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关于推进“共享智造”赋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落实方案》...
公开征求对《关于推进“共享智造”赋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落实方案》...
为推进共享智造赋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实现集群产业链条优化配置,市工信局代政府办起草了《关于推进“共享智造”赋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落实方案》,现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19日
联系电话:0317-*******
通讯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西环中街街道光荣路31号
电子邮箱:ssmeng2021@163.com
附 ??件:《关于推进“共享智造”赋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落实方案》
关于推进“共享智造”赋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落实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来历次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生产制造的各个环节,运用共享理念和先进制造技术,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挖掘发展潜力、释放转型动力,助力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丰富平台应用。到2025年,培育至少1家共享“领跑者”企业,建设2个“共享智造”工厂(车间),集群资源集约化水平、制造资源配置率较2023年显著提升,集群营业收入年增长8%以上,共享智造模式认可度得到显著提高,共享智造在产业集群的应用进一步深化。
到2028年,培育不少于3家共享“领跑者”企业,建设4个“共享智造”工厂(车间),共享智造模式在24个省级重点集群内深入应用,“共享智造”集群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左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提升15%,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达到40%左右,企业上云比例达到60%左右,“共享智造”发展迈上新台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显现,支撑共享智造发展的标准体系、人才队伍、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共享智造产业生态基本形成,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一)重点打造制造能力共享。依托平台开展生产设备、生产线等制造资源的协作共享,开展多工厂协同共享智造服务,打造网络化协同制造新模式。搭建集聚中小企业共性制造需求的共享工厂(车间),开展高水平代工、协同生产等业务。
(二)协同建设创新能力共享。开展产品设计和开发能力共享,推动共享平台建设,指导各县(市)搭建服务于集群企业发展的共享平台,实现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能力及人才智力资源的共享,赋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效率提升。
(三)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共享。围绕物流仓储、产品检测、设备维护、验货验厂、供应链管理、数据存储与分析等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服务需求,整合海量社会服务资源,开展服务能力共享。
二、落实举措
深刻把握共享智造在不同行业领域的应用特点,针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阶段和发展规模,加强引导,精准施策,实现由关键环节智造共享向全方位共享发展的转变,最终推动集群产业链提升,全产业链融合共享。
(一)培育共享核心企业。支持集群通过招商引资和企业并购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培育共享“领跑者”企业,从“专精特新”“小巨人”“领跑者”企业中选取有意愿、有能力发展共享模式的企业作为培育目标,建立分级、分业台账,帮助企业量身制定共享方案,进行引导帮扶。对共享“领跑者”企业上年度更新先进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按实际投入金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大力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工的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培育一批支撑“共享智造”的专精特新企业。对细分领域产品(技术)行业领先或填补空白,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4%以上,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共享智造”产业集群“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实际投入额,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二)夯实数字转型基础。加强集群5G、千兆光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引导企业开展内网升级改造,强化共享网络支撑能力。对我市纳入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拥有企业,予以一定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集群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广“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引导中小企业推动管理和业务环节数字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建设共享平台。以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整合集群共享资源,加速推动制造业企业生产资源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为目的,加快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一批面向行业、区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共享智造提供平台支撑,实现研发、制造和服务资源柔性匹配、动态共享。鼓励第三方专业平台建设运营单位或省级特色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在我市投资建设独立法人的共享智造平台,对吸纳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择优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全力搭建共享工厂。对多家企业共同使用同一厂房、设备和生产线,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高效、低成本的共享工厂,支持打造一批共享工厂改造示范项目,对项目购置生产性设备、检测仪器、研发工器具、配套软硬件系统等费用实际支出,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不超过10%资金支持,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500万元。面向首台(套)产品制造、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试制、非标产品加工、个性化定制等需求,引导集群整合产业链资源,提升共享资源供给,建设一批共享工厂标杆示范。共享工厂被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积极打造共享园区。鼓励各县(市)人民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引导投资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建立共享园区。吸引优质企业依托园区开放的研发、制造等资源,为配套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专业人才、投融资等服务,推动集群企业融通发展、协作制造。(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鼓励构建共享车间。鼓励“领跑者”企业围绕产业集群共性制造需求,针对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或喷涂、表面处理、冷墩、焊接等关键工艺,发展协同生产、租赁使用、共享加工等模式,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对免费共享维护场地、设备设施、工具,降低维护成本,提供合法、安全的服务条件的共享车间,予以优先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支持共享车间设备更新。引导企业提升智造水平,支持医药、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轻工等集群“领跑者”企业从简单生产代工向高水平代工转型,开展高质量、高效率、高附加值代工服务。依托智能制造场景和示范工厂建设等,打造一批提供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的共享车间。各县(市)要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引导共享“领跑者”、共享车间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推动协同创新和服务能力共享。鼓励具备条件的研发检测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开放科研仪器和检验检测设备,构建科学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在皮革、化工、机械制造等集群,打造一批共享实验室、共享中试车间和共享检测中心。鼓励龙头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并牵头整合地区物流仓储、产品检测、设备维护、验货验厂等企业共性需求服务能力,满足周边中小企业、创业企业需求。对年度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0%以上的,市财政予以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突出先进标准引领。鼓励“共享智造”企业紧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围绕资源共享、创新共享、服务共享,积极参与先进标准研制,提高标准“话语权”。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或团体,按项目分别争取省级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全力支持有关龙头骨干企业争创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九)强化质量管理支撑。深入摸排“共享智造”企业引进外籍质量专家需求,深化“助企引智”服务,有效提升企业质量控制水平。在共享“领跑者”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导入卓越绩效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聚焦特色产业集群,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每年培训企业200家以上,每个县(市)每年培育2个以上典型案例。鼓励共享“领跑者”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十)促进高端人才共享。鼓励服务机构与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载体对接,为企业提供联合用工服务。支持集群搭建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汇聚人才信息,实现供需双方快速匹配。对接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等集群,培育建设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县域经济产教聚合体。依托重点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急需人才培养培训,推动企业与高等学校共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共享工厂核心技术骨干积极申报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参评相应职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工作推进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协同解决问题。各县(市)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坚持分类分层分级指导,突出产业特色,推动工作落实,对共享智造示范项目做好宣传推广。同时,促进集群精细化、专业化协同分工,实现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要素保障。鼓励市、县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统筹自有工业用地发展共享智造,科学布局集群产业,保障共享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要优先纳入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保障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优先纳入生态监管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做到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优先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营造浓厚氛围。对培树的共享模式典型案例各部门、各县(市)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官方网站、报纸杂志等媒体,对其进行宣传报道,让共享理念厚植集群产业发展,鼓励带动身边的优质企业看样学样。针对不同阶段的企业发展需求,要及时组织工业诊所和知名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把脉问诊、面对面辅导,通过普及知识和前沿动态的宣传,引导企业家逐步树立以共享促创新、以共享求发展的新理念,为共享智造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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