的现代风貌区。

建筑形态:行政办公和商业建筑可以群体组合为主,结合轴线进行组织;注重各体块间的协调,一般性建筑形体简洁,重点建筑形体变化丰富。

建筑风格:追求传统地域风格与现代建筑风貌的统一,在细节处理中引用传统建筑符号。

建筑高度:由于该区处于镇中心地带,用地性质主要为公共设施和商住综合用地,可适当加大开发强度,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下,以形成丰富的天际轮廓。

建筑材料:以砖、混凝土等为主要建筑材料,注意材料质感、肌理的处理。

建筑色彩:以中低明度淡彩色灰色系、中低明度土黄色系,如白色、冷灰色、土黄色为主,辅以适量红色、橘红暖色。

7.3绿地系统与开敞空间

7.3.1规划原则和目标

确保绿地分布均好性,绿地比例合理性,注重地方特色,改善乡镇环境,方便居民游憩,美化乡镇整体风貌,丰富乡镇景观和文化内涵。

规划形成各类园林绿地布置均匀、方便村民生活、网络结构合理、体现乡镇风貌、生态环境优良、城林关系协调的园林绿地系统。

7.3.2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基于以上规划思想,规划镇区的绿地系统布局结构为:“带、廊、心、点”。

7.3.3绿地系统组成

主要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组成,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5.1999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6.94%。

(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0.2119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0.28%,规划一处公园绿地,位于镇区东中部。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3.6484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4.87%,主要布置在南北向的现状X570两侧及养老院附近。

(3)广场用地

规划广场用地1.3396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1.79%,规划两处广场用地,位于镇政府西南侧及七号村村委会北侧,面积为0.3292公顷。

7.4中心城区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7.4.1城市紫线及管控要求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中心镇区有一处灌溉工程遗产为七号农业学大寨水利设施,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但为保护历史文物,划定城市紫线,面积为0.0090 公顷。

7.4.2城市绿线及管控要求

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划定城市绿线5.1999公顷,包括养老院东侧、南侧及沿路部分小广场等;241省道及部分等城市干道两侧贯通性、结构性防护绿地;七号村北侧规划镇区级公园。

城市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管控。绿线内可兼容设置道路、轨道、市政管线等线状交通、线状市政基础设施。因重大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绿线的,应保证绿地结构的系统性。道路两侧防护绿地的绿线在保证防护宽度不降低的前提下可根据道路线型走向进行调整。其他小型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的绿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划定。

7.4.3城市蓝线及管控要求

城市蓝线,是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规划依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划定中心镇区的城市蓝线并进行管理。

中心镇区的城市蓝线包括镇区北侧布尔嘎斯图河的控制线。

根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1)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2)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3)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4)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5)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7.4.4城市黄线及管控要求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规划依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划定中心镇区的城市黄线并进行管理。

中心镇区的城市黄线包括: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燃气供应设施、城市供热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范围的控制线。

根据《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1)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3)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4)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7.5城市更新与人居环境整治

7.5.1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是一种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做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1958年8月,在荷兰召开的第一次城市更新研讨会上,对城市更新作了有关的说明: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对于自己所居住的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或出行、购物、娱乐及其他生活活动有各种不同的期望和不满。

7.5.2人居环境整治

(1)人居环境整治内容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粪污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完善,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1)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清除历史积存垃圾,实现村庄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体系。鼓励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从源头上将生活垃圾按照可堆肥垃圾、不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类别分类,实现对可堆肥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理,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

抓好垃圾终端处理。按照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布局垃圾处理终端,逐步实现无害化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全覆盖。

镇域垃圾转运:由镇政府组织统一的垃圾转运队伍,将镇域内垃圾转运站的生活垃圾统一转运至化德县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理。

农村垃圾收集:村庄每户设立垃圾收集篓或收集箱,各行政村根据村庄规模建立适当规模的垃圾收运/转运队伍,负责将各户垃圾统一运至就近的垃圾转运站。

2)大力推进厕所革命

坚持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等工作统筹考虑、一并推进,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资源化利用。

深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

农村厕所改造:以户为单位,由镇政府提供技术支持,对现有旱厕进行改造,由于现有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相对滞后,且缺乏污水管道,因此建议采用三格化粪池的形式进行改造。

环卫公厕建设:在镇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园、文化设施,以及各村庄文化活动广场等地设立有政府环卫部门统一管理的环卫公共公厕,有专人进行看护,便于群众使用。

3)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将处理后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

纳入中心镇区的村庄,鼓励采用集中处理方式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其他村庄,采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

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鼓励采用各种方式,充分利用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加强尾水回收利用。

4)有效整治村容村貌

合理布局村庄道路,小街巷突出乡土特色,出村通道安全通畅。因地制宜选择路面硬化材料,积极利用当地资源和拆旧废弃建筑材料,鼓励生态化铺装。

大力实施环村林建设,以乡土树种为主,合理选择经济林、防护林、用材林、特用林树种苗木,开展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和村边道路、沟渠、坑塘绿化,因地制宜建设供村民休闲、游憩的公园绿地以及小果园、小菜园等,建设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在主要巷道按需要设置照明设施,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深入开展“三清一拆”(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拆除违章建筑)行动,清理村庄内电线杆、墙体立面上的私涂乱画、小标语、小广告,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行动,及时整理农家庭院、房前屋后、墙根角落的家什杂物,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

(2)人居环境整治计划与要求

1)规划纳入镇区村庄

七号村(中心村)为七号镇镇区所在地,排污、排水设施应进行改善,完善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等。

2)中心村和基层村

七号村、林场村和九号村作为中心村,是未来镇域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镇区产业外延的重要承接点,应以基础设施—给水、排水、环卫等为重点进行改善,并结合产业布局完善村庄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村庄绿化、亮化工程和游客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

其余一般村应以基础设施—给水、排水、环卫等为重点进行改善,如村庄绿化、亮化工程、文化广场等瓦岗近期以配合田园综合体建设优先完善排污、公厕、环卫治理等,注重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提高村民的生活居住质量。

第八章综合支撑体系

8.1综合交通

8.1.1苏木乡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1)镇域交通发展目标和策略

增强镇域内点对点的可达性,提高南北向的连接性加强村庄与镇区的交通联系,强化城乡公交系统规划服务七号镇产业发展战略,打造畅通交通线路,形成整体性交通网络。

落实上位规划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重要交通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镇域综合交通发展目标和策略,合理构建城乡综合交通体系,完善镇域道路网布局,明确主次干路等级、走向、红线宽度等要求;提出对公交站场及线路、停车场等的政策指引和规划要求。

