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工程施工第3、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工程施工第3、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工程施工第3、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 205 线(国道 629 线) 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工程施工第3、4 标段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 205 线(国道 629 线) 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88 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 205 线(国道 629 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K27+100-K57+400(高家水至拓家岘)、K117+500-K135+650(三川子至下小河)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4〕223 号)文件审批通过,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省道 205 线(国道 629 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工程施工第3、4 标段

2.2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境内。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35.65公里。本次施工招标的为K27+100-K57+400 (高家水至拓家岘)段全长30.3公里,路线起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高家水K27+100处,路线沿旧路由北向南布设,经红泉村、罗泉村、石岘子后,至终点K57+400处与现有旧路顺接。主要控制点:起点、红泉村、罗泉村、石岘子、终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4座,涵洞66道同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等。本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及涵洞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在 0.2g?0.3g之间,抗震设防烈度度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等标准规范执行。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 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 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2024-09-20 至 2026-09-19,计 73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 1 个组别A 组,共划分为 2 个标段,按组别进行招标,均为不见面的电子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A 组第3 标段:K27+100-K43+400,主要工程内容为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 安全设施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 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A 组第 4 标段:K43+400-K57+400,主要工程内容为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 安全设施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注: 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A 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 、设备 、 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能力

A 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 3 年( 2021 年至 2023 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 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 1。

注: 1.各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 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业绩

A 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企业信誉

A 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 5 ) 在 “ 信 用 中 国 ” 、 “ 信 用 交 通 ” 、“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08 月2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件);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A 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经理: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 内 。 至少担任过 1 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或 2 个 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至少担任过 1 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 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 2 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 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 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 正性;②与本标段(分标段后) 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③与本标段(分标段后) 的其他投 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④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⑤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⑥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 代表人;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和 “ 信 用 宁 夏 ” 网 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 3.3 款内容: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

变更 3.5 款内容:在“信用中国 ”、“信用交通 ” 、“信用宁夏 ”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 3.6 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 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但应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标段。且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 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标段数量,若超过,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 前两名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环节并进行标段随机分配及评审。如商务和技术得分都相等时,则按照以下 原则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环节:①2023 年度被宁夏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 投标人优先: 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 2023 年度宁夏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 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 2024 年 5 月 21 日发布)文件中的信用评价等 级(施工企业)为准;②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数量合计后, 由多到少进行排序;③业绩合计后数量相等时,按照业绩合同价总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项 目 采 用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登 录 宁 夏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 B 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 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4 年 08 月28 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 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 标文件》,过时不候。

修正第 4.1 款内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 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 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 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0951-*******

4.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组进行报名,A 组内所有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本组报名成功。

投标人采用电汇或其他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组内任意一个标段未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本组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 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1 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 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 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A 组内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组内全部标段的招标文件及图纸,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并按照标段进行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编制时必须注 意:1.组内所有标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投标保证金缴 纳证明、投标函、价格指数和权重表、标段)外,其他内容所有标段必须一致!尤其注意施工组织设 计,投标人按照各标段施工特点,可按标段分别编制或综合到一起编制(每 1 个标段施组中均含有本项 目 1 个组内 2 个标段全部的施工组织设计); 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投标文件 格式及内容进行编制。

若投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除施工组织设计外)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A 组内任意一个 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或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不通过 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对本组的所有标段投标均无效,按否决投标处理。

5.4 本项目 A 组:招标人对通过本组内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开标厅现场通过系统内随机分配的方式确定前 6 名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每个标段各分配 3 名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随机分配到组内某 1 个标段,招标 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5.5 本项目A 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5.6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 ”,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 止时间前至少 30 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 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7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 ”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 ”栏,及时查看时间或 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8 上级监督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电话:095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及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交 通 运 输 厅 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 号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派胜云天商务大厦22楼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 系 人: 海正国

电 话 :0951-******* 电 话 :189*****65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 施工招标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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