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品监管电子证照子系统升级项目竞价公告

自治区药品监管电子证照子系统升级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自治区药品监管电子证照子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620*****13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家辉 0991-*******

报价起止时间:2024-08-21 11:28 - 2024-08-26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本单位依法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4、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人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
5、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自治区药品监管电子证照子系统升级项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描述: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现有电子证照系统2.0优化升级;二是电子证照子系统移动端应用开发。上述两部分建设内容均是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的组成部分,依托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完成身份认证授权,与数据中心完成数据汇聚交换共享;技术要求:(一)采用前后端分离的主流架构设计,后端采用JDK8、SpringBoot2以上版本等完成开发,前端采用Vue3.0以上版本进行构建。不得采用国外非开源数据库,不得采用非开源jar包和第三方收费的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隐患的插件、jar包、SDK、框架等,不得采用频繁爆出网络安全漏洞的技术路线。须编制系统管理规范、接口文档及对接Demo示例;技术要求:(二)符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密码法》《电子签名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要求,系统层面须达到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要求和密码测评要求。实现国产化替代环境和X86环境“双轨”适配兼容,并提供代码审查报告、第三方测试报告、审计报告等;功能需求:(一)电子证照系统2.0优化升级:1、优化电子证照签章的二维码弹窗及使用流畅性。2、新增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证照查询功能。3、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生成、生效、推送等逻辑,解决“未来证”发放问题。4、新增企业侧电子证照临期、超期等预警功能。5、新增监管侧电子证照临期、超期等预警功能。;功能需求:(二)电子证照系统2.0移动端应用:1、完成电子证照系统2.0移动端与企业门户移动端集成。2、完成与现有电子证照系统2.0的对接,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展示各类电子证照办理汇总数据。3、监管侧、企业侧、社会公众依据角色权限查阅电子证照数据,并支持下载证照电子版。;功能需求:(二)电子证照系统2.0移动端应用:4、实现企业侧使用移动端对本企业电子证照进行加注,包括加注内容、有效期起止时间等,支持对历史加注证照信息进行查询,并支持下载操作。5、实现移动端电子证照核发、变更、延续、注销提醒功能;功能需求:(三)规范指南按照自治区和国家药监局相关要求,结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形成系统建设、接入、使用规范指南,强化系统安全。;实施要求:(一)进度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5个自然日内完成“功能需求”中“电子证照系统2.0优化升级”规定的开发内容,并确保与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数据中心、行政审批等应用的对接,保证现有电子证照系统正常发证。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具备响应开发能力,采购人将与之签订合同,否则将依次进行顺延或废标,以确保行政审批业务正常开展和无缝衔接。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上线,经过1个月试运行,3 个月内完成验收;实施要求:(二)人员要求:项目建设期内,项目团队驻场开发,驻场不少于2人。采购人提供驻场必要条件。核心人员不能更换;实施要求:(三)测试要求:提交代码审计报告、第三方软件测试报告,配合等保测评、密评,并提交完善的组织过程资产;实施要求:(四)质量保障:投标方应提供详实完备的系统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本项目要求采用国际通用的规范化的软件设计、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方法,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工程实施项目进度进行控制。本项目所有文档应该按照所使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编写。项目验收通过后,须向采购人交付项目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开发环境、软件程序、源代码、相关文档、纸质资料等及相应载体;实施要求:(五)知识产权:项目实施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项目实施使用第三方技术和产品(包括图片)的,中标人须向采购人进行书面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本项目全部知识产权均归属采购人所有。;实施要求:(六)培训要求: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完成培训,税金、培训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培训费等任何费用;实施要求:(七)验收要求:试运行完成后中标人可书面申请验收,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专家不少于 3人,因组织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实施要求:(八)售后要求:中标人须提供两年免费运维服务,维护起始日期从系统终验合格后开始计算;实施要求:(九)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采购人需求描述: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现有电子证照系统2.0优化升级;二是电子证照子系统移动端应用开发。上述两部分建设内容均是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的组成部分,依托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完成身份认证授权,与数据中心完成数据汇聚交换共享。投标人采用主流先进技术和理念基于现有信息化成果进行设计开发,并按时交付。;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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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自治区药品监管电子证照子系统升级项目.docx

响应附件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本单位依法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4、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人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
5、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市区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送货备注: 5个自然日内完成“功能需求”中“电子证照系统2.0优化升级”规定的开发内容,并确保与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数据中心、行政审批等应用的对接,保证现有电子证照系统正常发证。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具备响应开发能力,采购人将与之签订合同,否则将依次进行顺延或废标,以确保行政审批业务正常开展和无缝衔接。本项目要求合同签署后2个月内上线,经过1个月试运行,3 个月内完成验收。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5个自然日内完成“功能需求”中“电子证照系统2.0优化升级”规定的开发内容,并确保与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数据中心、行政审批等应用的对接,保证现有电子证照系统正常发证。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具备响应开发能力,采购人将与之签订合同,否则将依次进行顺延或废标,以确保行政审批业务正常开展和无缝衔接。本项目要求合同签署后2个月内上线,经过1个月试运行,3 个月内完成验收。如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项目验收交付的,每逾期10个自然日中标人需支付2万元赔偿金,逾期累计超过30个自然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全部已支付款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升级 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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