(2)重要交通设施规划布局

规划县道两段,为达盖滩村三合村至白音特拉乡后盘沟新村及毕力克村至县道X570;改扩建001乡道一段,为白音卜拉村向南至七号镇;修建七号镇南至内蒙古自治区与河北省界的省道241。

8.1.2镇区综合交通规划

(1)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状交通运输用地5.7740公顷,占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的9.81%。

存在的主要问题:道路狭窄,断头路较多,缺乏停车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多沿公路布局,使用存在诸多不便。七号镇政府所在地七号村与河北省康保县、锡林郭勒盟白旗、黄旗部分苏木毗邻,是三个旗县的交通要道,省际通道“一改高”后,进入村主干道的车辆逐步增多,村里常住户548户、临街商铺87家,各种车辆穿行其中,2公里长、9米宽的主街道经常拥堵不堪,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2020年镇政府与村民充分协商后,完成征地并挖开路基。绕镇公路共计3.1公里,因资金问题到现在项目未能开工建设。

(2)规划原则

1)依托大交通,发展小交通

与区域交通网络建设相结合,建立区域协调的对外交通体系。加强镇区与化德县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之间的联系,一体化发展。优化交通运输网络结构,统筹规划,形成合理、高效、便捷的现代化的对外交通体系。

2)优化现状交通,形成交通网络

充分发挥交通设施对乡镇发展的引导作用,减少对外交通对镇区内部交通的干扰和对镇区用地的分割,提高镇区对外交通能力,提高七号镇的集聚能力和辐射能力。

(3)规划布局

1)对外交通规划

X570和省道241为镇区主要对外交通,同时也是镇区主干路,为一横两纵布局。

2)镇区交通规划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8.6952公顷,占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的11.61%。规划社会停车场一处,用地面积约为0.0891公顷。

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

主干路格局:“一横两纵”的主干路系统。

“一横”:县道570;

“两纵”:县道570和省道241。

红线宽度:道路红线宽度为11米、9.5米、8米、4.5米和3.5米。

道路交叉口规划:

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交叉口周围的用地性质等确定交叉口性质和用地,确保路口交通能力与路段相协调,次干路以上交叉路口为信控路口;支路口为一般平交路口。城镇建设中应严格控制干路路口的建筑退界,以保证路口建设按规划实施,并为镇区交通机动化发展预留用地。

8.2公共服务设施

8.2.1现状问题分析综述

(1)镇域现状

林场、崩红、达盖滩、德胜、达拉盖、小公勿素等六个自然村无健身广场和健身器材。

全镇共有31个自然村没有安装路灯,有9个村有部分路灯损坏且数量不够。

据实地调研统计,全镇现有25户仍然居住C、D级住房,集中分布在苏计、九号、安业、毕力克、七号、林场、团结七个行政村。尚有返乡居住够一年的群众,有18户无住房,需要积极争取危改政策。

(2)镇区现状

镇中心卫生院功能亟需完善。镇文化站的图书室、阅览室功能有待提升,全镇现有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8.2.2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依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对于乡村社区生活圈的配置层级、服务要素、布局指引、环境提升等方面进行配置。

8.2.3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划

(1)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镇域医疗保健设施按中心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设置。

完善镇区卫生院的医疗设备,利用现状镇卫生院设备和用地,改善医疗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各中心村及基层村结合现状“一村一室”条件,进行提升或改造,确保各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2)教育设施规划

现有中心小学一处,位于镇区中北部,学校内部配置齐全。

镇域按照小学服务半径不大于2公里,镇区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的基本原则,结合现状规划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保持现状。

(3)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规划镇域社会保障设施按中心镇区、中心村两级设置。

中心镇区现有一家养老院,面积3.3623公顷,能够满足需求。

中心村规划老年看护中心和留守儿童中心。

(4)文体科技设施规划

规划镇域文体科技设施按中心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设置。

中心镇区在村委会和镇政府完善文化娱乐设施,内设图书室、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并提升改造现状养老院内部图书室及文化活动室。

中心村建文化活动中心,包括老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农民培训中心等内容,建筑面积100—200㎡。建设小型图书馆,拥有一定数量的公共图书、报刊;结合图书馆布置为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的科技服务点;同时设健身场地1处,满足居民健身需求。

基层村设小型文化活动室,满足居民文化需求,同时结合公共活动场地配备健身器材。

各基层村小型文化活动室可结合现状文化设施改建或扩建,具体方案由村庄规划明确。

(5)市场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镇域市场服务设施按中心镇区、中心村两级设置。

规划镇区沿主干路发展商业,设超市、便利店等。

各中心村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现状商业网点完善小型农副产品市场、超市,便利店等。

(6)殡葬设施规划

在优先保障农业生产、生态保护需要和城市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七号镇规划期内丧葬需求,在各村庄分散布局多处公墓或集中安葬点,对占用耕地、林地或规划区内的已安葬墓,逐步就近迁入到规划的乡镇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点集中安葬,引导乡村居民文明殡葬。

公墓设施选址不得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农转用、土地征收和供应等变相占用耕地。

8.3市政公用设施

8.3.1现状问题分析综述

七号镇七号村主街两侧排水工程问题:七号村主街两侧排水沟,2020年进行过一次较为全面的清理疏通。但因出入大型车辆较多,导致20%的盖板又被压碎。一是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杂物掉落导致排水不畅。同时各种污水随渠排放,不能作无害化处理,夏季蚊蝇乱飞,急需作妥善处理。

据全面摸排,七号移民新村140户自来水仍存在冬季冻胀现象。八号自然村自来水浑浊,2020年新打饮水井,但问题仍未解决,共涉及58户群众。整体来看,全镇地下水位下降严重,与域内水浇地用水和白旗铁路用水有关,下一步,需要通过全面清除喷灌圈、实施阶梯水价等办法解决。通讯方面仍有赛乌素、沟外、收图、三胜等4个自然村未全部实现4G覆盖。

8.3.2给水工程规划

(1)存在的问题

镇区没有形成完善的供水系统,供水不安全、不稳定。

(2)规划目标

规划到2035年,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到9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实现达标建设。

(3)需水量预测

按照“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进行需水量预测。

结合镇区实际情况,根据行业标准《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规范》(CJJ/T 246-2016),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取180L/(人·d),规划区人口660人,则本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约为118.8m3/d。

(4)水源

规划一处供水用地,面积为0.6307公顷,位于养老院北侧,用于备用水源。水源为地下水,现状有三处,分别为镇区西侧水源井、镇区北侧水源井和新村北侧水源井。

(5)给水管网布置

给水管网系统采用环状与支状管网相结合的供水方式,由于镇区地势相对平缓,镇区采用单一供水区。给水管系统采用生活、消防共同的统一给水系统,环状与枝状相结合,既要考虑供水的安全性,又要考虑供水的经济性,供水主管径为DN160,次管径为DN100。

