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水厂送水车间行车大修第二次
井口水厂送水车间行车大修第二次
井口水厂送水车间行车大修(第二次)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井口水厂送水车间行车大修(第二次) 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大修项目比选工作,加强对生产类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生产服务项目施工质量及合理价格,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送水车间行车大修项目(项目名称)进行询比价。
2.2比选范围: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送水车间行车大修项目(详见大修清单)。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大修。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技术要求:(1)整体施工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维修工作,施工需在保证生产安全、维修工作正常开展情况下,协调后进行;
(2)对本项目针对的是井口水厂送水泵房起重机全套系统大修,应包含现场该起重机设备设施存在的所有问题,包含且不限于施工内容中的内容。若检查出来的设备设施存在问题,没有注明必须更换的,则需进行维修;若维修不能解决的,则需进行换新;
(3)各投标单位法人或经办人在投标前需进行现场查勘,了解实施内容、实施工期、实施质量、甲方安全要求等信息,同时与业主进行相关方面的沟通,编制大修方案。
(4)质保期2年;
(5)验收:调试完成后,重载运行使用验收,并取得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测合格报告。
3.3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或以上,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安装修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4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资格证,维修施工人员取得维修资格证,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社保及高空人员商业保险单据(提供原件,互联网查询必须真实有效)。
3.5配件质量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主要外购零部件生产厂家,提供外购产品的质量安全合格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文件,以供招标方择优选取,如是进口零配件的还必须提供报关单。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至今同类型的起重机大修业绩至少2个,且单项合同金额9万元以内。(提供1、设备大修合同;2、类似项目的发票。3、由业主方签字盖章认可的质量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提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7售后要求:投标方必须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在收到厂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6小时必需到达现场,特殊情况下投标方需在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故意拖延,承诺因售后服务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方负责赔偿。并在投标书中应注明售后服务方式、能力,如有违约,一切损失均由投标方负责赔偿,招标人有权追究责任。(承诺书并加盖单位鲜章)
3.8 信誉要求
3.8.1在本次大修项目采购服务中,参选人不得擅自更换内容。如因参选人管理不善等原因,有不法分子篡改内容而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概由参选人负责(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3.8.2参选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参选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后装入参选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参选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参选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参选人在参加各类招参选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参选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参选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参选人承担;
(3)参选人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参选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后装入参选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参选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参选,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参选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参选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参选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 售后服务:按比选人要求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免费进行相关物资接送服务,比选人在提出业务后,参选人须在3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48小时内送回比选人要求的业务资料(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0 其他要求:参选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参选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截图及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参选人于 2024 年8月2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参选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参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参选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参选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参选文件)。参选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参选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参选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参选文件者,视为废标。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 8 月 26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00 分,地点井口水厂。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2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一路24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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