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心医院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招商合作市场调研公告
丽水市中心医院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招商合作市场调研公告
一、项目背景
丽水市中心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不仅承担着医疗救治任务,还致力于医疗技术创新与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医院占地面积约202亩,现有员工4000余名。2023年度,医院实际开放床位超过2000张,门急诊患者约225万人次,出院近10万人次,展现了卓越的医疗服务能力与深厚的医疗底蕴。
医院现有中医药产品配方、专利等可转化的中医药科研成果,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升医院服务质量与患者体验,丽水市中心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及服务创新能力的合作伙伴,共同探索将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为惠及医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的食品等高品质健康服务产品的有效途径。
二、合作领域
1.中医药食品研发:基于中医药理论,开发具有养生、调养功能的食品或膳食补充剂,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
2.中医药服务:利用中医药原理与现代医学技术结合,开发安全、有效的护肤、康复等服务项目。
三、合作方式
1.场地提供:医院将为成功入选的合作伙伴提供专属或共享的场地支持,包括:
(1)产品展示区:设立专门的区域用于展示合作伙伴的中医药特色产品,如健康食品、养生产品、护肤产品等,确保产品在医院的良好曝光度。
(2)用户体验区:提供舒适的体验空间,让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能够亲身体验合作伙伴的服务项目,如中医理疗、个性化护肤养颜咨询等,增强服务感受与信任度。
2.销售分成:合作伙伴销售医院允许的产品或服务,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医院收取场地管理费、知识成果转化费用。
3.其他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协商确定其他合作方式。
四、项目要求
资质合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领域的营业执照及必要的行业资质证书。
技术实力:拥有较强的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或成熟的护肤、食品研发生产技术,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成功案例。
产品创新:能够提供具有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方案,符合中医药科学原理及现代健康需求。
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无违法违规记录。
合作意愿:具备与丽水市中心医院长期合作的意愿,愿意共同推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临床应用与市场推广。
五、经营要求
1.经营场所的装修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合伙人承担;
2.装修风格需经院方同意方可实施;
3.经营面积以场地的实际面积为准;
4.合作期间未经院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5.经营场地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6.合作期内,因政策性或其他原因需收回经营场地的,合伙人须无条件配合,管理费按照实际合作期计算(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不给予补偿);
六、参与方式
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制作资料(一正一副)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合理的合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介绍、技术实力、产品方案、合作模式、预期效益等);
3.管理费、知识成果转化费用报价单(见附件);
4.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服务承诺和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红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包装袋上注明联系人信息。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17:30前将调研资料寄至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七、其他说明
1.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2.商务咨询:采购中心周老师 电话:0578-*******
邮编:******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括苍路289号 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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