给水管网供水压力要保证市政消防栓流量不小于15升/秒,压力不低于0.10MPa。

具体管网布局及管径详见“镇区给水工程规划图”。

消火栓按照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布置,消火栓的间隔不大于120米布置。

(6)水源卫生防护

卫生防护地带和防护措施,应参照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执行。

水厂取水井周围30米以内不得设置渗坑、渗井、粪坑、垃圾堆、废渣堆等污染源。

水源地及其保护范围的最终确定应根据地质勘察情况划定。

8.3.3污水设施

(1)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因此,本规划区最高日排水量约为95.04m3。

(2)污水处理设施

考虑到镇区距离中心城区较远,无法依托旗县污水处理厂,规划在镇区东北侧X570南侧设置一处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为0.46公顷,日处理能力可达到1000立方米。

(3)污水管网布置

污水管网系统采用支状管网的排水方式,由于镇区地势相对平缓,南高北低。污水管系统采用枝状管网,污水主管径为DN300,次管径为DN250。

具体管网布置及管径详见“镇区污水工程规划图”。

8.3.4雨水设施

(1)暴雨强度公式

雨水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Q=Φ?F?q(升/秒)

其中:Φ—径流系数,城区内取均值0.46,城区外荒地取0.25

q—设计暴雨强度(升/秒?万㎡)

F—汇水面积(万㎡)

暴雨强度公式采用乌兰察布城区市政管理处收集1966-1980年15年间资料用图解法推算的公式:

P:设计重现期,取1年

t:降雨历时(分钟)

(2)雨水管网布置

雨水分片区排放,利用现状污水排水渠进行改造,就近排入周边水域及农田。

具体管网布置及管径详见“镇区雨水工程规划图”。

8.3.5电力设施

(1)现状

七号镇现有35KV变电站1座,位于镇区中南部、X570南侧,占地面积0.5691公顷。

建设环境:随着地区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资源迅速被压缩,电力设施布局也变得逐渐困难。一方面存在部分电力设施布局不能随政府规划建设同步开展的问题,另一方面城市高标准建设给电力设施规划布局提出更高要求。

农村“低电压”问题:农村区域地广人稀,负荷较为分散,变电站布点较少10kV线路供电半径过长。

35kV七号变电站:35kV七号变电站911黑沙图线、912达盖滩线、918新民线的线路运行时间为2000年,线路陈旧,导线为LGJ-35裸导线,电杆裂纹严重,变压器为S7型高损配变。

线路进行改造,更换电杆导线,并更换变压器。

(2)负荷预测

(1)依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2014)》,采用单位建设用地用电负荷指标预测镇区用电负荷,用电负荷计算见下表: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m2

单位建设用地负荷指标(KW/hm2))(KW/ha)

用电负荷(MW)

居住用地

35.3299

150

5.3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0471

300

2.11

商业服务业用地

4.9825

400

1.99

工矿用地

1.8858

200

0.**

仓储用地

2.574

20

0.05

交通运输用地

10.1119

15

0.15

公用设施用地

2.1109

150

0.3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5.1999

10

0.05

特殊用地

0.009

20

0.00

总计

69.251

10.36

考虑同时系数取0.6,预测规划区总用电负荷为6.22MW。

(3)电源规划

规划保留35KV变电站。

(4)高压电网规划

对严重影响镇区用地规划的高压线路适当调整其位置,设置相应宽度的防护绿地。由35KV变电站向西及向南引出的两条高压线路经过居住用地,因此建议对此线路进行调整,避让居住用地。

(5)低、中电网规划

由于负荷的不确定性,开闭所应根据实际用电需求,按电力部门意见进行设置,本规划不单独为开闭站供地。

在镇区内,从35KV变电站引向镇区外的10KV电源线应采用电缆方式敷设,电力线路的布置应在东西向道路的北侧、南北向道路的东侧,电缆出规划区后可转为架空线路。

8.3.7供热设施

(1)现状概况

镇区现状未统一供暖,仅镇政府为单独统一供暖,其余均为自燃煤供暖。

(2)热负荷预测

根据《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结合化德县域的环境条件,按照住宅采暖热指标45瓦/平方米;公共建筑采暖热指标55W/㎡;工业、仓储建筑70W/㎡及其他建筑采暖热指标15W/㎡按照进行测算。

采暖热指标值中已经包含了热网输送过程的损失,根据采暖热指标计算的热负荷即为设计热负荷。

设计热负荷按下列公式计算:

Qn=q×A×10-6

式中Qn—采暖设计热负荷,MW;

q—采暖综合热指标,W/㎡;

A—采暖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

采暖热指标(W/㎡)

热负荷(MW)

居住用地

35.3299

45

19.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0471

55

4.65

商业服务业用地

4.9825

55

3.29

工矿用地

1.8858

70

1.58

仓储用地

2.574

70

2.16

交通运输用地

8.6952

15

1.57

公用设施用地

2.1109

55

1.39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5.1999

15

0.94

特殊用地

0.009

15

0.00

总计

67.8343

34.66

(3)供热设施规划

规划一处供热用地,位于镇区中西部,用地面积为0.**27公顷,供热负荷为45MW,考虑45MW热水锅炉。

采用锅炉房供热的热源厂使用的锅炉必须满足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

(4)供热管网规划

采用高温两级供热,从热源厂至各换热站为高温循环水供热管网,供回水温度为130℃-70℃;从换热站至各用户为低温供热管网,每个供热分区建设相对对立的供热管网。

沿各供热分区内主干路敷设供热次干管,次干管支状布置,原则上供热管道南北向道路在道路东侧,东西向道路在道路北侧,并保持与相邻管线及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8.3.6电信设施

(1)现状概况

镇区现有邮政局1处,位于镇政府大院北侧。

联通公司、移动通讯公司分别在镇域内设有基站,镇区内信号覆盖率达100%,信号很好,满足镇区通信需要。

(2)需求量预测

根据七号镇区实际情况,并结合现代通信业的发展趋势,确定规划期末电话及宽带网络的普及率为40线/百人。规划期末镇区人口将达到660人,因此,镇区电话及宽带网络应达到264门,按1:1.2的放线比例,则线路容量为317线。

(3)通信设施规划

电话线路沿道路埋地敷设,主要电话电缆采用光缆,光缆连接到小区和电话集中用户。电信管道管孔数须满足电话光缆、数据通信、其他通信、广播电视和备用线路的敷设需要,主要通信管道管孔数不小于8孔,一般通信管道管孔数按照用户数量,包括其他通信线路需要,适当留有余地。

