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校内招标公告

融安县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校内招标公告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校内招标公告


采购人:融安县实验幼儿园

一、项目名称:融安县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情况

我园位于广西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民乐街40-20号,因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需要,拟进行食堂食材采购服务一项(采购内容包含肉类、蔬菜类、禽蛋类及其他食用类采购项目),现发布融安县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校内招标公告。

(二)项目基本要求:
1. 所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
2. 能够按照幼儿园的要求按时按量配送。
3.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处理食材质量等问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与学校食材供应活动前3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情况;
(二)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和食材配送资质;具备独立的符合条件的食材储存、处理区域及设施设备。配备封闭式食材专用运输车辆,一般应安装车辆行驶轨迹监控、装卸视频监控等设备;
(三)能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四)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五)建立食材储存、处理、运输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系统,配备的监控系统视频要保存30天以上;
(六)全面接入"广西食品安全追溯和智慧监管平台”暨“桂食安”系统监管平台(微信“桂食安”小程序),确保食材安全可追溯;
(七)不得转包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四、投标书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经营年限、公司规模、行业经验等。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七)服务方案,包括食材供应方案、质量保障措施、配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八)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九)报价表,包括各类食材的单价及总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23点59分。
开标时间:本次开标评审拟于2024年8月23日进行,由我园评审小组进行会议民主评审,不再邀请投标人参与。评审确定中标人后,再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融安县实验幼儿园党建室

七、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媒体:融安县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事项
(一)合同参照一般性政府采购合同模板,格式自拟。
(二)验收书参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自拟。
(三)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融安县实验幼儿园
联系人:钟副园长
联系电话:130*****921
联系人:巫主任
联系电话:152*****550

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民乐街40-20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融安县实验幼儿园

标签: 实验幼儿园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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