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白藤厂脱水车间新增加脱水系统项目[项目
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白藤厂脱水车间新增加脱水系统项目[项目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白藤厂脱水车间新增加脱水系统项目[项目编号:CZ********]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内容:商务标评审中,综合实力评标办法的“第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
疑问1:
对于综合实力的评标办法,关于“第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第2.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均写明“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具有”均可得分;“第3.安全生产许可证”则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得分。本项目属于设备系统采购招标,且拟投货物的代理商有资格参与投标,如此,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在要求不统一的情况,建议将第3点修改为“3.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地1分,其余不得分。”
答:同意上述建议,将原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中综合实力评标办法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请投标人按最新的评审内容上传相应的证明资料。
疑问2:
制造商在生产离心脱水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XX类生产产品及产能),方可生产制造产品设备。但本项目除了提供离心脱水机产品外,还须对原设备进行拆除和对新设备进行安装,安装难度及要求较高,我方认为本项规定应明确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是否应修改为“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并同时具有机电安装类资质”。
答:将原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中综合实力评标办法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其余不作调整。请投标人按最新的评审内容上传相应的证明资料。
二、根据招标文件正文-商务标评审
投标人或制造商业绩:对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我国境内成功完成过的污水处理项目(应用在污水处理厂)拟投脱水机品牌的供货业绩进行打分, 采用分级得分制,其中单份合同总额≥人民币150万的业绩每一个得2分,150万元>单份合同金额≥120万元的业绩每一个得1分,每份业绩单独计分,不可重复计分,业绩份数不限,小于120万元的业绩不计分,业绩满分为14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签订日期、金额、脱水机品牌等合同主要内容存在模糊不清或涂改情况,视该合同无效;)、相对应合同金额的发票扫描件(扫描件需能清晰的体现发票号码、开票信息、发票专用章等内容)及用户验收合格证明(或验收合格报告或用户合格评价)(用户证明或验收合格报告或用户合格评价需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单一合同如有多张发票,应列表标明(按附件格式提供),并自行统计该合同中拟投脱水机品牌的总计金额。评审按对应合同的发票含税汇总金额为准,达到业绩金额要求的计分。
疑问3:根据原文理解“在我国境内成功完成的污水处理项目(应用在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水再生水处理厂等均属于污水处理厂范围,若投标人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项目名称以“××净水厂(站)”或“××水质净化厂(站)”是否符合要求?
答:若投标人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项目名称为“××净水厂(站)”或“××水质净化厂(站)”,符合要求,但还需同时满足投标人或制造商业绩评审标准的佐证文件要求。
疑问4:如投标所列业绩项目名称无法体现项目属性(招标要求业绩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是否可通过用户证明、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件或官网信息查询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等方式确认项目属性?
答:不可以,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疑问5:原文“注1”中提到“相对应合同金额的发票”与“注2”中提到“评审按对应合同的发票含税汇总金额为准”的要求计分,在是否要求业绩项目提供全额发票这个标准上,“注1”与“注2”的描述是互相矛盾的。基于业绩项目证明完整、评分标准明确的考虑,建议在“注2”中删除“评审按对应合同的发票含税汇总金额为准,达到业绩金额要求的计分”。
答:原文“注1”中提到“相对应合同金额的发票”与“注2”中提到“评审按对应合同的发票含税汇总金额为准”要求并无矛盾。此项不作修改。
三、根据招标文件正文-商务标评审
综合实力: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
疑问6:(1)本项目属于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核心设备安装工作须由离心机制造商或委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单位负责完成,由核心设备制造商自行负责完成最为安全妥当。因此,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规定范围有建筑施工和生产制造等),本项评分标准不认可离心制造商具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在明显偏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划分要求,本次工程属于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安装工程,从事本次安装工程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综上所述,若本项评分仅认可投标人具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还不明确该安全生产许可范围(规定范围有建筑施工和生产制造等),且不认可离心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则本项评分标准不仅模糊不清,而且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因此,建议对本项评分要求改为:“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和安装工程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
答:将原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中综合实力评标办法的“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或离心脱水机主机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1分,其余不得分。”,其余不作调整。请投标人按最新的评审内容上传相应的证明资料。
四、根据招标文件正文-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一、★供货需求:6.产品名称:冲洗水泵,规格及技术要求:与离心脱水机配套,冲洗水为中水,流量及扬程需满足离心机反冲洗使用需求,压力≥16Par;流量≥33.9m3/h,电机等级采用或优于二级能效。
疑问7:其中“Par”的压力单位应存在笔误,是否应该修改为压力≥16m?
答:原招标文件中“压力≥16Par”修正为“压力≥16bar”。
五、根据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白藤厂脱水车间新增加脱水系统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有如下疑问:
根据招标文件正文-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一、★供货需求:1.产品名称:卧式螺旋沉降离心脱水机,规格及技术要求:主机功率≥55kw,辅机功率≥11kw,进泥量≥55m3/h,电源:380V AC/3PH/50Hz;电机保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F;电机等级采用等于或优于二级能效。
疑问8:在满足所有进泥量、绝干污泥处理量、进出泥饼含水率等其他技术要求条件下,投标人拟投离心机采用运行效率更高,节能效果更好的产品,从节能降耗的大原则的角度,主机功率<55KW的产品可否被接受?
答:不接受。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公告如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不涉及上述内容的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招标人: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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