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永宁镇2024年规模养牛场饲养补助项目精饲料采购招标公告
庄浪县永宁镇2024年规模养牛场饲养补助项目精饲料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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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庄浪县永宁镇2024年规模养牛场饲养补助项目(精饲料采购) | ||
采购单位 | 甘肃晟立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SLY-2024-01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庄浪县2024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联系人 | 苏咸周 | 联系电话 | 181*****722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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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8-22 11: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25 21: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8-22 11: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25 21: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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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庄浪县永宁镇2024年规模养牛场饲养补助项目(精饲料采购)001 | GSSLY-2024-011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庄浪县永宁镇2024年规模养牛场饲养补助项目
(精饲料采购)
竞价公告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永宁镇2024年规模养牛场饲养补助项目(精饲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4〕4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4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根据《甘肃省 2023-2024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 、《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委托甘肃晟立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邀请招标,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发出邀请函作为本项目投标人。
一、采购编号:GSSLY-2024-011
二、采购内容:按照每头牛补助1000元的标准,对苏山村养牛场156头牛、老庄村养牛场146头牛、鱼咀村养牛场130头牛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牛场购买精饲料45吨。(具体内容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20.7万元(本项目预算金额即为最高限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
五、采购需求:
1.供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完成供货。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报价:一次性报价
4.质量:合格。
六、竞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3年),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 应 商 须 提 供 通 过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7.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报名及投标文件上传
1.请于 2024 年 08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月 25 日 21 时 00 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的投标文件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竞价时需要上传的投标文件的附件端口: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3年),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8)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
3.资质审核: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竞标人请于2024年08月25日15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4.采购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三家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八、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预算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九、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及分项报价表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光盘1份)PDF格式加盖公章并分别密封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晟立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永宁镇街道
联系人:苏咸周
电 话:181*****72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晟立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工业园区梧桐大道景泰大厦一层2号商铺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53*****786
采购文件
标签: 规模养牛场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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