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太原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欢迎具备招标代理实施能力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内容及费用
1.招标范围及内容:选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市级资金增殖放流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为委托方提供采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咨询和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2.代理费用:招标代理相关费用由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资格要求
1.参加的投标机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评审的投标机构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评审。
3.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四、需提供下述材料
1.单位或机构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5.其它证明工作能力及条件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递交。
五、比选方法
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本项目中选的代理机构。
六、资料递交
1.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资料到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4号楼422办公室)报名。
2.报名材料:投标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4、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5.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燕
联系电话:0351-*******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1日
标签: 通过比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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