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长春新区正德学校扩建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长春新区正德学校扩建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正德学校扩建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5: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3小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3小开标室
预算金额 ¥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浩楠
项目联系电话 192*****151
采购单位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刚043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天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88号鸿城国际花园小区3号楼7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浩楠192*****151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正德学校扩建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WT2024-020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正德学校扩建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高新区评审项目委托单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如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按延误时间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长春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新财采中小〔2021〕1号文件)》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3.2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组建稳定和专业齐全的团队服务于本项目,该团队由项目负责人、专业编审人员组成,要求最少配备土建专业3人,水暖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团队其他成员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团队人员须全部履职到位,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全部团队人员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提供单位社保证明,不接受临时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人证合一,评审人员与成果文件签。如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派出人员与投标文件拟派团队人员不一致、人证不符、无单位社保证明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直接与其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3.3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信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投标供应商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将所需资料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lztyzb@163.com)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因获取采购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获取采购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高级职称证;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20】46号文件—工程、服务);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3小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3小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方式:王刚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天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88号鸿城国际花园小区3号楼702室            

联系方式:于浩楠192*****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浩楠

电 话:  192*****1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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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天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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