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验收云南生物制药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验收云南生物制药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的公示

根据 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 2013 〕 103 号)要求,对云南生物制药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生物制药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生物谷街 996 号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

建设内容:项目建成活疫苗生产车间、脾淋苗生产车间(厂房已建,作为仓库,不生产脾淋苗)、实验动物房、危险品库、锅炉房、门卫、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建筑占地面积9294.35m 2 ,建筑面积 22924.13m 2 ,项目总投资9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6万元,占总投资的6.9%。拟建二期在一期的基础上增建灭活疫苗生产车间和研发中心、综合楼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卵黄抗体生产车间、新型疫苗生产车间、灭活疫苗生产车间,灭活疫苗生产车间包括细胞毒灭活疫苗生产线、细菌毒灭活疫苗生产线和禽胚毒灭活疫苗生产线。公辅设施中一期建设1台4t/h燃气锅炉,环保设施中污水处理站和雨水、中水处理设施一、二期项目共用。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

项目已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沉渣预处理,建成规范化废水排放口。生产有毒废水进行灭活处理,冷却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经监测项目外排废水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A级标准,即:CODcr≤500mg/L、悬浮物≤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磷酸盐(以P计)≤8mg/L。达标废水最终排入马金浦污水处理厂。

一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部分进行中水回用,剩余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马金浦污水处理厂。 经监测,中水处理站回用水出口水质可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要求。

废气

项目车间排风、出风口安装 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的过滤处理装置。车间有毒区实行负压操作,排风系统设有专门的活性炭过滤器去除异味;项目已安装由北京清研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生产的 CYQ-JD 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临时办公楼 1.5m 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燃气锅炉外排废气达到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即:烟尘≤ 50mg/m 3 、林格曼黑度≤1级、二氧化硫≤ 100mg/m 3 、氮氧化物≤ 100mg/m 3 ,排放高度为15米。

项目污水 站、动物粪便产生的异味采取厂房隔挡、植物吸收等措施处理,经监测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即: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20(无量纲)、硫化氢≤ 0.06 mg/m 3 ,氨≤ 1.5 mg/m 3 。

噪声

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减振、加装缓冲器、绿化等措施。经监测,厂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靠交通干道一侧达到4类区标准,即: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病毒固体废弃物,统一分类按《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及《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毒株的包装物 、 采集脾脏后的兔子尸体、脾脏提毒后的残渣、死亡鸡胚、 动物粪便、 安检 用的处死动物、 生产区在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固废 用蒸汽高温高压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其余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数量较少暂时未进行清运。空调系统高效空气过滤器滤布等,以及在检定过程中废弃的酶标板、过滤膜、反应柱、层析柱等暂存危废暂存间 ,不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 公众参与情况

2016 年 2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2 月 22 日在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6 年 8 月 29 日至 2016 年 9 月 2 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 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 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云南生物制药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 : hpgsfk @aliyun.com

电话 / 传真: ****-************-********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 4 号楼

邮编: 650500

附件: *******" href="http://localhost:8835/attachment/*******">《云南生物制药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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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基地 生物制药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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