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昌明街长安路芝阳路段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龙口市昌明街长安路芝阳路段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龙口市昌明街(长安路至芝阳路段)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370*****180*****(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口市昌明街(长安路至芝阳路段)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昌明街(长安路至芝阳路段)
    2.2 建设规模:该道路长度430米,道路红线宽度45米,断面形式:道路宽度25米,两侧各10米绿化带,南侧人行道新建污水管,全路段罩面。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日内提交方案设计,由招标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须在5日历日内按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方案通过后5日历日内完成设计成果文件并须经图纸优化、图纸审查通过后出具施工图预算,且施工图预算及勘察费、设计费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该预算由招标人转送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评审不符合标准的,中标人须在5日历日内修改并重新提交评审。施工工期:自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日内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相关要求;
    (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勘察、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投标人须对招标人负责,勘察、设计成果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标准须符合相关要求且设计图纸中不得出现品牌、产地等限制性条款,若设计标准超出要求的须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修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3.1.1.勘察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2.1施工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 号)执行;项目组所有人员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未发生过变更或更换。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3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3]2 号、《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采【2023】12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按建筑业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的全面控制;(2)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3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及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1日 15:00至2024年08月26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3日 09:00:00,地点为:龙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地址:龙口市黄城松岚苑北临街楼(60号楼接建1号、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殷建伟 联系人:霍霞
    电话:152*****321 电话:0535-*******
    传真:/ 传真:053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ongkouhualong@126.com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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