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关于征集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中检院关于征集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供应商积极报名。现对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

服务时间:3年

预算金额:每年25万元(人民币)

服务内容:

1.为我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电话咨询、邮件咨询、到所咨询及上门法律咨询等方式,就我院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

2.应我院要求,提供与我院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3.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我院对外签署的法律文书,参加相关法律事务的协商或谈判;

4.对我院重大投资、融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相关法律事务的协商或谈判,协助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5.协助我院规范与我院关联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我院处理其相关联事务所需签署的法律文书;

6.代表我院参加与他人发生的非诉讼事件的调解,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7.代表我院参加与他人发生的诉讼或者仲裁案件;

8.如我院需要,可按我院要求,对我院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讲座及宣传教育不限制次数,内容由我院决定;

9.协助审查我院内部规章管理制度;

10.对我院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给予必要指导,如有紧急、重大法律事务可前往我院及我院指定地点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支持且不限制次数;

11.定期对我院进行回访,征求我院对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

12.上述法律文书工作包含不限于合同审核起草、发送律师函、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解读、新增法律法规检索等,全年工作量总份数一千二佰份左右,且以上全部法律文书工作成果需要出具盖章版审核意见回执;

13.为我院全体员工提供基本法律咨询服务;

14.我院要求法律顾问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禁止转包或分包;

8.要求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应在10年以上且总所设立在北京;

9.人员规模要求合伙人应在5人以上,专职律师(含合伙人)在30人以上;

10.近3年的业绩要求:有担任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该业绩证明以申请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11.充分满足我院要求的服务内容及工作数量,完全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及服务响应速度快,严格按照我院要求的回复时间回复各项工作成果;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yuanban@nifdc.org.cn,同时将服务商报名响应文件(附件2)密封盖章邮寄至中检院联系人处,内容要求真实有效。

2.报名和邮寄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29日(北京时间),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服务商确定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服务商,评选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方案、服务团队、相关业绩、所获荣誉等。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院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yuanban@nifdc.org.cn

中检院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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