(4)邮政设施规划

根据邮政局所设置便于群众用邮的原则,确定服务半径为2km,现状镇区北部有一处邮电局,规划利用现状的邮电局。

8.3.8燃气设施

(1)现状

镇区距离化德县现有贮气站较远,镇区现状供气采用液化石油气储气罐瓶装供应站1座,通过气瓶向用户供气。

(2)规划目标

规划中心镇区燃气普及率达到100%,以管道燃气供应为主,瓶装供应为辅。

镇域各村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瓶装供应为主。

(3)气源规划

规划一处供燃气用地,位于镇区西南,用地面积为0.13公顷。规划气源接自“气化乌兰察布”长输管道。

(4)供燃气管网规划

天然气管道采用地下中压管网供气,主干管为环状网。

8.3.9环境卫生设施

(1)规划原则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以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清洁城镇、化害为利为原则,环卫设施应符合布局合理、美化环境、方便使用、整洁卫生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的要求。

(2)垃圾量预测

生活垃圾量预测:参照国家标准及镇区发展情况,按照规划期末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q取值为1kg,即规划期末镇区生活垃圾日转运量为0.66t/d。

(3)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

垃圾分类:规划期内,镇区垃圾主要由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构成。其中医疗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分别单独进行收集并转运至旗县垃圾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应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垃圾三类进行收集,经规划垃圾处理厂处理。

镇区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收集站服务半径300米,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

公共厕所配置13处,在流动人口密集的街道和商业中心区按400米服务半径设置。

垃圾实行全封闭清运,送入规划垃圾处理厂。在镇区西南规划一处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为1.59公顷。在镇区东南侧利用现状采坑布置一个垃圾处理厂,占地2.51公顷,垃圾处理方式近期采用静态高温堆肥工艺,远期引入垃圾分类焚烧工艺。

8.4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统筹镇村防灾设施布置,遵循平灾结合、共用共享的原则;以预防为主、多措并举构建“镇—村”两级防灾减灾综合体系。

8.4.1镇域防灾减灾规划

(1)抗震规划

七号镇按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进行设防,在受到基本烈度7度地震影响时,要求居民生活和日常工作能够正常进行。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7度标准设防,供水、供电、交通、医疗、粮食供应、消防及防灾指挥部等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以具备较强的运营保障和应变能力。道路宽度、建筑面积要考虑抗震防震要求,加强建成区内绿地、广场系统的建设,确保广场、道路、绿地等开敞空间不被占用,为避震疏散提供交通及疏散用地,消除次生灾害隐患。以七号镇人民政府为核心,建立全镇防震减灾指挥中心,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

1)疏散救援通道

七号镇镇区的主、次干道是抗震疏散的主要道路,疏散道路应符合避震疏散的要求,宽度不应小于12米,通向疏散场地和郊外旷地。

2)避震疏散场地

结合城镇用地布局,将镇域内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作为主要避难场所,避难场所应建设必要的市政和医疗等配套救助设施。

3)临震应急规划措施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可能造成的灾害,必须具有应急措施准备,本着有备无患、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方针,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

4)城镇生命线工程防灾规划

城镇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燃气、医疗、消防、粮食等工程设施是城镇必备的基本条件,且是保障城镇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正常进行的生命线,一旦遭到破坏将使城镇处于瘫痪状态。为保障城镇在遭遇相当于基本烈度的地震时、生命线工程不遭严重破坏,尽快恢复正常进行,应制定相应的规划。

5)防止次生灾害规划

震后易发生次生灾害危险源主要有水灾、火灾、溢毒等。对这些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危险必须制定出相应的规划措施,以防给人民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6)抗震加固规划

对不符合抗震鉴定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抗震加固,是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是抗震防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抗震加固规划的制定应首先重点解决城镇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问题,要把着眼点放在提高城镇的综合抗震能力上,要根据经济条件和震情,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地进行抗震加固。

(2)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镇域内防洪标准与乡镇规模相适应,以适当提高、保证安全为原则,按10年一遇的标准设防;与化德县域环境保护、城市市政设施等工程紧密结合,协商一致,统一规划,提高防洪救灾的保障能力。

加强镇域防洪排涝水利设施建设,及时排除洪水,镇区排涝结合地形地貌进行规划建设。

2)规划措施

在设防区域开展植树造林,保持水土不流失;修筑加固堤防工程;塘坝工程;改善农田水利状况;治理长顺镇内截洪沟,保证通畅;整治河道,提供防洪能力;加固河道护坡,提高河道的泄洪能力,满足设计标准下洪水顺利排放。

规划建设镇区雨水排放管网。经常性地对镇域坑塘进行清淤、挖深,理顺排水系统。

规划采用的防洪措施为:加固堤防,加强河道整治,保证河流发生标准以下洪水时不决口;开挖疏浚流河道,恢复和提高河道的泄洪能力,消除河道内的行洪障碍,禁止建设永久设施,以利行洪。

规划在镇区西北及西侧设置防洪工程,以避免镇区在雨季遭受雨水冲刷。

(3)消防规划

以七号镇为中心设置乡镇级消防站,位于镇区西北,用地面积为0.24公顷,在各行政村成立村级消防救援分队并建设微型消防室。

加强消防通道的建设,规划消防通道间距不大于160米,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小于4米。设置森林防火隔离带、消防通道、消防应急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完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和指挥通信信息系统。

利用政府办公楼、学校、广场建设应急疏散基地,利用公共服务

设施叠建乡镇应急物资储备点。

(4)镇域其他自然灾害防治规划

1)旱灾

一是科学配置水资源,全面提高水利工程体系的抗旱能力。完善和优化县域、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充分挖掘现有各类水利工程的抗旱功能,强化应急联合调度,提高调控水平和整体抗旱能力。

二是因地制宜建设农村、乡镇和城市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用水提供有效的应急保障。

三是建设覆盖全县的旱情监测预警站网,加快建设抗旱指挥调度系统,为抗旱指挥和决策调度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以乡镇、村两级抗旱服务组织为重点,加强抗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抗旱机动送水和浇地能力。做好抗旱物资储备。

五是加强抗旱减灾基础研究及新技术应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吸收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提高化德县抗旱减灾科技

2)风灾

①加强环境的保护,把环境的保护提到法制的高度来。

②恢复植被,加强防止风沙尘暴的生物防护体系。实行依法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牲畜圈养,防止土地沙化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沙尘源地。

③根据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制定防灾、抗灾、救灾规划,积极推广各种减灾技术,并建设一批示范工程,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进一步完善区域综合防御体系。

④人们对自然资源进行长期掠夺式开发,因而造成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而环境的恶化又为沙尘暴提供了丰富的沙尘物质来源。

⑤控制人口增长,减轻人为因素对土地的压力,保护好环境。

⑥加强沙尘暴的发生、危害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的科普宣传,使人们认识到所生活的环境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不仅加剧沙尘暴等自然灾害,还会形成恶性循环,所以人们要自觉地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

