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府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招标公告
状元府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招标公告
安远县状元府幼儿园2024-2025学年
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园食堂管理,更好地优化采购成本,保证食材安全达标,确保全体师幼饮食健康与安全,经我园行政会讨论决定对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诚信、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状元府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遴选
遴选方式: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成立由园后勤总务负责人、园家长委员会和膳食委员会成员以及家长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本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遴选的具体工作,遴选结果将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遴选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适,择优选购原则;提倡合理低价,“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选择“质量可溯、价格可控、放心食用”的供货单位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09《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不得是一年之前的陈米,不变质,干湿度达标。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均价。
2.食用油(调和油)必须符合GBl535—2003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不得是转基因大豆油和棕子油。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均价。
3.幼儿园食堂副食(含蛋类、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豆制品、调味品、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均价。 ?
4.配送的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肉类必须为当天早上屠宰,只要完整的边子(未去除排骨),不得是碎块肉,如整边猪肉不够,需加肉,不得加头和腿。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均价。
5.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市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禽蛋、鱼类、蔬菜、水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均价。
1.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资格的人员。
2.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具有当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等。
3.须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能自觉遵守我园食堂各项管理规定。
6.近一年食品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近一年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食品流通企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经国家、省、市、县行政机关抽检不合格食品,不得作为供应学校食堂的食材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根据园方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供应商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订货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供应商在供货中如出现质量、数量等不符要求的问题,依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处理。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5.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此项目,也不得将此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6.配送要求:在上课期间,于每天上午7:40前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迟到一次不超过半小时扣款100元,如影响厨房人员后期加工,延误了供餐时间则扣款1000元。迟到超过5次则取消供货资格,由第二候选企业接替供货。
7.供应商在供货途中的安全责任自负,与园方无关。
1.招标资料投递时间:2024年8月23日一天,逾期无效。
2.报名地点:状元府幼儿园二楼财务办公室。
3.投标材料准备:
⑴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⑵比选资料应包含拟参与比选供应商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的食品经营项目范围必须包含竞选的采购项目);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④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
⑤法人及员工个人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
⑥供货地点具体定位截图及联系方式(烘焙蛋糕类需提供实际加工场所图);
⑶ 以往合作单位证明材料;
⑷价格承诺书:承诺提供所有参选材料真实可信,若有不实,采购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⑸质量书面承诺书一份(加盖公章);
⑹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加盖公章)。
4. 投标要求:同一供货商只能报投一个项目,如发现同一供货商投标2个以上项目,则取消竞标资格。
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8日。
1.为做到公平公正,幼儿园先对商家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方可参与遴选。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幼儿园将组织由家长委员和膳食委员组成的遴选小组进行遴选,遴选地点:状元府幼儿园一楼。
2.遴选者的确定:在能履行上述7条服务承诺的前提下,按市场价下浮率最大者中标。
3.如有恶意投标的情况,将由招标小组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启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现场讨论决定最低控制价,低于最低控制价按无效报价处理,不予中标。
4.如果投标方让利系数相同时,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等。
5.中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幼儿园签订供货合同。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标签: 食堂食品原材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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