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通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脑耗材和软硬件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龙游县通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脑耗材和软硬件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龙游县通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脑耗材和软硬件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参照《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等有关规定,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通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龙游县通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脑耗材和软硬件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BQGC2024-56
2.项目名称:龙游县通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脑耗材和软硬件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5万元
4.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及投标报名: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27日止,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将授权委托书、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报名表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联代理机构(电话:151*****021,******)获取文件。(无需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电话报名)。
3.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将被拒绝。
4.售价:免费。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16: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拒收。
地址:龙游县通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逾期作无效标处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16: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龙游县通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答复
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在2024年08月28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在2024年08月29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
八、招标信息发布及下载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九、其他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潜在供应商如认为投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5.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十、联系方式
1.名 称:龙游县通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龙游县永安路十里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7*****586
2.代理机构: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舒女士 151*****021
质疑联系人:方女士 质疑联系电话:135*****066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166号(华西园22幢101室)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 9 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6*****615
龙游县通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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