3)冰雹

提前预报: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气象局大大地提高了对冰雹活动的跟踪监测能力。准确的冰雹预报,对于在降雹前积极采取防护措施有重要意义。当气象台、站发现冰雹天气时,应立即向网络、媒体、电视台发布预警消息,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前采取防御措施,避免或减轻灾害损失。

人工防治:

开展人工防雹,从而减轻雹灾。目前常用的方法有︰①用高炮、飞机或火箭直接把干冰、碘化铅、碘化银等催化剂送到云里去;②在地面上向雹云放火箭打高炮,或在飞机上对雹云投炸弹或放火箭,以此破坏对雹云的水分输送;③在地面上把干冰、碘化银等催化剂在积雨云形成以前送到自由大气里,这样的做法会增加雹胚数量,从而使冰雹变小;④用高炮向暖云部分撒凝结核,以此来减少云中的水分。或者也可以在冷云部分撒冰核,这样做可抑制雹胚增长。

日常如何防雹:

了解天气变化趋势,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雹措施。民间故有“早晨露水重,后响冰雹猛”的说法,出现这种天气时,最好留在家中,尽量避免外出。在室外,当冰雹来临时,要迅速躲进楼房、顶棚等能够避雹的场所,防止冰雹的袭击。如在空旷的地方,应用雨具或代用品保护头部,并尽快转移到能够避险的地方。

在农业方面如何防雹:

①冰雹多发的地带应多种植牧草和树木,以此增加森林面积,从而改善地貌环境;②增种抗雹和恢复能力强的农作物,成熟的作物要及时抢收;③每到降雹季节,雹灾频发地区的农民下地应随身携带竹篮、柳条筐等防雹工具,以避免造成人身伤亡。

8.4.2镇区防灾减灾规划

(1)镇区抗震规划

1)规划目标

在遭遇地震影响时,能保障首脑机关等要害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消防、医疗、粮食等重要系统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使社会生产基本不受影响,人民生活秩序尽快得到恢复。

2)规划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正确地制定设施抗震标准;特殊工程和重大特大工程项目要按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由有资格的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减少地震次生灾害。

镇区以地震基本烈度7度作为防御目标和设防标准,供水、供电、交通、医疗、粮食供应、消防及防灾指挥部等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

3)抗震防灾规划

①抗震指挥中心

七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七号镇村委会作为震灾时的临时抗震指挥中心,负责制定防震减灾应急方案,在受到灾情时,能及时协调统一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和生产自救。

②避震疏散场地

规划利用镇区内和周边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及外围田野等开阔空间作为避震场地。疏散半径300—500米,人均避震的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

③避震疏散和物资运输通道

利用主、次干路作为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应保证两侧建筑物倒塌后还有7米以上的双向行车通道,同时必须保证畅通,震前震后一律不得建抗震棚,平时不得安排临时建设。

必须重视次生灾害,规划区内的加油站、高压输配电设施、高压输气管道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以免地震时发生爆炸和火灾等次生灾害。

规划将镇区内主干道路作为震时重要物资运输通道。

④重点防护单位

生命线工程(给排水、供电、通讯、道路、桥梁、堤坝等)及主要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消防站、重要仓库等)作为重点防护对象,按8度设防和加固。要求生命线工程按各自抗震要求施工,并制定应急方案,以确保地震时能正常运行或很快修复。

(2)镇区防洪规划

1)规划原则

①应与当地江河流域、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绿化造林等规划相结合,统一整治河道,修建堤坝和蓄、滞洪区等工程防洪措施。

②应根据洪灾类型(河洪、山洪和泥石流)选用相应的防洪标准及防洪措施,实行工程防洪措施与非工程防洪措施相结合,组成完整的防洪体系。

③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的有关规定。

④各类建筑和工程设施内设置安全层或建造其他避洪设施时,应根据避洪人员数量统一进行规划,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GB-50181)的有关规定。

2)防洪规划

镇区地势相对平坦、坡降小,加之局部地区低洼,雨季易发生内涝受淹现象。规划采取以下防洪除涝措施:

①防洪工作与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息息相关,全镇防洪体系必须认真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提高防洪标准。

②防洪除涝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美化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

③加强全镇各河道的疏浚和清障工作,达到各内涝河道标准内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及时排的要求。

④综合运用挡、排、疏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城镇防洪工程体系。做好地势低洼地段的排涝工作,采用垫高地面和设置排涝泵站等措施,提高防洪能力。

⑤建立综合防灾体系,做好防洪预案并加强气象和水情预报,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

(3)镇区消防规划

1)消防设施规划

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要求,规划乡镇消防站1处,位于镇区西北,用地面积为0.24公顷,在5分钟内到达规划区内任何灾情地点,使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点。

2)消防给水

①结合镇区给水规划,在建设区形成环支状管网,增大供水能力,保证消防供水的安全性。

②给水管网供水压力要保证市政消防栓流量不小于15升/秒,压力不低于0.1MPa。

(3)增设消防栓,新建和改造的道路的配水管上均应按不大120米间距配套建设市政消防栓。

(4)布尔嘎斯图河作为消防补充水源。

3)消防通信

①电信支局应设火警专用线与化德县消防指挥中心连接,消防站至少有一条火警调度专线,重要的工厂、企事业单位设置报警专用线。

②建立无线调度网络,采用非民用频点。

③重点单位和重要建筑设置无线自动和手动报警终端,将其与消防指挥中心自动接收系统连接。

4)消防通道及避难、疏散场地规划

消防通道主要依靠城镇道路系统,严禁随处摆设摊点等行为而阻塞道路的情况发生。同时利用镇区广场、公园、绿地、运动场(包括学校内运动场地)作为疏散、避难场地。

(4)镇区人防规划

根据镇区自然地理特征和用地布局特点,结合七号镇人防工程协调进行规划。

1)总体布局

根据七号镇自然地理特征和用地布局特点,有计划地发展中心体系:结合战时疏散和平时抗震防灾和消防的要求,合理布置广场、绿地;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和储存选址应远离居民集中区。

2)重点防护目标

对外交通设施、水厂、变电站、电信支局、邮政支局、消防站等基础设施、各类危险品仓库是重要防护目标。

重点防护目标必须按战备和防空要求,目标不宜过于集中,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认真落实防护措施,确保战时能正常运转。重要防护尽量避开高危险区和居住稠密区。

3)重要目标的主要防护措施

各目标的防护,由市人防指挥部统一指挥,采取专群防护及分区负责的方法实施。以伪装、转移、守护、加固、示假、设障等方式减少重要目标被打击的概率和在遭受小规模打击后能够及时补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基础设施防护:供水、排水、电信、燃气应进入地下,并尽量一体化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利于防护和平时的维护检修。广播电视、通信枢纽的主要设备应尽可能入地,以减少战时电磁脉冲的破坏。

