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原金石镇锰矿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湘乡市原金石镇锰矿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乡市原金石镇锰矿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已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乡发改审【2022】2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2-******-04-05-******。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湘乡市金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乡市原金石镇锰矿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建设地址: 湘乡市金石镇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治理范围:本项目治理范围主要包括原湘乡金石锰矿遗留5处废渣堆,合计占地面积约9000m2,治理渣量约4万m3;新建1座日处理1500m3的矿井涌水处理设施。治理目标主要包括:

(1)对原金石锰矿遗留约6000m3的一般Ⅱ类固体废物(3#、4#渣堆)进行处置,处置方式有两种,一是送第三方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二是未能综合利用部分,新建一座Ⅱ类固废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填埋场配套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用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2)对遗留的约3.5万m3的Ⅰ类一般固体废物(1#、2#、5#渣堆)进行就地填埋、覆土复绿,恢复占地地表生态,防止水土流失、扬尘,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合计治理面积7500m2。

(3)新建1座日处理1500m3的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收集管网,对矿井涌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的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选址位于原湘乡金石锰矿有限公司厂区内。废水处理采用跌水曝气+铁锰生物氧化+人工湿地的处理工艺。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5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中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以及对现场的踏勘,对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及工程量等进行复核,经招标人确认后,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全部内容。中标人中标后进行优化设计,经设计评审、图审、工程量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核后,进入工程实施阶段,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设计、施工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整体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及后续服务等全面负责,直至项目验收,满足湖南省相关规范和本项目实施方案,达到验收合格。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和项目实施方案全部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应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1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7.2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元)。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1)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①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②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2)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缴纳工程/拍卖项目保证金”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3)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缴纳工程/拍卖项目保证金”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选择“申请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4)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缴纳工程/拍卖项目保证金”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5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353009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64/2466/content_******.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5 月 30 日0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fgw.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同步公示。

9.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电话:073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10.2本项目需严格遵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湘建监督〔2017〕213号)文件相关规定。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乡市金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湘乡市金石镇金石村

联系人:周金鹏

电 话:137*****018

邮箱:pangha667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联系人:张相悟(项目负责人) 吴玉婷 王艳

电 话:0731-********

邮 箱:**********@qq.com;

标签: 锰矿历史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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