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集中化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金融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集中化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金融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集中化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金融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1 15:39:00
类型:公开招标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通银行集中化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金融服务中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0747-2460SCCSHP23;交通银行编号:CGXM315*****070020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集中化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金融服务中心)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在武汉、南宁、合肥、扬州四个城市开展驻场式集中化业务外包。投标人应具备同时在四个城市驻场式承接集中化催收、客服、外呼、审查审核、信息处理辅助业务的能力,并服从招标人业务范围、业务份额、服务城市等调配管理相关安排。
合同期限:首次合同期限一年,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三年,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适用范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金融服务中心。
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8家(当有效投标数量≥11家时,入围供应商数量为8家;4家≤有效投标数量<11家时,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有效投标数量的N-3;当有效投标数量不足4家时,本项目将重新招标)。
入围供应商将获得在合同期限内招标人指定的服务资格。但招标人不承诺在合同期限内授予其实际采购订单,也不承诺授予其采购数量和总金额。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别要求:
(1)投标人应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为国内金融机构总行/总部/总行信用卡中心,或《财富》中国500强机构总部(参照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榜单,金融机构除外),或中央企业总部/持股50%及以上的下级子公司(参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央企名录)提供集中化催收类、客服类、外呼类、审查审核类、信息处理辅助类5大类业务中至少3类业务外包服务的合作案例(提供案例证明材料:投标人可选择提供1份或多份案例证明材料,案例范围可为5大类业务中的1种或多种,但所有案例的总范围须涵盖5大类业务中至少3类业务外包服务,且其中至少有1个合同/协议的相关业务外包服务费结算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甲方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甲方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服务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总价合同/框架协议均需提供项下有效外包服务费结算凭证(双方盖章)或发票证明复印件,外包服务费结算凭证和发票证明仅能提供一种类型,同时提供的以金额孰低原则认定一种)。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呼叫中心服务业务资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业务种类: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9:00至2024年8月28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各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出招标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招标文件。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平台使用费为单个包件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下载后平台使用费不予退还。未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登记并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将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发送至zhengchenzhi@sinochem.com,截图路径为登录后点击基本资料显示“基本信息”的截图,且“服务分行”中必须选中“总行”)。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一川厅会议室。
11、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27层(邮编:******)
联 系 人:郑辰之、杨铭
电话:021-********、153*****558
电子邮箱:zhengchenzhi@sinochem.com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邮编:******)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
注:报名资料格式可至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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