4)人口疏散规划

采取有组织的疏散和以投亲靠友相结合的方法实施人口疏散。战时人口疏散比例确定为全镇人口的40%,其中早期疏散比例为全镇人口的15%;临时疏散比例为全镇人口20%:紧急疏散比例为全镇人口的5%。人口疏散方式以公路输送为主。疏散对象主要是老弱病残等人口及部分暂住人口、全部过境人口等。以就近疏散,就地掩蔽为主。

5)疏散通道

结合城镇道路、抗震和人防规划的要求,设立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包括锦田路、朝阳路、绿城路、县道X008、安居路、鼎盛路、安康路等。疏散干道的道路两侧建筑要后退建筑红线,保证两侧建筑物倒塌后仍然保留7米的宽度,次干道有5米以上的宽度。两侧建筑物的倒塌宽度按照建筑高度的一半计算。

第九章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9.1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9.1.1主要原则

保护优先,严守底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数量红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强化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

规划引领,集约利用。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为抓手,优化用地结构布局,促进土地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政府主导,尊重民意。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收益权,全面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村集体利益和农民利益不受损。

9.1.2现状问题

水环境压力较大:区域缺水严重,农作物灌溉量不足,河流水量不足,为季节性河流,部分河道已经干涸。

采矿用地未完全修复:采矿用地逐步退出,废弃用地较多,废弃矿坑未完全修复,现状周边生态仍有待完善。

耕地资源浪费严重:耕地虽然较为集中但仍未形成规模化、现代化种植条件。部分农用地未进行耕种,休耕土地面积较大,肥力蕴养不足。

环境污染严重:村庄周边环境污染较严重,污水随意排放,村庄风貌特色不足,居民点周边环境较杂乱,居住环境差。

9.1.3整治方法

通过生态修复实现价值转化,通过农用地整理实现农产增收,通过盘活低效城镇用地推动镇区更新,通过差异化利用低效集体土地激发乡村内生动力。

农业空间:土地整治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村庄布局优化要求,推进乡村地区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针对土壤退化等问题,提出农用地综合整治,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等综合整治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美丽乡村。

城镇空间:城镇有机更新,根据城镇用地潜力和空间布局特点,明确实施有机更新的重点区域,提升城镇品质和活力,避免大拆大建,保障公共利益。

生态问题:生态修复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全域生态问题,明确重要生态修复目标,制定生态修复策略,提出生态修复,解决区域自然生态环境问题,恢复“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9.1.4农用地整理

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有所提升;夯实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基础。建立完善农业灌溉水源、灌溉输配水和排水等水利保障体系;整合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马铃薯、药材、蔬菜、生态饲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用地质量;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科学划定基本农田示范区,优化耕地多功能布局,有效引导耕地集中连片。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建设集中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加强道路、沟渠、防护林的综合整治,推进土地平整等工程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七号镇耕地利用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改造、消除耕作中的限制因素,鼓励基层政府和农户对增加耕地的投入和经营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未耕种耕地面积为554.23公顷,休耕土地面积315.21公顷,规划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对未耕种耕地进行修复治理,提升耕地肥力、质量,逐渐使其适宜耕种;休耕土地要注意耕地管理与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和有机物含量减少等土壤破坏现象,以免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工程修复草地面积为3.39公顷,均为其他草地,补充草种,恢复草原生态。规划镇域内坡度大于25°以上耕地,实施退耕还草工程,优先利用七号镇耕地后备资源库中的位置合适,质量较好的耕地进行“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保证七号镇耕地的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9.1.5建设用地整治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应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村庄废弃地再开发等活动。

?根据城镇用地潜力和空间布局特点,明确实施有机更新重点区域,提升城镇品质和活力,避免大拆大建,保障公共利益。

规划因地制宜实施“清、理、增、优”行动,清理居民点周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残破空建空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规范堆放,打造秩序空间,实施乡村“四旁”绿化,建设小微绿地、湿地,推进村旁、路旁、宅旁绿化,改造不规则空间,见缝插绿,增加生态绿量,突出乡村特色风光,创造舒适清新生活环境。

以“空心村”和“危旧房”整治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政策实施,开展农村治危拆违,加大改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危旧房屋改造,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间有序流转,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开展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加快农村规划和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提升中心村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水平,突出保护优先、活化利用,发展旅游产业的村庄还应重点完善产业配套等方面内容。

9.2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9.2.1森林(草原)生态修复

加强对镇域内的原生林地的保护,划定林地保有量为8639.60公顷,工程待修复林地788.4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56.13公顷,灌木林地648.29公顷,其他林地83.98公顷。

统筹安排造林绿化空间,落实需要腾退还绿、退耕还绿的造林地块。落实风沙源治理、水土流失、土地沙化、防护造林等修复工程。严格落实基本草原管控要求,实施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加大草原保护和修复力度,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状况,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9.2.2山体保护与矿山修复

七号镇镇域内有一座腰带山,位于镇域东侧,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因此按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进行管控。禁止擅自改变山体土地用途。

现状镇域矿区开采按矿权范围进行开采,矿区面积为11.84公顷,不得超出采矿证范围,规划边开采边修复,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废弃采矿用地111.95公顷均需修复,修复范围以三调现状为基础,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

镇域内采矿用地逐步退出,实施矿山复绿工程,待修复面积为133.65公顷;对受损山体进行治理,采用清除坡面松动危岩体及潜在不稳定块体、陡坡削坡、系统锚固等措施对边坡进行加固;进行矿山还草修复,对矿山的土壤及环境条件进行全面勘察,进而确定草类,选择适宜抗贫瘠、耐旱的草地种类,适合在边坡环境生长,且具备固化土层特点的草类。修复土壤微生物环境,提高土壤活性,增加土壤中的有机物含量,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的肥力,帮助土壤植物完成营养循环的工作。

以采空塌陷区、历史遗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废弃矿山裸露山体治理为重点,划定矿山修复具体范围,明确矿山整治布局、类型和规模,提出修复对策及重点工程,明确修复后的规划用途。

增加推动实施荒山矿场生态育林,对土地盐碱化、土地生态服务功能衰退的裸土地进行土地修复,待修复干涸河道退化后表面形成的裸土地面积为28.67公顷,位于德胜村和白音卜拉村;其余裸土地面积为14.19公顷。

第十章规划传导与实施

10.1规划传导

10.1.1落实上位规划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的要求,本次编制内容落实《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相关要求。重点就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林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指标等形成统筹分配和平衡方案,约束指标如下:

名称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用水总量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耕地保有量

林地面积

基本草原面积

湿地面积

历史文化保护线

洪涝风险控制线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七号镇

*****公顷

化德县依据市下达任务确定

≥7453.33公顷

≥9473.33公顷

≥41300公顷(化德县总指标未分解)

≥75426.67公顷(化德县总指标未分解)

≥250公顷

≥95公顷

≥29公顷

≤1.3026

本次规划落实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廊道等空间布局。

10.1.2对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的传导

详细规划引导

所有居住区的建设都应先进行详细规划与设计,位于城市重要地带(如滨水、中心区)的居住区要进行重点详细规划与设计。支路系统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进一步优化完善。

全覆盖编制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镇区总体城市设计,尽快组织近期需要建设地区的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专项规划设计,对总体规划进行深化和完善,使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和目标得到具体落实和贯彻。

村庄规划引导

中心镇区:现状七号镇镇区。

中心村:镇区辐射较好的村庄,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一定商业基础,主要服务周边村庄,为七号村、林场村和九号村。

基层村:共10个基层村,为达盖滩村、小公乌素村、毕力克村、白音卜拉村、德胜村、崩红村、达拉盖村、团结村、安业村和苏计村。

镇村体系职能规划表

镇村等级

个数

名称

人口规模

职能分工

备注

镇区

1

七号镇镇区

660

综合型



中心村

4

毕力克村

1330

农牧旅型



林场村

740

农业型



九号村

1440

农牧型



崩红村

1640

农牧型



基层村

8

达盖滩村

1260

农牧型



小公乌素村

720

牧业型



白音卜拉村

1750

农牧型



德胜村

1270

农牧型



达拉盖村

720

农牧型



团结村

1**0

农牧型



安业村

900

农牧型



苏计村

840

农牧型



村庄分类引导表

序号

行政村名称

行政村分类

居民点名称

1

德胜村

集聚提升类

德胜村

兴隆村

郭老卜村

永兴村

2

达盖滩村

集聚提升类

达盖滩村

岳家营子村

尚家营子

3

小公乌素村

搬迁撤并类

小公乌素村

徐家营村

4

七号村

城郊融合类

七号村

大公勿素

三胜

5

毕力克村

集聚提升类

大毕力克村

小毕力克村

黑沙图

北开地

6

白音卜拉村

搬迁撤并类

柳条屯沟

沟里

沟外

红毫卜子

7

林场村

集聚提升类

林场村

八号村

8

九号村

集聚提升类

九号村

兴和村

李志营

前农场村

后农场村

9

崩红村

集聚提升类

崩红村

丰兆

四道营子

10

达拉盖村

集聚提升类

达拉盖村

达拉盖南村

二里沟村

赛乌素村

11

团结村

集聚提升类

六棚村

水泉村

向阳村

孔都村

团结村

长河村

12

安业村

集聚提升类

永旺村

安业村

13

苏计村

集聚提升类

苏计村

收图村

其他约束性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亿立方米)

**" valign="center">

名称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用水总量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耕地保有量

林地面积

基本草原面积

湿地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valign="center">

七号村

46.57



796.20

828.71

853.05

747.64

0.00

169.20

89.25

**" valign="center">

德胜村

0.00



740.35

842.42

610.09

1213.72

3.34

25.18

22.25

**" valign="center">

达盖滩村

0.00



591.41

608.98

526.74

436.94

4.28

56.30

18.51

**" valign="center">

小公乌素村

0.00



272.11

281.42

659.11

475.15

0.00

22.66

12.36

**" valign="center">

毕力克村

2548.14



567.48

895.50

1122.66

1653.33

0.00

98.51

34.17

**" valign="center">

白音卜拉村

3972.11



373.84

680.29

797.19

3001.49

16.46

**.10

16.48

**" valign="center">

林场村

696.18



375.69

420.32

461.84

744.51

0.00

65.34

20.74

**" valign="center">

九号村

626.56



928.05

1007.35

537.10

893.85

0.00

113.04

32.25

**" valign="center">

崩红村

0.00



1004.08

1011.49

1001.94

569.28

0.00

37.27

21.40

**" valign="center">

达拉盖村

3593.11



443.86

746.99

494.44

2847.92

0.00

19.53

17.69

**" valign="center">

团结村

3483.97



**6.98

932.16

474.68

2403.65

12.34

20.59

20.**

**" valign="center">

安业村

2111.86



605.43

904.42

536.23

1706.57

34.28

117.09

13.60

**" valign="center">

苏计村

0.00



512.52

522.42

564.17

300.05

34.89

21.25

16.24

**" valign="center">

合计

*****.49



7597.98

9682.47

8639.24

*****.10

105.59

804.07

335.33

村庄规划编制划分表

编制方式

编制原因

涉及村庄名称

涉及村庄数量

编制

单独编制

为中心镇区所在的村庄

七号村

13

村庄类型为集聚提升类,因此为村庄更好发展,需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林场村

九号村

达盖滩村

毕力克村

德胜村

崩红村

达拉盖村

团结村

安业村

苏计村

村庄类型为搬迁撤并类,但村域内分布有矿产资源,更合理利用矿产资源,需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白音卜拉村

村庄类型为搬迁撤并类,但村内村民暂未同意搬迁,为更合理利用土地,需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小公乌素村

10.1.3对专项规划的传导

专项规划由七号镇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编制。重点推进生态修复、道路交通、总体城市设计、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专项规划,加强与中心城区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可选择编制产业、交通、生态、旅游、现代农业、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本规划对专项规划有指导约束作用,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用水总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耕地保有量、林地面积、基本草原面积、湿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尽量保持,约束在一定范围内。

10.2近期建设与重点建设项目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

所在地区

备注

1

产业发展-商业

化德县汇通能源加油站

新建

2021-2025年

0.24公顷

0.24公顷

七号镇



2

化德县祥和加油站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0.36公顷

0.36公顷

林场村



3

化德县七号镇兴和加油站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0.336

0.336

七号镇

待选址

4

餐饮服务街

新建

2021-2025年

1.9公顷

1.9公顷

七号村



5

餐饮修理街

新建

2021-2025年

1.3公顷

1.3公顷

七号村



6

产业发展-工业

年处理30万吨低品位萤石矿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扩建

2021-2025年

3.23公顷

3.23公顷

达盖滩村



7

饲料加工厂

新建

2021-2025年

0.08公顷

0.08公顷

林场村



8

谷物加工厂

新建

2021-2025年

0.22公顷

0.22公顷

林场村



新建

2021-2025年

0.8公顷

0.8公顷

七号村



9

有机肥基地

新建

2021-2025年

1公顷

1公顷

七号村



10

面粉厂

新建

2021-2025年

0.48公顷

0.48公顷

德胜村



11

产业发展-农牧业

打谷场

新建

2021-2025年

0.49公顷

-

七号村



12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新建

2021-2025年

6.71公顷

-

七号村



13

养殖场

新建

2021-2025年

29.1公顷

-

九号村



新建

2021-2025年

14.46公顷

-

德胜村



新建

2021-2025年

0.**公顷

-

达盖滩村



14

化德县裕隆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新建

2022-2023年

16.73

16.73

七号镇

待选址

15

产业发展-采矿

化德县宏德商贸有限公司白音卜拉矿

改建

2021-2025年

11.82公顷

11.82公顷

白音卜拉村



16

化德县远腾矿业有限公司小公乌素矿

改建

2021-2025年

1.4公顷

1.4公顷

小公乌素村



17

基础设施-交通

S208化德至康保(蒙冀界)段二级公路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26.31公顷

26.31公顷

白音特拉、长顺镇、七号镇



18

化德县(保健站)至康保战术训练场战备公路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36.71公顷

36.71公顷

白音特拉、七号镇



19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白音查干至安业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190.74公顷

190.74公顷

白音特拉、长顺镇、七号镇、德包图、朝阳镇



20

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新建

2021-2025年

7.49公顷

7.49公顷

白音特拉、长顺镇、七号镇



21

照阳河至巴彦塔拉镇段公路

改建

2021-2025年

15.73

15.73

七号镇



22

基础设施-环卫

垃圾填埋场

新建

2021-2025年

2.51公顷

2.51公顷

七号村



化德县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0.186公顷

0.186公顷

六个乡镇

待选址

23

基础设施-农牧业

残膜回收站

新建

2021-2025年

0.02公顷

-

九号村



24

基础设施-农牧业

残膜回收站

新建

2021-2025年

0.02公顷

-

林场村



新建

2021-2025年

0.02公顷

-

德胜村



新建

2021-2025年

0.02公顷

-

达盖滩村



25

基础设施-社会福利

公墓

新建

2021-2025年

3.33公顷

3.33公顷

九号村



新建

2021-2025年

3.33公顷

3.33公顷

德胜村



新建

2021-2025年

2公顷

2公顷

达盖滩村



新建

2021-2025年

3.31公顷

3.31公顷

林场村



26

基础设施-供水

水塔

新建

2021-2026年

0.12公顷

0.13公顷

德胜村



27

基础设施-电力

乌兰察布化德县35kV七号变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及线路新建工程

改造

2024-2027年

1.0368

1.0368

七号镇

待选址

28

乌兰察布化德县110kV丰满变351满七线35kV线路改造工程

改造

2024-2027年

0.972

0.972

德包图乡、七号镇

待选址

29

锡林郭勒白旗明安图至德义变220千伏线路工程

新建

2023

2.5

2.5

各乡镇

待选址

30

乌兰布和~乌兰察布内部直流输电通道(直流部分)

新建

2025-2027

待选址

待选址

待选址

待选址

31

公共服务设施

七号镇林场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0.18公顷

0.18公顷

七号镇



32

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

停车场

新建

2021-2025年

0.09公顷

0.09公顷

七号村



33

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服务

广场

新建

2022-2023年

0.2公顷

0.2公顷

七号镇



新建

2021-2025年

0.16公顷

0.16公顷

九号村



新建

2021-2025年

0.06公顷

0.06公顷

七号村



新建

2021-2025年

0.05公顷

0.05公顷

七号村



新建

2021-2025年

0.09公顷

0.09公顷

小公乌素村



新建

2021-2025年

0.37公顷

0.37公顷

德胜村



34

生态修复

废弃沙坑、土堆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整治

2021-2025年

46.86公顷

-

七号镇镇域



35

饲草基地建设重点项目

整治

2021-2025年

36.62公顷

-

七号镇镇域



36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整治

2021-2025年

665.37公顷

-

七号镇镇域



37

森林生态系统修复重点项目

整治

2021-2025年

752.77公顷

-

七号镇镇域



**

有害生物防治重点项目

整治

2021-2025年

16070.44公顷

-

七号镇镇域



39

草原生境质量提升重点项目

整治

2021-2025年

308.92公顷

-

七号镇镇域



40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整治

2021-2025年

402.73公顷

-

七号镇镇域



41

农用地整治

整治

2021-2025年

164.14公顷

-

七号镇镇域



42

工程修复

整治

2021-2025年

464.04公顷

-

七号镇镇域



43

基础设施-交通

乡村道路

新建

2021-2025年

66.53公顷

66.53公顷

安业村、苏记村、崩红村、九号村、七号村、林场村、毕力克村、小公乌素村、达盖滩村、德胜村



10.3实施保障

本规划一经批准,由七号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七号镇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乡总体规划的重要性,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保障城乡总体规划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10.3.1严格规划实施监管

(1)建立规划监督制度

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实施监测工作,包括确定监测指标体系、滚动制定阶段规划目标、建立面向公众的监测数据库等。各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并负责提供职能范围内的发展信息。本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建立规划责任制

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直部门和各级政府,制定规划实施的阶段目标和量化指标体系,作为本规划实施监测的衡量标准和评估各部门、各级政府阶段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3)建立规划评估制度

规划主管部门定期向市政府提交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经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发布。根据市政府对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对阶段规划目标以及监测指标体系、阶段工作计划进行调整。

10.3.2加强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镇工作格局。加大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定期研究相关工作。镇党委、政府是城市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围绕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确定本镇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制定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为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加强能力建设

加快培养建设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队伍,组织(人事)部门要制定人才培训规划,培养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一线职工技能素质。

(3)严格工作考核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机制,确定考核体系和标准,定期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10.3.3落实配套政策

建立更加完善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依托跨区域的规划编制模式,探索建立区域统筹的耕地保护平衡机制,建立耕地保护利益平衡机制,推动实现以片区为单元的耕地保护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增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韧性,在规划实施中严格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先补后占”制度,需在规划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改造、复垦、改良完成并更新数据库后,方可占用规划非耕地的现状永久基本农田。

探索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和集中居住激励政策。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结合区域等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在土地、财政、融资等方面出台对“部分退出、完全退出”宅基地的配套支持政策。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经济补贴等方式鼓励村民搬迁至集中居民点居住。探索采取集中居住后腾退的宅基地面积作价入股等方式,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原有合法宅基地的财产权,鼓励集中居住。

10.3.4健全监督机制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及乡村治理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考核机制,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查内容。建立规划实施考核制度,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实施主体责任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

推进公众参与的法治化和制度化。让公众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的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加强对总体规划的宣传,将公众参与引入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各个阶段。提高全社会对总体规划及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推进规划的实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体规划 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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